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辐射样品委托分析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6年度辐射样品委托分析项目
项目编号:SZGXZS2026031
采购单位: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4日
目录
采购公告招标需求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总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定标合同授予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受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现就2026年度辐射样品委托分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辐射样品委托分析项目
二、项目编号:SZGXZS2026031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1 | 2026年度辐射样品委托分析项目 | 23.3 |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注册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只实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
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八、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
1.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3.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址: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
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应于2026年月日14:15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无效标)。CA数字证书随身携带或准时解码。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
投标人可于2026年月日11:3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寄到或送达采购代理公司。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收件人:任女士,联系电话:13567673203)。寄错地址或未按时寄到的自行承担风险。也可开标会现场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14:15。
投标人可以不提供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2026年月日14:15
3.开标地点: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开标室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质疑答复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80-2054476,13587045176
传真:0580-2054476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
2.采购人: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质疑答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舟山市新城体育路20号(海洋科学城A10幢)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 1 | 2026年度辐射样品委托分析 | 1 | 项 | 辐射样品分析、数据报送、报告编制等。包含TLD累积剂量、气溶胶、气碘、沉降物、土壤、饮用水、流出物、海洋生物等55个样品。 | 人民币23.3万元 |
二、监测内容
| 介 质 |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数据报送 |
| γ辐射 | 累积监测(TLD) | 小沙乡 | 1次/季 | 采样下季度第1个月20日前报送 |
| 气溶胶 | γ核素 | 体育路站 | 1次/季 | 采样下季度第1个月20日前报送 |
| 岱山站 |
| 90Sr、137Cs | 体育路站、岱山站 | 1次/年 | 样品累积后年底测量,下年度1月31日前报送 |
| 气 碘 | 131I | 体育路站、岱山站 | 1次/年 | 6月20日前报送 |
| 沉降物 | γ核素 | 体育路站、岱山站 | 1次/年 | 样品累积后年底测量 ,下年度1月31日前报送 |
| 90Sr、137Cs |
| 土 壤 | γ核素 | 小沙乡 | 1次/年 | 6月20日前报送 |
| 饮用水 | 总α、总β | 城北水库 | 1次/年 | 6月20日前报送 |
| 流出物 | 总α、总β | 舟山医院 | 1次/年 | 10月31日前报送 |
| 海洋生物 | 210Po、210Pb、γ核素、90Sr、14C、3H | 沈家门带鱼肉 | 1次/年 | 10月20日前报送 |
| 沈家门海带 | 1次/年 |
| γ核素、90Sr、14C、3H | 沈家门牡蛎肉 | 1次/年 |
| γ核素、90Sr、3H | 沈家门鲈鱼肉 | 1次/年 |
| 沈家门蛏子肉 | 1次/年 |
2026年舟山辐射样品统计表
| 介质 | TLD | γ核素 | 131I | 3H(OBT) | 3H(TFWT) | 14C | 210Po | 总α | 总β | 210Pb | 90Sr | 137Cs | 合计 |
| γ辐射 | 4 | | | | | | | | | | | | 4 |
| 气溶胶 | | 9 | | | | | | | | | 2 | 2 | 13 |
| 气碘 | | | 2 | | | | | | | | | | 2 |
| 干、湿降物 | | 2 | | | | | | | | | 2 | 2 | 6 |
| 土壤 | | 1 | | | | | | | | | | | 1 |
| 饮用水 | | | | | | | | 1 | 1 | | | | 2 |
| 流出物 | | | | | | | | 1 | 1 | | | | 2 |
| 沈家门带鱼肉 | | 1 | | 1 | 1 | 1 | 1 | | | 1 | 1 | | 7 |
| 沈家门鲈鱼肉 | | 1 | | | 1 | | | | | | 1 | | 3 |
| 沈家门牡蛎肉 | | 1 | | 1 | 1 | 1 | | | | | 1 | | 5 |
| 沈家门蛏子肉 | | 1 | | | 1 | | | | | | 1 | | 3 |
| 沈家门海带 | | 1 | | 1 | 1 | 1 | 1 | | | 1 | 1 | | 7 |
| 合计 | 4 | 17 | 2 | 3 | 5 | 3 | 2 | 2 | 2 | 2 | 9 | 4 | 55 |
三、项目服务标准
1.专业水平要求
★(1)投标人要求
应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且具备相关的辐射检验检测能力。(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环境条件
具有独立的实验室,制样、储藏和检测场地面积可以满足项目需要,并有一定面积的样品储藏室。
(3)仪器设备
对监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包括辅助测量仪器等,均应制订量值溯源计划并定期实施,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监测机构应按照《辐射环境监测标准物质配置项目标准物质使用管理办法》(国环辐﹝2017﹞15号),加强配置的标准物质管理并按时完成年度盘点工作。
(4)检测方法要求
应选择能满足国控网监测工作需求和质量管理要求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原则上优先选择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5)人员配置及素质要求
参加检测的人员具备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并经实验室检测能力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实验室配有质量监督员,保证工作质量。临时聘用人员需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考核后方可上岗,而且只承担辅助性工作。
(6)检测时间进度要求
检测机构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实施细则》(国环辐﹝2016﹞15号)的要求,对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并按时报送。
(7)成果文件要求
全年检测结果应汇总后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测结果、质控手段和结果、检测期间能力验证和比对结果、结果评判与分析。
(8)管理制度要求
投标人是从事辐射监测分析专业机构,具有相关辐射监测工作经历的专业人员实验室内部按要求建立质量管理手册,任命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任命有质量监督员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岗位制度:持证上岗;定期考核和持续培训等。
内部保密制度及条件:投标单位必须建立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及条例,并建立有相关业务办公室对涉密资料、文件、材料传输等进行审查、控制。涉密文件、材料等具有专门存贮设备和存放室。
质量控制:投标人投入本项目设备的基础要求(热释光测量仪、HPGeγ谱仪、低本底α/β计数器、α谱仪、低本底液闪谱仪各1台)。
投标人主要检测人员具有5年(含)以上的辐射监测工作资历,人员级别高低搭配合理,检测分析方法能根据要求进行选择,成立质量控制小组对检测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管理,并能提供质控报告。
(9)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供化验技术支持和数据审核,须按时将检测所有数据结果及纸质报告交予采购人,所出具的纸质报告需包括采用的检测方法或参照的检测标准,并具有法律效力;
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中质控数据超出允许范围的,须重新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人对检测结果拥有所有权,中标人对检测结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对外泄露,不得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或作其他任何用途的引用。
投标人检测结果经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审核未通过数据须重新检测,费用包含在项目总价中,由投标人自行组价。
四、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通过验收后,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五、工期要求
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样品监测、数据报送、报告编制及验收相关工作,中标人需在各监测项目指定数据报送时间节点完成对应工作,整体工作进度不得滞后于本工期要求。
六、合同续签与终止
