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
政府采购项目
公
开
招
标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TCCG202602-01
项目名称: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安吉县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2026年02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招标需求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2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7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3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CG202602-01
项目名称: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2015年以来各科室积累的工程建设资料、水文观测数据、水资源行业管理资料、水利工程运行资料、水旱灾害防御资料、水利改革等水利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专业全面整理、归类、加工并进行数字化扫描入库,对2000-2014年已整理的档案需进行标准化梳理及数字化扫描入库,挂接系统;提供账外资料收集整理规范。并在服务期满后提供2年的档案管理培训指导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1月30日完成档案整理,包含标准化梳理及数字化扫描入库,挂接系统等。服务期结束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2年的档案管理培训指导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开标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3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及开标。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3日 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发布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anji.gov.cn/ 。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5)、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6)、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浙江省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安吉财政“政采贷”办理指引》。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吉县水利局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路33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沈建
质疑联系方式:13666538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天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芦花路2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何霄
质疑联系方式:0572-56086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传真:
联系人:沈虹
监督投诉电话:0572-5807951
第二章 招标需求
项目编号:TCCG202602-01
项目名称: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安吉县水利局
采购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一、项目说明
1、采购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简述 | 数量 | 预算单价 | 合计(元) | 备注 |
| 1 | 新增综合档案 | 专业、科技档案整理、著录、装订、装盒(约3000卷)等 | 15000cm | 28元/cm | 420000 | 资料厚度 |
| 2 | 新增综合档案数字化 | 档案数字化扫描、图像处理(采用平板扫描仪进行扫描) | 760000页 | 0.43元/页 | 326800 | 页数以A4计算,A3折算为2张A4计算,依次类推。 |
| 照片、视频、实物等档案归档 | 700项 | 1元/项 | 700 | / |
| 3 | 库存档案 | 2000-2014年业务科室档案梳理、校对、规范化、数字化扫描、图像处理(采用平板扫描仪扫描) | 450000页 | 0.45元/页 | 202500 | 页数以A4计算,A3折算为2张A4计算,依次类推。 |
| 4 | 预算金额 | *** | / |
| 注:1、投标报价超预算金额及各项预算单价的投标无效。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人工费、设备费、印刷费、差旅费、档案整理耗材及档案盒费、招标代理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 2、服务进度及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1月30日完成档案整理,包含标准化梳理及数字化扫描入库,挂接系统等。服务期结束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2年的档案管理培训指导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3、以上档案数量为预估,具体数量以合同实施期间的实际数量为准,最终服务费结算=实际完成数量×中标单价。 4、附加服务:新增账外文件(与项目相关联的非标档案资料)约1000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5、采购人不保证合同金额,按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价,中标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及时沟通协商。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二、项目需求
通过本次采购,选定一家档案技术专业公司提供技术代理服务,对2015年以来各科室积累的工程建设资料、水文观测数据、水资源行业管理资料、水利工程运行资料、水旱灾害防御资料、水利改革等水利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专业全面整理、归类、加工并进行数字化扫描入库,对2000-2014年已整理的档案需进行标准化梳理及数字化扫描入库,挂接系统;提供账外资料收集整理规范。并在服务期满后提供2年的档案管理培训指导服务。
三、项目档案整理技术标准
1、档案整理范围:
新增综合档案:专业、科技档案整理、著录、装订、装盒等。新增综合档案数字化:档案数字化扫描、图像处理(采用平板扫描仪进行扫描)。照片、视频、实物等档案归档。库存档案:对2000-2014年已入库档案进行梳理、校对、规范化、数字化扫描、图像处理(采用平板扫描仪扫描)。新增账外文件:与项目相关联的非标档案资料。
2、档案整理流程:
材料收集、分类、文件材料排列、编页码、填写卷内目录、填写案卷封面、填写备考表(封底)、编制案卷目录、扫描、装订、装盒、移交上架、挂接,共13个步骤。
2.1、文件材料收集: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材料收集由采购人各职能科室负责,档案中介公司负责对已形成的材料进行鉴定,鉴定出缺少文件,列出补充清单交由相关科室及时补充完善。
2.2、文件材料分类:根据采购人档案整理要求分类;如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分类,并剔除重复文件。
2.3、文件材料排列:文件材料可以按时间先后顺序、办理的业务流程、材料的主次顺序排列,如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排列。
2.4、编页码:填写卷内每份文件起始之页的编号,最后一份文件应填起止页号,正面编在右上角,反面编在左上角,空白页不编写页码,页码用号码机打印。
2.5、填写卷内目录:包括顺序号、文号、责任者、题名、日期、页号、备注7个部分组成,按规范填写。
顺序号: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序填写的序号,即件号。
文号:照实填写。
责任者:填写形成档案并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题名:照实填写,如文件标题不能反映文件内容,应根据文件内容自拟标题并加<>。
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例:“20220000”开始。
页号:填写卷内每份文件起始之页的编号,最后一份文件应填起止页号。
备注:要说明卷内文件特殊情况的文字。
2.6、填写案卷封面:全宗名称、类目名称、案卷题名、起止日期、保管期限、件数页数、归档号、档号8个部分组成,按规范填写。
案卷封面采用软卷皮封面,可使用定制的牛皮纸软卷皮,也可以用打印纸打印作为封面。
全宗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如:“安吉县水利局”。
类目名称:按类别填写,如填写“招标档案”;
案卷题名:由作者、内容、文种三部分组成,应简明扼要,能反应整卷档案内容;
起止时间:卷内文件所属的起止年月。
保管期限: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长期)、10年(短期);
件、页数:填写卷内总件、页数。
归档号:不填。
档号:由全宗号、目录号、分类号、案卷号4个部分组成。
2.7、填写备考表(封底)
备考表签字部分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盖个人印章,严禁用打印机直接打印。备考表可代替案卷封底。
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一般情况下不用填写,情况说明可以手工填写,也可用计算机打印。
立卷人:由责任立卷者签名。
检查人: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
立卷时间:填写立卷的时间。
2.8、编制案卷目录:案卷全部装订完后,应填写案卷目录并以同一年度同一个类别为单位装订成册,由案卷号、题名、日期、页数、保管期限、备注6个部分组成,按规范填写。
2.9、扫描:按《浙江省省直单位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接收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数字化加工。具体包括:彩色扫描、图像处理(不得去底色)扫描分辨率达到300dpi、对每份文件的每页进行纠偏处理,做好电子目录与扫描件一一挂接,存储格式JPG格式、存储格式形成阅读文件格式为PDF,并做好数据备份。
2.10、装订:文件材料扫描后将封面、卷内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封底)按三孔一线装订法进行装订,美观、结实、无脱页、掉页、倒页、不妨碍翻阅。
2.11、装盒:按年度—同一类别档案按顺序装入档案盒内,不同年度的不同类别的案卷不混装在同一盒内。
2.12、移交上架:每半年将经过规范整理和扫描加工的档案向采购人档案室移交,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需提供档案实体、纸质和电子版的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各一套、数字化成果二套(JPG和PDF格式各一套)。并完成档案的上架倒架。
▲2.13、挂接:可通过采购方提供的批量挂接工具实现数据的批量挂接。条目与对应影像文件挂接正确率要求达到100%。批量挂接必须导入安吉县水利局档案系统。
档案的装订必须按照以上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保管、清晰,决不能互相交叉、遗漏和损坏。按程序要求整理,对不规则的资料进行A4纸粘贴、编号后打印目录。
3、档案数字化执行标准要求
3.1扫描
1)扫描仪:专业平板扫描仪。
2)扫描色彩模式:使用彩色模式扫描。
