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搭建标准化芍药温室大棚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
代理机构: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单位:武义县桃溪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盖章)
2026 年 3 月
- 1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招标需求 .................................... - 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23 -
第五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 2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31 -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搭建标准化芍药温室大棚,招标人为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村 集体经济组织,代理机构为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民丰村村民代表大会 通过并报桃溪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搭建标准化芍药温室大棚,新建连体大棚三座等。最高限价(元):
*** 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无被国家、浙江省本级、金华市本级及武义县有 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的情况。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 次 招 标 不 进 行 纸 质 招 标 文 件 的 发 放 , 请 登 录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其他交易”模块下载。
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 等 有 关 招 标 信 息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随 时 刊 登 在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发布,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 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3 月 25 日 14:30 时,地点:武义县桃溪镇招投 标开标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jinhua.gov.cn/)上发布。
招标人: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村集体经济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
联系人:
*** 联系人:陈芝媚
地址: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村 联系电话:
***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 序 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招标人 | 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村集体经济组织 |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3 | 项目名称 | 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搭建标准化芍药温室大棚 |
| 4 | 项目地点 | 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村 |
| 5 | 招标范围 | 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
| 6 | 项目资金来源 | 业主自筹 |
| 7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否 |
| 8 | 踏勘现场和标前 答疑会 | 招标人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
| 9 | 转包与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
| 10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 编号的招标文件更正、澄清公告(如有)。 |
| 11 | 投标人要求澄 清、质疑招标文 件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 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以 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 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 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 件予以澄清,将要求澄清的书面文件(需盖投标人公章)扫描 成 图 片 格 式 后 发 至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电 子 信 箱(1790026807@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
| 12 | 招标文件澄清和 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文件的澄清等有关招标信息将随时刊登在金华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上,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因未及时知悉 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责任。 |
| 13 | 投标报价方式及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 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 限价为无效报价。投标人须以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 合理报价。 2. 投标总报价系指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 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中标后的人员工资、设备及工具、器材、 |
- 4 -
| | 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及 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实际服务内容和需求,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核算所需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自行报价。结算时须开具正式发票。 3.投标人以采购人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基础,自行确定 合理低价进行报价。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 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
| 14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90 天。 |
| 15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适用。 |
| 16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格、商务技术文件 (1) 投标声明函; (2) 营业执照;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函; (4) 参加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声明函; (5) 法定代表人资格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 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汇总表; (8) 商务响应表; (9) 技术服务方案; (10)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1)资格、商务技术文件自评表。 2.报价文件 (1) 投标函; (2) 报价一览表; (3) 分项报价表(清单报价表); (4)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
| 17 | 投标文件份数及 其他要求 | (1)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 2 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2)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否。 (3)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 文件并标注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 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 责任。 (4)为提倡节能环保,欢迎采用双面印刷编制投标文件。 |
- 5 -
| 18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1、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的内容是属 于投标人自己制作,统一规格用 A4 纸(图表页可例外)。均须 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在“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 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单位章。 |
| 19 | 投标文件是否 需分册装订 | 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需单独分册装订。 |
| 20 | 投标文件密封包 装的具体要求 | 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含正本/副本)、报价文件(含正本/副 本)需单独分开密封包装,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 |
| 21 | 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 |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 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 年 3 月 25 日 14:30 时止。 |
| 23 |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 武义县桃溪镇招投标开标会议室 |
| 24 | 投标文件是否退 还 | 否。 |
| 25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26 | 评标评审原件 | 本项目不适用 |
| 27 | 参加开标会议人 员的要求 | 开标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投 标人到会人员不符合本条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1)当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 份证件。 (2)当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 |
| 28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项目名称)开标会议开始,并宣读开标会议纪律。2.宣布监标人、录标人。 3.由监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4、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宣布各投标人实际参加开标会 议人员检验核对结果。 5.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宣读投标人 名称、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 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6.主持人宣布休会,由评审小组先进行资格、商务技术文 |
- 6 -
| | 件评审; 7.主持人宣布复会,主持人公布资格、商务技术文件评审 结果; 8.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报价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 文件份数、投标报价等内容; 9. 主持人宣布休会,由评审小组进行报价文件评审;10.主持人宣布复会,公布报价文件评审结果; 11.由工作人员计算各投标人资格、商务技术得分和报价文 件得分的总分和值,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排名并编 号。 12. 宣布由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3.主持人、录标人、监标人、招标人等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确认。 14.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
| 29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 人 |
| 30 | 评审小组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 数 | 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 名。 |
| 31 | 是否委托评审小 组确定中标人 | 是。 |
| 32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在金华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公示 2 个日历天(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法定 节假日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 33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 34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2%(采用现金担 保形式或工程保函形式(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中标单位可自主选择,其他相关单位不 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2)中标公示结束后 7 日历天内缴纳至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 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3)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或承诺的免费服务期满)后 15 日内无息退还。 |
- 7 -
| 35 | 投标人的违法违 规行为 |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挂靠投标、相互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由招标人上报主管部门列入黑 名单。 2.发现中标人为挂靠投标中标的,或者相互串通投标中标 的,或者提交的投标文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或者将中标项 目转给他人承包的,除由招标人在合同价中扣罚 2%的中标价款 外,报行政主管部门按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已经 开工的,必须终止工作,所有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 担。 3.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 向招标人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 作。 4.若投标人中标后未按规定时间要求签订合同的,招标人 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失信名单。 |
| 37 | 质疑和投诉 | 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 损害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单位的质疑答复不 满意或者招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 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 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 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 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将不予受理。 |
| 38 | 本前附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符的,以本前附表为准。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
1.总则
1.1 定义
1.1.1“招标人”:是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说明的单位,在招标阶段称为招标人,在 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或被称为建设单位或业主或甲方或买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 转化为经济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被称为建设单位或业主或甲方或买方的招标投标阶段 均指招标人。
1.1.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 务的专业机构,本文特指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本次整个招标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1.1.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1.4“监督管理部门”:是指负责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投标单位和评审 专家进行监督检查的相关部门。
1.1.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 8 -
1.1.6“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1.7“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 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1.8“日期、天数、时间”: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 时间。
1.1.9“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邮件等。
1.1.10“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1.1.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1.2 项目概况