3)扫描分辨率:扫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需要进行高精度仿真复制的档案扫描分辨率建议不小于600dpi。
4)扫描范围: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30年)、10年(短期)的档案。
5)扫描注意事项:
①扫描过程中不得出现因扫描操作不当形成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污点、线条、边框等。
②不得随意修改扫描参数(如:亮度、对比度等),不得做去底色处理,从而导致图像效果失真。
3.2图像处理
1)检查
对图像偏斜度、清晰度、失真度等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图像质量要求时,应重新进行图像处理;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扫描图像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识别时,应重新扫描;对于漏扫、重扫、多扫等情况,应及时改正;发现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实体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2)纠偏
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图像偏度不得大于1度,以达到视觉上基本不感觉偏斜为准。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调整,以符合阅读习惯。
3)拼接
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应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图像拼接处不得缺少任何信息,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
4)裁边
图像应去除多余的白边、黑边等,不得补边。保留适当页边距,内容尽量居中,确保内容不缺失。最终图像效果应与原图像大小比例较为一致。
3.3图像存储
1)存储格式
扫描完成的图像文件采用JPG(特殊情况可用TIF)、PDF格式存储,不得压缩。
2)图像文件命名
纸质档案目录数据库中的每一份档案,都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唯一档号,以该档号为这份档案扫描后的图像文件名。
3.4数字化成果要求
加强对档案数字化成果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和长期可用。
为保障数字化加工成果安全性,确保从数据批次生产验收到全部验收,数据保存状态一目了然,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得到100%保障。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电子数据质量保真服务,以加强数字化成果管理,确保数字化成果安全、完整和长期可用。
2)每一批次的数据验收通过后,应立即进行电子数据质量保真。通过数据校验,生成身份认证码,并进行不断监测及保真,以确保数据始终与验收后的数据是一致的。
3)项目全部结束后,采购方在对数据接收入库前,对准备入库的档案电子数据再次进行数据校验,生成身份认证码,并与验收后的数据身份认证码进行比对,比对一致,进行数据挂接入库。
4、安全要求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安吉县档案馆有关规定,确保数字化加工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损坏、遗失档案,如有违法者,将追究法律责任。数字化加工单位应做到:
1)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拍照等行为。
2)数字化加工设备不得联网,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
3)不同的工序之间要采取措施,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
4)数字化加工场地配置保密设施,建立监管系统,实时记录工作人员的操作过程并保存,确保档案实体和数字化成果的安全和保密。
注:如采购人要求数据导入挂接到不同的系统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相关价格风险请自行考虑到各已列明的分项报价中。档案规范化及数字化加工如有最新的规定或规范,应按最新的规定或规范执行,投标人在报价时须充分考虑该风险因素。
四、项目验收
1、档案实体验收
(1)加工单位自检
加工单位对档案实体的自检,必须达到安吉县档案局关于档案整理相关质量要求,才能提交采购人审核。
(2)采购人审核
①档案实体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间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抽检合格率达到 98%以上(含 98%)予以审核通过。
②归还档案时应做好档案实体的清点交接记录工作。
2、数字化加工成果验收
(1)加工单位自检
①加工单位提交严格的质量控制方案。
②加工单位对已完成数字化转换的所有数据进行自检,自检达到<安档2019-2>关于《安吉县档案局数字化规范(暂行)》加工质量执行标准、验收标准要求,才能递交采购人审核,并提交明细清单一式两份。
(2)采购人审核
采购人对加工单位目录与图像挂接完毕的数据进行审核。数据审核以抽检方式进行,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
①加工单位数据自检合格后,分批提交采购人审核。提交数据移交明细清单一份。
②数据验收采用抽检的方式进行,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安档<2019-2>关于《安吉县档案局数字化规范(暂行)》进行。抽检合格率达到99%予以审核通过,并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审核登记表》,做好检查记录。抽检合格率在99%以下的,提交验收数据全部发回加工单位全面自检,直至达到审核要求。
五、项目管理要求
1、工作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服务规定进行整理、扫描、装订、归档。特别是按档案整理流程13个步骤来完成档案的归档要求,同时做好与采购人各个部门的对接沟通工作,采购人会不定时进行抽查和检查的工作。
▲2、采购人仅提供基本的办事场地、桌椅(水、电、网络设施通)。其他卷皮、档案盒、档案整理装订所需材料及办公设备、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未得到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将由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中标供应商需对以上要求作出相应承诺,一旦违反本承诺,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作出相应罚款。
六、项目组成员及服务要求
▲1、中标人配备人员不少于5人,需全职在岗。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不少于4名。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基本配备。按要求完成服务工作,并按约定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要求项目实施负责人常驻采购人单位,加工期间项目组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若确需更换须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项目组人员年更换频率不高于30%。
3、人员进场后未经采购人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撤离,必须足额配备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的工作人员。
4、为保证该项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项目在进行技术设计时需要严格遵照国家、浙江省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5、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确保数据安全性和网络安全性,提高技术人员安全意识和个人素质。
6、投标单位要求能够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7、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及采购人的有关规定,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档案扫描工作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法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8、项目实施期间,中标单位必须做到安全生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严禁在档案加工环境内违规使用明火、有火灾隐患的电器设备,严禁堆放易燃物品或与档案无关物品。若因中标单位违规操作,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档案损毁,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9、项目实施期间,中标单位需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按国家规定为为工作人员交纳人身意外险等必要的社会保险。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履行用工制度。与员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以上记录妥善保管,接受采购人不定时的抽查。
10、中标人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部负责。
11、全部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由中标人给付员工加班薪资。
12、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追加费用,因中标人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七、商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进度及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1月30日完成档案整理,包含标准化梳理及数字化扫描入库,挂接系统等。服务期结束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2年的档案管理培训指导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预付款; 2、服务费结算:根据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服务期结束且经采购人认可后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实际服务费的100%。 3、中标供应商需按季度提交完成工作量签证单,完成数量需得到采购人认可。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年度服务情况进行验收,按验收情况结清服务费用。 4、服务费计算=实际完成数量×中标单价,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价,中标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及时沟通协商。 5、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关结算资料,及税务发票。 6、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相关规定的工作规范、规程操作,达到规范优良水平,项目成果必须通过采购人或采购人组织档案专家小组检查验收。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仅提供基本的办事场地、桌椅(水、电、网络设施通)。其他卷皮、档案盒、档案整理装订所需材料及办公设备、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