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2.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5 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情况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格(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如果已经依法 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投标 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1.4.2.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 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由 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同时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 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应当注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否 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9 -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设计单位、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1.5 投标费用和安全责任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 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5.2 在招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的人身伤害、财 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的,招标人均不负责。
1.6 保密
1.6.1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 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2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招标人、评 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1.6.4 招标人和评审小组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 的相关细节。
1.7 语言文字和计量
1.7.1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7.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 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 视同未响应。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10 -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 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标前答疑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标前答疑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标前答疑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1.12 特别说明
▲1.投标单位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2.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代理机 构、招标人及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3.投标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 标后发现的, 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 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单位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1.13 知识产权
投标单位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 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单位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 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投标单位须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1 -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需求;
(4)合同主要条款;
(5)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 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3.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对已 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3 日前,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2.3.2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 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 容均无效。
2.3.3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 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 面文件为准。
2.3.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2.3.5 招标人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依法在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1.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 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一 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清单报价”中的相应报价。
- 12 -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 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 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3.5.2 投标人应提交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
3.5.3 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 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5.4 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 文件。
3.5.5 投标人所提供产品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相关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 字资料和数据等。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 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技术响应表、商务 响应表及报价一览表中的服务承诺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 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求、招标范围 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2)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正本、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 时以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 制目录和页码。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需单独密封包装,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13 -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 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5.2.1 具体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 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 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组建评审小组
6.1.1 评审小组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6.1.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 14 -
罚或刑事处罚的;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 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 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 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6.3 评标
6.3.1 评审小组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 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 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 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2 个工作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 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评审小组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6 履约保证金
7.6.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 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中标人
- 15 -
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予以赔偿,并上报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失信名单。
7.7.2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7.8 验收
7.8.1 招标人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 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中本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 理。
7.8.2 招标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 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7.8.3 严格按照合同开展履约验收。招标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的约定对中本人 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 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 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7.8.4 验收合格的项目,招标人将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本人支付资金、退还履约 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处理。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 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 法违规情形的,招标人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 16 -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 得使用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招标方式改变
9.1 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及其报价、售后 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以及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时,招标人将需要 重新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招标。
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 3 个的;(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7 -
第三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搭建标准化芍药温室大棚,新建连体大棚三座等。最高限价(元):
*** 元。
二、材料需求
| 大棚 1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工程量 | 单位 | 备注 |
| 钢构件 | | | | |
| 1 | 钢管柱 | 1、热浸镀锌弧形钢管钢柱,30*75*2mm 主 管 | 8.020 | t | |
| 2 | 钢管柱 | 1、热浸镀锌钢管钢柱,Φ48*1.8mm 等 | 0.500 | t | |
| 3 | 钢梁 | 1、热浸镀锌钢管钢梁,Φ48*1.8mm 及Φ 32*1.5mm 等 | 3.489 | t | |
| 4 | 钢管钢梁 | 1、热浸镀锌钢管拉杆等,Φ32*1.5mm 等 | 1.029 | t | |
| 5 | 镀锌钢板天沟 | 1、热镀锌钢板天沟 | 1.105 | t | |
| 6 | 零星钢构件 | 1、热浸镀锌卷膜杆、卷膜器导杆、卷膜伸 缩杆等 | 0.425 | t | |
| 7 | 水槽托架 | 1、水槽托架 | 38 | 支 | |
| 8 | 水槽水斗 | 1、水槽水斗 | 6 | 支 | |
| 9 | 手动卷膜器 | 1、手动卷膜器 | 6 | 套 | |
| 10 | 十字夹及 U 型卡 | 1、十字夹及 U 型卡 | 144 | 个 | |
| 11 | 遮阳网 | 1、遮阳网,含配件 | 2150 | ㎡ | |
| 12 | 薄膜 | 1、12 丝无滴膜,含配件 | 3639 | ㎡ | |
| 13 | 卡槽 | 1、0.6 镀铝锌卡槽 | 1600 | 支 | |
| 14 | 卡簧 | 1、北京卡簧 | 1600 | 支 | |
| 15 | 夹箍 | 1、Φ25 夹箍 | 100 | 个 | |
| 16 | 压顶簧 | 1、压顶簧 | 1200 | 个 | |
| 17 | 地锚 | 1、地锚,40 公分螺纹钢 | 61 | 个 | |
| 18 | 托膜线 | 1、托膜线 | 720 | m | |
| 19 | 常规门 | 1、2400*2400mm 常规门 | 4 | 扇 | |
| 20 | 压膜线 | 1、压膜线,300m/卷 | 4 | 捆 | |
| 21 | 压模卡 | 1、压模卡 | 600 | 个 | |
| 22 | 防水胶条 | 1、3*15m 防水胶条 | 11 | 卷 | |
| 23 | 防风钩 | 1、防风钩 | 150 | 个 | |
| 24 | 螺栓 | 1、螺丝螺母 | 0.015 | t | |
- 18 -
| 25 | 塑料管管件 | 1、DN110 塑料弯头 | 6 | 个 | |
| 26 | 塑料管 | 1、DN110 塑料管 | 36 | m | |
| 大棚 2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工程量 | 单位 | 备注 |
| 钢构件 | | | | |
| 1 | 钢管柱 | 1、热浸镀锌弧形钢管钢柱,30*75*2mm 主 管 | 6.110 | t | |
| 2 | 钢管柱 | 1、热浸镀锌钢管钢柱,Φ48*1.8mm 等 | 0.377 | t | |
| 3 | 钢梁 | 1、热浸镀锌钢管钢梁,Φ48*1.8mm 及Φ 32*1.5 等 | 1.691 | t | |
| 4 | 钢管钢梁 | 1、热浸镀锌钢管钢柱钢梁 | 0.553 | t | |
| 5 | 镀锌钢板天沟 | 1、热镀锌钢板天沟 | 0.368 | t | |
| 6 | 零星钢构件 | 1、热浸镀锌卷膜杆、卷膜器导杆、卷膜伸 缩杆等 | 0.218 | t | |
| 7 | 水槽托架 | 1、水槽托架 | 14 | 支 | |
| 8 | 水槽水斗 | 1、水槽水斗 | 2 | 支 | |
| 9 | 手动卷膜器 | 1、手动卷膜器 | 4 | 套 | |
| 10 | 十字夹及 U 型卡 | 1、十字夹及 U 型卡 | 72 | 个 | |
| 11 | 遮阳网 | 1、遮阳网,含配件 | 1018.50 | ㎡ | |
| 12 | 薄膜 | 1、12 丝无滴膜,含配件 | 2008 | ㎡ | |
| 13 | 卡槽 | 1、0.6 镀铝锌卡槽 | 1080 | 支 | |
| 14 | 卡簧 | 1、北京卡簧 | 1100 | 支 | |
| 15 | 夹箍 | 1、Φ25 夹箍 | 50 | 个 | |
| 16 | 压顶簧 | 1、压顶簧 | 1200 | 个 | |
| 17 | 地锚 | 1、地锚,40 公分螺纹钢 | 40 | 个 | |
| 18 | 托膜线 | 1、托膜线 | 400 | m | |
| 19 | 常规门 | 1、2400*2400mm 常规门 | 2 | 扇 | |
| 20 | 压膜线 | 1、压膜线,300m/卷 | 3 | 捆 | |
| 21 | 压模卡 | 1、压模卡 | 400 | 个 | |
| 22 | 防水胶条 | 1、3*15m 防水胶条 | 4 | 卷 | |
| 23 | 防风钩 | 1、防风钩 | 40 | 个 | |
| 24 | 螺栓 | 1、螺丝螺母 | 0.010 | t | |
| 25 | 塑料管管件 | 1、DN110 塑料弯头 | 2 | 个 | |
| 26 | 塑料管 | 1、DN110 塑料管 | 12 | m | |
| 大棚 3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工程量 | 单位 | 备注 |
- 19 -
| 钢构件 | | | | |
| 1 | 钢管柱 | 1、热浸镀锌弧形钢管钢柱,30*75*2mm 主 管 | 6.822 | t | |
| 2 | 钢管柱 | 1、热浸镀锌钢管钢柱,Φ48*1.8mm 等 | 0.239 | t | |
| 3 | 钢梁 | 1、热浸镀锌钢管钢梁,Φ48*1.8mm 及Φ 32*1.5 等 | 2.041 | t | |
| 4 | 钢管钢梁 | 1、热浸镀锌钢管钢柱钢梁 | 0.558 | t | |
| 5 | 镀锌钢板天沟 | 1、热镀锌钢板天沟 | 0.520 | t | |
| 6 | 零星钢构件 | 1、热浸镀锌卷膜杆、卷膜器导杆、卷膜伸 缩杆等 | 0.220 | t | |
| 7 | 水槽托架 | 1、水槽托架 | 21 | 支 | |
| 8 | 水槽水斗 | 1、水槽水斗 | 4 | 支 | |
| 9 | 手动卷膜器 | 1、手动卷膜器及配套链条 | 6 | 套 | |
| 10 | 十字夹及 U 型卡 | 1、十字夹及 U 型卡 | 108 | 个 | |
| 11 | 遮阳网 | 1、遮阳网,含配件 | 1221 | ㎡ | |