| 售后服务 | 1、中标供应商完成的档案整理扫描入库后均须提供2年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内需提供档案管理培训指导服务。 2、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对项目成果进行错误更正、查漏补缺等。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对采购人有关人员进行进行免费培训,并提供相关文档。 4、售后服务方式及响应时间:中标人接到用户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上门服务,7×24小时电话支持。一般问题在4小时内解决,严重问题及时向用户方提出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和修复完成时间承诺。 |
| ▲投标报价 | 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人工费、设备费、印刷费、差旅费、档案整理耗材及档案盒费、招标代理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 |
| 成果版权 | 本次采购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划定成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 安全生产要求 | 中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
| 其他 | 1、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报价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2、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和指导者,担负项目实质性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 3、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说明。 |
注:本招标文件中加“▲”的技术参数为必须满足的技术参数,投标人投标时不允许出现负偏离情况,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本招标文件仅对招标内容提出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供应商有责任对服务要求(技术参数)符合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负责。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 序号 | 内容、要求 |
| 1 | 项目名称: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CG202602-01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
| 2 |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六条。 |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按中标价的1.5%计收。结算方式时间为: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银行汇票或现金缴入代理公司账户为准。 |
| 4 | 投标保证金:无。 |
| 5 | 实地调查: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服务范围和地点进行调研,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实地调查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6 | 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上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的,可以按照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接收供应商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邮寄、现场递交质疑函。 2、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内作出答复。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6、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7、质疑受理地点及联系人。浙江天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芦花路22号),联系人:何霄 0572-5608683。 |
| 7 | 投标文件编制及组成: (1)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形成: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提交)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
| 8 | 投标文件份数: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形式递交一份。 邮寄地址:浙江天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芦花路22号); 联系人:***/18857271504)(由投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邮寄备份响应文件,若未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开标当天发生网上电子解密失败的情形,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 9 | 投标文件签章:电子签章。 |
| 10 | 投标文件的形式: ☑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
| 11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 a、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由投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邮寄备份响应文件,若未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开标当天发生网上电子解密失败的情形,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a、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 “备份响应文件”(一份); b、“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12 |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3)若由于网络原因等解密异常情况无法在线解密全部供应商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及“备份响应文件”时,本项目作流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13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时间:2026年03月23日下午13:30时。 |
| 14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实行电子在线开标。 时间:2026年03月23日下午13:30时。供应商应准时在线参加。 |
| 15 | 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问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6)由于网络原因等解密异常情况无法在线解密全部供应商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及“备份响应文件”的; 出现上诉情况,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
| 16 | 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 17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2个工作日后,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同时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
| 18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0元。 |
| 19 | 供应商注册: 为不影响投标供应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请在报名前进行免费注册。咨询电话95763。 |
| 20 | 信用记录查询:按财库【2016】125号文件执行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
| 21 | 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 |
| 22 | 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 |
| 23 |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
| 24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
| 25 | 参加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95763 |
| 26 | 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将“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在2026年03月23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芦花路22号,联系人:***18857271504),逾期寄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邮寄备份响应文件,若未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开标当天发生网上电子解密失败的情形,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 27 | 支持绿色采购 (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采购货物的配置中,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 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 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 (3)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选择合理运输路线,有效利用车辆,科学配装,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和资源消耗,并降低尾气排放。 (4)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交通工具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 |
| 28 | 支持科技创新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 |
| 29 | 特别说明: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安吉县水利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天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单位。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本次招标设定预算价,预算价由采购人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
(七)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禁止转包。
(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所拥有。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上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的,可以按照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接收供应商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邮寄、现场递交质疑函。
2、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内作出答复。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6、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7、质疑受理地点及联系人。详见前附表。
8、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答疑与澄清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澄清。
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满足15天。
4、为保证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补充后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修正其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后的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变更公告。
5、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1、投标资格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1.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1.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见附件);
1.6、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
1.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8、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添加(或删除)相关内容、表格及资料。
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2、商务文件包括:
2.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2、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2.3、投标人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2.4、企业综合实力;
2.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2.6、投标人项目业绩实施情况一览表;
2.7、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2.9、评分表及项目需求情况,自行添加(或删除)相关内容、表格及资料。
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3、技术文件包括:
3.1、对项目的了解与分析;
3.2、整体方案;
3.3、项目质量控制方案;
3.4、项目进度控制;
3.5、制度健全方案;
3.6、保密措施;
3.7、项目验收方案;
3.8、售后服务能力;
3.9、应急方案;
3.10、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3.11、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3.12、投入本项目设施设备一览表;
3.13、技术响应表;
3.14、技术服务部分要求提供的文件或资料或说明;
3.1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16、根据评分表及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添加(或删除)相关内容、表格及资料。
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4、报价文件:
4.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4.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4.3、根据评分表及项目需求情况,自行添加(或删除)相关内容、表格及资料。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资格声明书、投标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签章不齐的视同未提供;供应商应保证以上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及度量衡单位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 投标报价应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
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要求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各种原因可能发生的费用。对没有填报的费用,招标人认为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进行调整。
6、投标人应先到采购人本地,熟悉和了解相关事宜,自行承担投标风险。
7、除非本招标文件对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0元。
2、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4)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文件编制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资信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情形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3、本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参照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4、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5、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
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参加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4、投标截止期: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及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诉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使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5、投标人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编制,以“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上传、递交。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是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采用本采购文件的模板;
(5)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完整的;
(6)供应商未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
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理人未经有效授权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有效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产品(含软件)技术性能、功能、参数的,或者虚假投标的;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技术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要求、功能、参数指标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2)投标实施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3)项目技术方案不符合项目需求或不具有操作性的。
4、在价格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报价的;
(2)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及预算单价(如有)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4)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修正的;
5、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3)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
(4)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5)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供应商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7)供应商的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
(8)对大量技术参数响应负偏离、不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不积极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以促成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
(9)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10)成立多家公司围标串标;
(11)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6、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本系统别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九)废标的情形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开标
1、开标形式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开标准备
2.1 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2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3 若由于网络原因等解密异常情况无法在线解密全部供应商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及“备份响应文件”时,本项目作流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3、开标程序:
1、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响应文件,提示采购组织机构和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给予投标人在线解密的时间为30分钟。
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则由代理机构使用供应商以u盘形式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系统。(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详见前附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邮寄备份响应文件,若未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开标当天发生网上电子解密失败的情形,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文件解密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资信技术的评审工作。
4、符合性审查、资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报价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交评审报告。同时打印纸质评审报告签署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
7、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发送邮件形式向各投标人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8、开标会议结束。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人员
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二)资格审查依据
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三)资格审查方法
1、审查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应原件的完整性、符合性。
2、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投标时间前的各投标人信用记录,打印相关网页页面留存。
3、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签字确认。
六、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说明或澄清时间不超过30分钟。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评估、比较和评价
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实际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3.2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投标报价必须合理,经评委认定为明显不合理的报价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二)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三)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四)其他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要求投标人在评审现场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如果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3.3 计算综合得分。
评委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报价得分进行汇总,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4、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按照澄清投标文件的形式同意并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无效。
(五)评标过程的保密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项目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七、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单位确定中标人。
(二)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单位。
(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顺序并列的,由并列第一名的抽签确定。
(四)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未中标人,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八、合同授予
(一)授予合同的依据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文件;
3、投标文件和询标时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纠正、承诺;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二)签署合同的要求
1、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地点签订书面合同;
2、签订合同的时间必须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3、所签订的采购合同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送同级监管部门和采购代理公司备案。
6、根据浙财采监(2025)2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要求,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本项目要求中标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查询网站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复核。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三)中标通知书
1、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为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3、中标人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0元。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2、采购人如不与中标人订立协议的,或者采购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协议的,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中标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一、评标程序与方法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书面形式(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投标人的说明或者澄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答复),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内容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独立评分。
二、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评标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且评标技术分均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并列第一名的,由并列第一名的抽签确定)。本项目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注:本次招标将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后,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选择确定1家单位作为《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单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
三、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价格分15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服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视同中小企业。
3.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3.2同时提供以下所有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监狱企业其服务(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被认定为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85分
| 序号 | 评审内容 及分值 | 评分细则 |
| 1 | 对项目的了解与分析7分 |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对档案主要组成部分、来源归属、验收的关键事项等进行阐述和分析,进行综合打分。给予: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2 | 整体方案12分 | 档案整理方案,包括材料收集、鉴定、分类与排序、编页码、编目、备考表填写、装订、档案盒更换等内容的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综合打分。给予: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数字化加工流程方案,包括档案交接、档案扫描整理、影像处理、目录建库、质检流程、数据挂接、装订还原、质检、备份等内容是否全面详细、思路清晰进行综合打分。给予: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3 | 质量控制方案7分 | 有详细的质量控制方案,包括案卷质量、扫描质量、著录质量、挂接质量等,根据方案的严密性、合理性、可行性内容进行综合打分。给予: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4 | 项目进度控制7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进度控制措施,建立合适符合实际情况计划表,根据计划是否合理、可控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给予: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5 | 保密方案5分 | 是否有针对本项目的保密协议及项目实施人员严格的保密制度等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综合打分。给予: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6 | 保护及修复措施5分 | 根据保护档案原件具体措施,是否使档案在整理过程中少受损害,对破损严重、无法直接进行整理的档案,是否能先进行技术修复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给予: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7 | 制度健全5分 | 根据建立的人员及场地管理制度、档案出入库制度、信息安全制度、整理制度、数字化加工制度、保密管理制度等是否完整可行进行综合打分。予以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8 | 应急方案3分 |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应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应急事件处理、应急服务内容、响应速度、应急工作小组配置等内容的及时性、充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予以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9 | 售后服务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技术培训、响应速度、响应后解决问题的速度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予以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10 | 验收方案5分 | 具有详细的项目验收方案,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是否符合实际,提供的方案是否合理、清晰、可操作性强等进行综合打分。予以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11 | 设备投入情况5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档案加工的专用设备设施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予以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设备工具的照片、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否则不得分。 |