| 12 | 薄膜 | 1、12 丝无滴膜,含配件 | 1766 | ㎡ | |
| 13 | 卡槽 | 1、0.6 镀铝锌卡槽 | 1160 | 支 | |
| 14 | 卡簧 | 1、北京卡簧 | 1200 | 支 | |
| 15 | 夹箍 | 1、Φ25 夹箍 | 100 | 个 | |
| 16 | 压顶簧 | 1、压顶簧 | 777 | 个 | |
| 17 | 地锚 | 1、地锚,40 公分螺纹钢 | 60 | 个 | |
| 18 | 托膜线 | 1、托膜线 | 460 | m | |
| 19 | 常规门 | 1、2400*2400mm 常规门 | 3 | 扇 | |
| 20 | 压膜线 | 1、压膜线,300m/卷 | 4 | 捆 | |
| 21 | 压模卡 | 1、压模卡 | 440 | 个 | |
| 22 | 防水胶条 | 1、3*15m 防水胶条 | 5 | 卷 | |
| 23 | 防风钩 | 1、防风钩 | 60 | 个 | |
| 24 | 螺栓 | 1、螺丝螺母 | 0.012 | t | |
| 25 | 塑料管管件 | 1、DN110 塑料弯头 | 4 | 个 | |
| 26 | 塑料管 | 1、DN110 塑料管 | 24 | m | |
| 包含安装及运输、人员工资、设备及工具、器材、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 所有风险及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
三、质量标准
1.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从严):具有
国家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
- 20 -
规范执行;具有其他标准及规范的,按照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 技术要求。
2.投标人保证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产品与合同不 符,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安全要求合格,中标人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 切费用。
四、验收标准
1.中标人应提供产品的有效检验文件及供货清单,经招标人认可后,与合同的性能指 标一起作为产品验收标准。招标人对产品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 中发现产品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人必须更换相关零部件,甚至于 更换产品。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2.验收合格条件:运行结果及使用效果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在进行测试和 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所有合同中规 定的设备、备品备件和资料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五、相关服务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自然日之内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 1 年(质保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的所有产品)。若原厂质保期超过 1 年的以原厂质保期为准。质保期内投标人须免费维护和负责修理 和替换任何由于配件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配件更换后的质保期仍为不少于 1 年。所有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要求免费上门服务,对所供货 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材料进场后支付总工程款的 30%;
(2)主体框架安装完成盖膜前支付总工程款的 60%;
(3)余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后 15 日内结清;
(4)工程结算价款的 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期满 后结清。
5.售后要求:
(1)中标人对本项目提供长期有效的技术支持,开通全年 24 小时/天的不间断服 务电话;每年提供至少两次免费设备保养和维护。中标人收到采购人故障维修通知后 3 小时内响应,6 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设备质量问题,24 小时内进行修复。如在 48 小 时内不能解决问题的,则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采购人使用,直至故障修复。中 标人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采购人维修需求。
- 21 -
(2)维护服务:在质保期内,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维修设备和往 返运输费。
(3)售后服务收费
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质量保证期满后,维修只收取合理的材料费。中标人须提供最优惠材料费、设备 费等的维修价格清单,在设备寿命期内,保证维修配件的供应和及时维修,维修价格 保持不变(政策调整因素除外)。
6.服务人员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 务响应,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相关项目建设和服务 的经验,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2)投标人的所有服务人员应服从招标人的领导和管理。
六、包装运输
1.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货物的交付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包
括合格证、部件合格证、材料合格证等)、产品说明书、装箱单、易损件、备件及专用工具
清单等,一套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
2.中标人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中标人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
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建筑使用寿命内应确保正常使用寿命。
3.中标人应负责设备的途中运输,对途中运输的安全负责。
七、其他要求
1.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如发生此类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解决。
2.保密要求
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循招标人的保密要求,项目涉及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
数据等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
3.安全责任
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意外事故由其自行负责,与招标人无关。
- 22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仅供参考,当事方可根据项目实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相关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按照(项目名称)中标结果,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内容:
二、合同服务项目款
合同价款:(大写):元,小写(¥元)。
三、实施时间、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方指定地点。
四、合同履约期限:
五、异议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六、付款方式:
七、服务要求:
八、质保要求:
九、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向甲方就逾期交付 部分支付违约金,具体每日按逾期交付部分总价款的 1‰支付。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售后服务,则应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合理维修费 用。
3、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4、乙方在合同期内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 立即与乙方解除合同。
十、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招标)文件的原 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 23 -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甲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
- 24 -
第五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为保证评标的公平和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1.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标组织
2.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自行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2.2 评审小组应推举产生评审小组负责人。评审小组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 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审小组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 审小组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 评审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 规定。