| 12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10分 | 1)项目负责人4分: ①具有档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5分; ②具有档案管理岗位培训证书,得1分; ③具有安全保密培训证书,得1分; ④具有同类项目任职经历的,得0.5分; 本项最多得4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6分: ①具有档案管理岗位培训证书,每人得1分; ②具有档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人得1分; ③具有安全保密培训证书,每人得1分; 本项最多得6分。 注:须提供上述相关人员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任职经历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13 | 体系认证证书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清晰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
| 14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5分 | 投标人结合项目需求、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做出分析,针对本项目重点内容以及实施难点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否实际可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分别给予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15 | 项目业绩1分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成功实施经验的,每个项目得0.5分,最多得1分。 注:提供合同清晰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注:以上单位、业绩、人员各类证明文件(学历证明、职称证、资格证、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电子公章)。以上提供的各类文件、证书、合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伪造证明材料的,后果自负。
四、分值计算
1、价格分
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计算。
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3、综合得分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价格得分
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模版
项目名称: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CG202602-01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方:安吉县水利局
乙方:(供应商/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文件要求,经公开招标程序,甲乙双方就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服务采购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对2015年以来各科室积累的工程建设资料、水文观测数据、水资源行业管理资料、水利工程运行资料、水旱灾害防御资料、水利改革等水利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专业全面整理、归类、加工并进行数字化扫描入库,对2000-2014年已整理的档案需进行标准化梳理及数字化扫描入库,挂接系统;提供账外资料收集整理规范。并在服务期满后提供2年的档案管理培训指导服务。
3.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简述 | 数量 | 中标单价 | 合计 |
| 1 | 新增综合档案 | 专业、科技档案整理、著录、装订、装盒(约3000卷)等 | 15000cm | | |
| 2 | 新增综合档案数字化 | 档案数字化扫描、图像处理(采用平板扫描仪进行扫描) | 760000页 | | |
| 照片、视频、实物等档案归档 | 700项 | | |
| 3 | 库存档案 | 2000-2014年业务科室档案梳理、校对、规范化、数字化扫描、图像处理(采用平板扫描仪扫描) | 450000页 | | |
| 4 | 中标总价 | |
| 注:1、以上金额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人工费、设备费、印刷费、差旅费、档案整理耗材及档案盒费、招标代理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 2、以上档案数量为预估,具体数量以合同实施期间的实际数量为准,最终服务费结算=实际完成数量×中标单价。 3、附加服务:新增账外文件(与项目相关联的非标档案资料)约1000件。 4、甲方不保证合同金额,按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价,中标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及时沟通协商。 5、纸质文档以A4幅面为主,数量以A4计算,A3折算为2张A4结算。 6、新增综合档案数量以实际服务的资料厚度计算 |
二、服务成果内容及要求
1.服务成果内容: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
2.技术规格/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三、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预付款;
2、服务费结算:根据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服务期结束且经采购人认可后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实际服务费的100%。
3、中标供应商需按季度提交完成工作量签证单,完成数量需得到采购人认可。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年度服务情况进行验收,按验收情况结清服务费用。
4、服务费计算=实际完成数量×中标单价,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价,中标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及时沟通协商。
5、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关结算资料,及税务发票。
6、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注: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1月30日完成档案整理,包含标准化梳理及数字化扫描入库,挂接系统等。服务期结束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2年的档案管理培训指导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2.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仅提供基本的办事场地、桌椅(水、电、网络设施通)。其他卷皮、档案盒、档案整理装订所需材料及办公设备、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履行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五、合同变更与转让
1.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确需变更的,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且不得违背采购文件和中标结果的实质性内容,并且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其他供应商履行;甲方亦不得同意乙方转包。
3.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依法分包履行本合同,但项目的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与分包项目匹配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营业执照、行业资质证明等),且不得再次分包。合同分包后,乙方就采购项目及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六、履约验收
1.验收主体:甲方或甲方组织档案专家小组检查验收,乙方须配合提供验收所需资料。
2.验收程序:按相关规定的工作规范、规程操作。
3.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出具《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及期限,乙方须在期限内整改至验收合格,整改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检测费、材料费、人工费等)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工期延误违约金、第三方索赔等),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乙方责任。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完成档案整理扫描入库后均须提供2年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质量要求:乙方须保证服务成果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推荐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不存在质量缺陷或权利瑕疵(如知识产权纠纷)。
3.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对项目成果进行错误更正、查漏补缺等,还需免费对甲方进行档案管理培训指导服务。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进行免费培训,并提供相关文档。