3.评标办法前附表
| 序号 | 编列内容 |
| 1 |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审小组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再进行资格、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最后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3.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得分;评审小组按照投标人最终总 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排名并编号,确定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总得 分相同的,以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得分高者优先;若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得分和 报价文件得分均相同的,由评审小组进行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为中标候选人(或现 场抽签方式确定)。 |
| 一、资格评审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 | 投标声明 函 | 有效的投标声明函 |
| 2 | 基本资质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
- 25 -
| 3 | 基本资质 | 参加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营业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 4 | 基本资质 | 法定代表人资格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5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
| 二、符合性评审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投标人名 称 | 与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致 |
| 2 | 投标文件 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3 | 投标文件 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4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投标有效 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6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7 | 工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8 | 质保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技术商务分:70 分 报价分:30 分 |
| 三、技术商务分(70 分) 评审小组成员应独立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打分,打分时保留小数 1 位,投标人最终得分为评审小组所有成员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1 | 企业业绩(5 分) |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判 定依据)具有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项最高 得 5 分。 注:需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未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提供 的合同扫描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识的、或提供的业绩无效 的,该项业绩均不予计分。 | 0-5 (客观分) |
| 2 | 售后保障(10 分) | 针对本项目,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含服务 承诺、维修服务响应时限、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 | 0-10 (主观分) |
- 26 -
| | 方案完整合理得 8-10 分;方案较完整、较合理得 4-7 分;方案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得 1-3 分;无此项内容不 得分。 | |
| 3 | 人员配备(10 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成立专业人员团队,人员分工明确,组织结构合理,对人员构成及分配情况进行评分。人员 配备合理、可行得 8-10 分;人员配备较合理、较可行 得 4-7 分;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 1-3 分;无 此项内容不得分。 | 0-10 (主观分) |
| 4 | 进度计划(10 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详细、可行的进度计划及保障措 施;计划合理,措施得当得 8-10 分;计划较合理,措 施较得当得 4-7 分;计划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得当得 1-3 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0-10 (主观分) |
| 5 | 组织安排(10 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具体的订货及供货安装组织安排。安排合理、可行得 8-10 分;安排较合理、较可行得 4-7 分;安排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 1-3 分;无此项内容不 得分。 | 0-10 (主观分) |
| 6 | 质量保证(10 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完善、详细得 8-10 分;措施较完善、较详细得 4-7 分;措施 基本完善、基本详细得 1-3 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0-10 (主观分) |
| 7 | 安全文明施 工 (5 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详细、具体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方案合理、得当得 4-5 分;计划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得 当得 1-3 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0-5 (主观分) |
| 8 | 验收方案(10 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具体的交付验收方案。方案合理、可行得 8-10 分;方案较合理、较可行得 4-7 分;方案 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 1-3 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0-10 (主观分) |
| 注:1.如在投标文件中未涉及上述评分内容的,均按 0 分计。 2.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均应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
- 27 -
| 四、价格分(30 分) 评定评标基准价:以合格投标人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 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分,计算结果保留 2 位小数。 |
4.评标办法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评审标准
5.1 符合性评审标准
5.1.1 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5.2.1 分值构成
(1)技术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2.3 投标报价的计算方式
报价得分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评标程序
6.1 资格评审
6.1.1 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1)营业执照无效的;
(2)投标人资格(或资质)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3)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项规定。
6.2 符合性评审
6.2.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 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6.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 28 -
(1)资格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 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8)投标有效期、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 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11)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6.2.3 在资格、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 标:
(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项目功能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 5 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 2 处以上的。
6.2.4 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方式报价的;
(2)报价超出招标人规定的最高限价;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未填写投标报价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6.2.5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6.3 详细评审
6.3.1 评审小组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 合评估得分。
6.3.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3.3 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商务分+报价分。
- 29 -
6.3.4 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6.4 投标文件的澄清
6.4.1 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 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4.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审小组应当采用通过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 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 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4.3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4.4 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6.5 评标结果
6.5.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审小组按照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6.5.2 评审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 30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所有投标文件的封面格式:(可选用)
投标文件
(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31 -
目录
1.资格、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声明函;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参加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5) 法定代表人资格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 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汇总表;
(8) 商务响应表;
(9) 技术服务方案;
(10) 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1) 资格、商务技术文件自评表。
2.报价文件
(1) 投标函;
(2) 报价一览表;
(3) 分项报价表(清单报价表);
(4)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格式自拟。
- 32 -
一、投标声明函
致:(招标人)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
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
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二)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招标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
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 三 ) 我 方 拟 在 中 标 后 将 / 工 作 分 包 , 分 包 承 担 主 体 是
/,我方承诺分包承担主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且不再次分包。
(不再将工作进行分包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的,下划线处填写“/”。)
(四)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
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招标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投标活动;如有违法所得并将其没收;情节严重的,由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电子邮件:
日 期:
- 33 -
二、营业执照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致:(招标人)
我方(投标人名称)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
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34 -
四、参加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
我方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招标人可 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35 -
五、法定代表人资格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项目名称),签
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说明。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应一式二份。除了编入本投标文件中这一份外,另一
份应在投标人进场验证时提交。
- 36 -
或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
身份证件号码,作为我的合法的委托代理人,以我的名
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投标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
予以认可。
委托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应一式二份。除了编入本投标文件中这一份外,另一份应在投标
人进场验证时提交。
- 37 -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单位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 传 真 | | 网 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 职称 | | 电话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38 -
(一)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注:本表后应附对应业绩相关材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39 -
七、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汇总表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学历 | 专业 | 技术职称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 | | | | |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
划表填写;
2.本表后应附对应人员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40 -
(二)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 从事本专业时 间 | | 执业时间 | |
| 执业注册 | | 职称 | |
| 在本项目中担 任任务 | |
| 本 人 主 要 项 目 成 果 | 1 | 项目名称及规模 | 完成年月 | 在该项目中任何职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本人主要 获奖情况 | |
| 其它需 补充的情况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41 -
八、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商务要求 |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供应商的响应情况 | 是否存在偏离或 偏离说明 |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 | | | |
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42 -
九、技术服务方案(如招标需求有标“▲”实质性条款须做 出响应情况);
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十一、资格、商务技术文件自评表(必须按页码对应填写)