3、售后服务方式及响应时间:乙方接到用户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上门服务,7×24小时电话支持。一般问题在4小时内解决,严重问题及时向用户方提出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和修复完成时间承诺。
八、履约保证金:0元。
九、知识产权与保密
1.乙方保证服务成果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甲方因使用服务成果被追责,乙方须赔偿全部损失。
2.双方对采购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无故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的 % 。
2.乙方违约:
(1)在合同履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承诺投入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员,否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 %违约金;
(3)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验收要求,乙方须在 日内(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整改之日起算)免费完成更换或修复;若服务成果无法修复或经【 】次(含)以上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且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差价、工期延误损失等)的,乙方还需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4)如乙方存在欺诈、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或知晓其影响合同履行后的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说明具体情况及预计持续时间,同时在7日内提供官方证明文件(如政府公告、气象记录等)。
3.责任处理: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受影响方在该事件影响范围内免除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若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延迟,双方应协商顺延履行期限(如交货期、施工期);若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根本无法履行或无履行必要,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实际完成比例支付费用,未履部分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需退还甲方未履约部分的预付款(扣除已发生合理成本)。
4.减损义务:受影响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且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约定执行;无约定的,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同时补充协议按规定送采购监管审批和备案。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代理份,份送有关部门备案。
附件1 《廉洁承诺书》
附件2 《保密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采购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供应商/中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附件1
采购项目廉政责任书
为加强项目实施中的廉政建设,保证项目实施高效优质完成,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安吉县水利局(以下称甲方)与供应商/中标人(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项目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项目实施管理规定。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可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责任书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到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不得有意刁难、拖延乙方工程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项目实施费用等。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
(五)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追加项目实施费用等。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室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或停止承接业务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有关项目实施主管部门给予乙方1~3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处罚。
第五条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本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提出属于本责任书规定范围的处理意见。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同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实施费用支付完结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作为本项目实施承包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实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八条 本责任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其余由甲方报送相关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为甲方提供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扫描服务,为在项目实施期间保证档案原件安全和项目实施期间以及实施完成以后保守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的甲方档案信息秘密等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确认:在项目实施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纸质档案、档案目录以及电子文件等,乙方必须保守机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带出工作场所或向外泄露。乙方同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保证档案安全和保守档案秘密。
二、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项目实施期间接触到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档案相关材料,以保证其机密性。
三、除了项目实施期间必要的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工作人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档案信息秘密及与档案信息相关的信息的保密义务,也不得在项目实施期间必要的工作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四、双方同意,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仍对其在为甲方档案整理期间接触、或因接触而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档案信息秘密和其他与档案相关的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的义务。乙方在项目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档案公开或者档案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乙方同意就项目完成后所承担的保密义务,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保密费用。
五、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实施纸质档案整理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项目款中予以扣除。
六、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七、乙方因项目实施工作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档案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任何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八、乙方应当于项目实施完成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九、本协议所提及的档案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档案、档案中记载的人名、档案中记载的事件、纸质档案本身、其它载体的档案、档案目录、档案电子原文、档案电子化处理扫描文件加工前的文件、档案电子化处理扫描文件加工后的文件、档案的封皮、加工过程中的数据库、加工档案整理记录、加工档案整理报告、档案检验报告、项目备忘录、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十、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安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照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十三、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中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 乙方: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本章节内容提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招标文件中要求,但未提供格式的,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制作。
一、资格文件目录
1.1、投标资格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1.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1.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见附件);
1.6、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
1.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8、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添加(或删除)相关内容、表格及资料。
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附件1
投标资格声明书
安吉县水利局:
浙江天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TCCG202602-01)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项目的设备(产品)及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我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我单位(投标人)具有 资质,并具有 成功实施经验;
4、我方承诺:最近三年我方无行贿犯罪行为,若我方中标,愿意接受社会监督和检察院调查。
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招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
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
授权代表: (签字) 性别 : 年龄: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4
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的不用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吉县水利局的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CG202602-01)采购活动,服务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本项目的服务供应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本项目的服务供应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文件目录
1、商务文件包括:
1.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1.2、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1.3、投标人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4、企业综合实力;
1.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1.6、投标人项目业绩实施情况一览表;
1.7、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1.8、评分表及项目需求情况,自行添加(或删除)相关内容、表格及资料。
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2、技术文件包括:
2.1、对项目的了解与分析;
2.2、整体方案;
2.3、项目质量控制方案;
2.4、项目进度控制;
2.5、制度健全方案;
2.6、保密措施;
2.7、项目验收方案;
2.8、售后服务能力;
2.9、应急方案;
2.10、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2.11、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2.12、投入本项目设施设备一览表;
2.13、技术响应表;
2.14、技术服务部分要求提供的文件或资料或说明;
2.1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2.16、根据评分表及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添加(或删除)相关内容、表格及资料。
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无参考格式的文件及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自行拟定格式
附件1
投标函
安吉县水利局:
浙江天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文件编号TCCG202602-01《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为我公司在职职工,代表投标人(即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单位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通知、投标答疑纪要的所有内容,均没有异议。在完全理解和接受的前提下,完全知道必须放弃因含糊不清或误解而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90个日历天;
4、我单位同意提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招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5、我单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如期提供产品(设备或服务);
6、我单位保证所供产品(设备)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7、我单位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技术规范、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9、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信息如下:
通信地址:电子邮箱: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附件2
投标单位情况表
项目名称: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CG202602-01
| 1 | 供应商名称: |
| 2 | 地 址: | |
| 3 | 电 话: | 联 系 人: |
| 4 | 传 真: | 注册资本: |
| 5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注册日期: |
| 6 | 资质证书及编号 | |
| 7 | 主营业务 | |
| 8 | 公司简介 |
投标人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3
项目业绩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CG202602-0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时间 | 项目单位名称 地址及联系方式 | 项目合同金额 (单位:万元) | 项目获奖情况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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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注: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投标人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4
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CG202602-01
|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 服务期限 | | | |
| ▲付款方式 | | | |
| 服务质量要求 | | | |
| 服务地点 | | | |
| 售后服务 | | | |
| ▲投标报价 | | | |
| 成果版权 | | | |
| 安全生产要求 | | | |
| 其他 | | | |
投标人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本表格为商务响应表情况表,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附件5
技术响应表
项目名称: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CG202602-01
投标人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偏离情况填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2、本表格为技术服务响应表情况表,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附件7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CG202602-01
|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在本项目中担任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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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资格证书等复印件附后。
附件8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项目名称: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CG202602-01
| 姓 名 | | 性 别 | |
| 资格证书及编号 | | 职 务 | |
| 学 历 | | 年 龄 | |
| 联系电话 | | 从事同类项目年限 | |
| 已完成项目情况 |
|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简况 | 工作日期 | 工作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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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 备 注 | 附资格证书等 |
投标人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三、报价文件目录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根据评分表及项目需求情况,自行添加(或删除)相关内容、表格及资料。
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CG202602-01
|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简述 | 数量(A) | 投标单价(B) | 合计(A×B) | 备注 |
| 1 | 新增综合档案 | 专业、科技档案整理、著录、装订、装盒(约3000卷)等 | 15000cm | | | |
| 2 | 新增综合档案数字化 | 档案数字化扫描、图像处理(采用平板扫描仪进行扫描) | 760000页 | | | |
| 照片、视频、实物等档案归档 | 700项 | | | |
| 3 | 库存 档案 | 2000-2014年业务科室档案梳理、校对、规范化、数字化扫描、图像处理(采用平板扫描仪扫描) | 450000页 | | | |
| 总计(1+2+3) | | |
| 项目负责人 | |
| 报价总价 | 大写: (小写: ) |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超预算金额及各项预算单价的投标无效。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人工费、设备费、印刷费、差旅费、档案整理耗材及档案盒费、招标代理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以上档案数量为预估,具体数量以合同实施期间的实际数量为准,最终服务费结算=实际完成数量×中标单价的合计。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
项目名称:安吉县水利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CG202602-01
| 序号 | 评分内容 | 标准分 (满分) | 自评分 | 在响应文件中 所对应的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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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格需参照第四章评分条款,认真填写,并附在技术资信文件目录后,方便评委评分时核对
无参考格式的文件及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自行拟定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