注:若投标人的资格、商务技术文件中的自评分或相关材料对应页码造成混乱 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43 -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 招标文件,(投标人)正式授权 的(姓名)(职务),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同 时承诺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 件。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团队人员,由投 标文件所承诺的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 不变更主要人员,保证按承诺的工期完成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依法选择中标单位的 权利。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 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以书面 形式为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44 -
二、报价一览表
| 项目名称 | |
| 投标报价 | 小写:¥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 工期 | |
| 质保期 | |
| 备注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1.请在最高限价范围内作合理报价;
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对此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3.小写与大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4.对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 45 -
三、分项报价表(清单报价表)
| 大棚 1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工程量 | 单位 | 综 合 单 价 | 合计 | 备注 |
| 钢构件 | | | | | | |
| 1 | 钢管柱 | 1 、 热 浸 镀 锌 弧 形 钢 管 钢 柱 ,30*75*2mm 主管 | 8.020 | t | | | |
| 2 | 钢管柱 | 1、热浸镀锌钢管钢柱,Φ48*1.8mm 等 | 0.500 | t | | | |
| 3 | 钢梁 | 1、热浸镀锌钢管钢梁,Φ48*1.8mm 及Φ32*1.5mm 等 | 3.489 | t | | | |
| 4 | 钢管钢梁 | 1 、 热 浸 镀 锌 钢 管 拉 杆 等 , Φ 32*1.5mm 等 | 1.029 | t | | | |
| 5 | 镀 锌 钢 板 天 沟 | 1、热镀锌钢板天沟 | 1.105 | t | | | |
| 6 | 零星钢构件 | 1、热浸镀锌卷膜杆、卷膜器导杆、卷膜伸缩杆等 | 0.425 | t | | | |
| 7 | 水槽托架 | 1、水槽托架 | 38 | 支 | | | |
| 8 | 水槽水斗 | 1、水槽水斗 | 6 | 支 | | | |
| 9 | 手 动 卷 膜 器 | 1、手动卷膜器 | 6 | 套 | | | |
| 10 | 十 字 夹 及 U 型卡 | 1、十字夹及 U 型卡 | 144 | 个 | | | |
| 11 | 遮阳网 | 1、遮阳网,含配件 | 2150 | ㎡ | | | |
| 12 | 薄膜 | 1、12 丝无滴膜,含配件 | 3639 | ㎡ | | | |
| 13 | 卡槽 | 1、0.6 镀铝锌卡槽 | 1600 | 支 | | | |
| 14 | 卡簧 | 1、北京卡簧 | 1600 | 支 | | | |
| 15 | 夹箍 | 1、Φ25 夹箍 | 100 | 个 | | | |
| 16 | 压顶簧 | 1、压顶簧 | 1200 | 个 | | | |
| 17 | 地锚 | 1、地锚,40 公分螺纹钢 | 61 | 个 | | | |
| 18 | 托膜线 | 1、托膜线 | 720 | m | | | |
| 19 | 常规门 | 1、2400*2400mm 常规门 | 4 | 扇 | | | |
| 20 | 压膜线 | 1、压膜线,300m/卷 | 4 | 捆 | | | |
| 21 | 压模卡 | 1、压模卡 | 600 | 个 | | | |
| 22 | 防水胶条 | 1、3*15m 防水胶条 | 11 | 卷 | | | |
| 23 | 防风钩 | 1、防风钩 | 150 | 个 | | | |
- 46 -
| 24 | 螺栓 | 1、螺丝螺母 | 0.015 | t | | | |
| 25 | 塑料管管件 | 1、DN110 塑料弯头 | 6 | 个 | | | |
| 26 | 塑料管 | 1、DN110 塑料管 | 36 | m | | | |
| 小计(元) | | |
| 大棚 2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工程量 | 单位 | 综 合 单 价 | 合计 | 备注 |
| 钢构件 | | | | | | |
| 1 | 钢管柱 | 1 、 热 浸 镀 锌 弧 形 钢 管 钢 柱 ,30*75*2mm 主管 | 6.110 | t | | | |
| 2 | 钢管柱 | 1、热浸镀锌钢管钢柱,Φ48*1.8mm 等 | 0.377 | t | | | |
| 3 | 钢梁 | 1、热浸镀锌钢管钢梁,Φ48*1.8mm 及Φ32*1.5 等 | 1.691 | t | | | |
| 4 | 钢管钢梁 | 1、热浸镀锌钢管钢柱钢梁 | 0.553 | t | | | |
| 5 | 镀 锌 钢 板 天 沟 | 1、热镀锌钢板天沟 | 0.368 | t | | | |
| 6 | 零星钢构件 | 1、热浸镀锌卷膜杆、卷膜器导杆、卷膜伸缩杆等 | 0.218 | t | | | |
| 7 | 水槽托架 | 1、水槽托架 | 14 | 支 | | | |
| 8 | 水槽水斗 | 1、水槽水斗 | 2 | 支 | | | |
| 9 | 手 动 卷 膜 器 | 1、手动卷膜器 | 4 | 套 | | | |
| 10 | 十 字 夹 及 U 型卡 | 1、十字夹及 U 型卡 | 72 | 个 | | | |
| 11 | 遮阳网 | 1、遮阳网,含配件 | 1018.50 | ㎡ | | | |
| 12 | 薄膜 | 1、12 丝无滴膜,含配件 | 2008 | ㎡ | | | |
| 13 | 卡槽 | 1、0.6 镀铝锌卡槽 | 1080 | 支 | | | |
| 14 | 卡簧 | 1、北京卡簧 | 1100 | 支 | | | |
| 15 | 夹箍 | 1、Φ25 夹箍 | 50 | 个 | | | |
| 16 | 压顶簧 | 1、压顶簧 | 1200 | 个 | | | |
| 17 | 地锚 | 1、地锚,40 公分螺纹钢 | 40 | 个 | | | |
| 18 | 托膜线 | 1、托膜线 | 400 | m | | | |
| 19 | 常规门 | 1、2400*2400mm 常规门 | 2 | 扇 | | | |
| 20 | 压膜线 | 1、压膜线,300m/卷 | 3 | 捆 | | | |
| 21 | 压模卡 | 1、压模卡 | 400 | 个 | | | |
| 22 | 防水胶条 | 1、3*15m 防水胶条 | 4 | 卷 | | | |
| 23 | 防风钩 | 1、防风钩 | 40 | 个 | | | |
- 47 -
| 24 | 螺栓 | 1、螺丝螺母 | 0.010 | t | | | |
| 25 | 塑料管管件 | 1、DN110 塑料弯头 | 2 | 个 | | | |
| 26 | 塑料管 | 1、DN110 塑料管 | 12 | m | | | |
| 小计(元) | | |
| 大棚 3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工程量 | 单位 | 综 合 单 价 | 合计 | 备注 |
| 钢构件 | | | | | | |
| 1 | 钢管柱 | 1 、 热 浸 镀 锌 弧 形 钢 管 钢 柱 ,30*75*2mm 主管 | 6.822 | t | | | |
| 2 | 钢管柱 | 1、热浸镀锌钢管钢柱,Φ48*1.8mm 等 | 0.239 | t | | | |
| 3 | 钢梁 | 1、热浸镀锌钢管钢梁,Φ48*1.8mm 及Φ32*1.5 等 | 2.041 | t | | | |
| 4 | 钢管钢梁 | 1、热浸镀锌钢管钢柱钢梁 | 0.558 | t | | | |
| 5 | 镀 锌 钢 板 天 沟 | 1、热镀锌钢板天沟 | 0.520 | t | | | |
| 6 | 零星钢构件 | 1、热浸镀锌卷膜杆、卷膜器导杆、卷膜伸缩杆等 | 0.220 | t | | | |
| 7 | 水槽托架 | 1、水槽托架 | 21 | 支 | | | |
| 8 | 水槽水斗 | 1、水槽水斗 | 4 | 支 | | | |
| 9 | 手 动 卷 膜 器 | 1、手动卷膜器及配套链条 | 6 | 套 | | | |
| 10 | 十 字 夹 及 U 型卡 | 1、十字夹及 U 型卡 | 108 | 个 | | | |
| 11 | 遮阳网 | 1、遮阳网,含配件 | 1221 | ㎡ | | | |
| 12 | 薄膜 | 1、12 丝无滴膜,含配件 | 1766 | ㎡ | | | |
| 13 | 卡槽 | 1、0.6 镀铝锌卡槽 | 1160 | 支 | | | |
| 14 | 卡簧 | 1、北京卡簧 | 1200 | 支 | | | |
| 15 | 夹箍 | 1、Φ25 夹箍 | 100 | 个 | | | |
| 16 | 压顶簧 | 1、压顶簧 | 777 | 个 | | | |
| 17 | 地锚 | 1、地锚,40 公分螺纹钢 | 60 | 个 | | | |
| 18 | 托膜线 | 1、托膜线 | 460 | m | | | |
| 19 | 常规门 | 1、2400*2400mm 常规门 | 3 | 扇 | | | |
| 20 | 压膜线 | 1、压膜线,300m/卷 | 4 | 捆 | | | |
| 21 | 压模卡 | 1、压模卡 | 440 | 个 | | | |
| 22 | 防水胶条 | 1、3*15m 防水胶条 | 5 | 卷 | | | |
| 23 | 防风钩 | 1、防风钩 | 60 | 个 | | | |
- 48 -
| 24 | 螺栓 | 1、螺丝螺母 | 0.012 | t | | | |
| 25 | 塑料管管件 | 1、DN110 塑料弯头 | 4 | 个 | | | |
| 26 | 塑料管 | 1、DN110 塑料管 | 24 | m | | | |
| 小计(元) | | |
| 合计(大棚 1、大棚 2、大棚 3) | 大写 元 小写 元 |
| 包含安装及运输、人员工资、设备及工具、器材、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 险及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
- 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