1.本次期满后,在符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服务质量经采购人考评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的,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同一合同至多续签一次。
2.合同期间,如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不满意(包括验收不合格、违反违约责任等情形)或存在政策因素需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七、验收要求
1.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中标人工作开展验收。
(1)验收标准:满分100分,依据任务完成率、材料完整性、报告差错率进行扣分;
(2)任务完成率:中标人未在本需求第二章规定的“数据报送时间节点”内上报监测数据,超时一次扣2分,未按监测频次完成样品检测的,每缺1个样品加扣5分;
(3)材料完整性:中标人给采购人的监测结果材料的完整性,如报告、电子表格,以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描述为准,不完整扣2分;
(4)报告差错率:出具的委托监测报告发生监测数据、分析方法或引用标准等错误,一次扣3分;
(5)验收得分低于80分视为验收不合格。
(6)验收资料要求:中标人提交的验收资料需包含但不限于监测结果报告、质控记录、仪器设备量值溯源证明等,所有资料需加盖中标人公章,纸质版一式肆份,资料不齐全的,采购人有权拒收验收申请。
2.采购人在中标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权不定期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考核。中标人应当配合进行。
3.根据《舟山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舟财采监2021(14号)文)的规定进行验收。中标人在项目完成后,应当及时向采购人发出验收申请,内容包括书面验收申请、相关说明、报告等,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申请后,组织进行验收考核,中标人应当协助进行。
4.中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存在违反合同相关约定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整改,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并可中止合同履行,中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及延误责任。
5.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退还已支付全部款项,赔偿采购人全部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1.通用违约条款
本采购需求及后续签订的合同生效后,中标人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的,即构成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及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重新招标费用等)。
2.工期延误违约责任
2.1中标人未在各数据报送时间节点完成对应工作的,除按验收标准扣分外,每延迟1日,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同时需在采购人指定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报;
2.2中标人整体工作未在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的,视为工期严重延误,每延迟1日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15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人重新招标及重新委托监测产生的全部费用。
3.质量与资料违约违约责任
3.1中标人监测报告存在虚假数据、篡改记录等严重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退还已支付全部款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2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供验收资料、资料造假的,每发现1次扣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直至资料符合要求;因资料问题导致验收工作延误的,由中标人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
4.保密与知识产权违约责任
4.1中标人违反保密义务,泄露采购人监测数据等保密信息的,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且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名誉损失及经济损失;
4.2中标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由中标人负责全权处理,承担全部诉讼费、赔偿金等费用,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15%的违约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全额赔偿。
5.人员与设备违约违约责任
中标人未按投标文件承诺配置人员、仪器设备,或擅自更换核心人员、设备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整改期间按合同总额千分之二每日计收违约金;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承担相应损失。
九、其他
1.本采购需求作为后续签订合同的核心依据,中标人需严格遵守本需求全部条款,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另行约定,补充条款与本需求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海啸、瘟疫、火灾、洪水、重大疫情、政府行为、战争、恐怖袭击、蓄意破坏等客观情况),则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在14个工作日内出具官方证明文件,双方协商后续处理事宜;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十、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报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对投标人漏报致使项目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所有报价均应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4.扶持政策说明: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1)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不认定为中小企业,此次投标无效)。
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1)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样式见附件,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其余未明确要求按照国办发〔2025〕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执行。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关于本国产品成本比例的声明函》。
本国产品标准:
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生产
1.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
2.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
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
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
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
4.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
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
(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
≥规定比例
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
5.本次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叁万叁仟元整(233,000.00元)。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说明及要求 |
| 1 | 项目名称 | 2026年度辐射样品委托分析项目 | 项目编号 | SZGXZS2026031 |
| 2 | 采购单位名称 |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 3 | 采购内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1 | 2026年度辐射样品委托分析项目 | 23.3 | |
|
| 4 | 本项目预算 | 人民币贰拾叁万叁仟元整(233,000.00元) |
| 5 | 时间要求 | 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样品监测、数据报送、报告编制及验收相关工作,中标人需在各监测项目指定数据报送时间节点完成对应工作,整体工作进度不得滞后于本工期要求。 |
| 6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7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8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
| 9 | 资金结算 | 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通过验收后,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
| 10 | 投标报价
与费用 | 1.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费用。
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3.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按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5%收取,所计算出的代理费总额下浮49%,最低收费4000元整。
4.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中标人应及时支付招标代理费,收到服务费后提供全额发票。
5.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须承担支付代理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 |
| 11 | 银行账号 |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定海区支行
银行账号:1206020209200081758 |
| 12 | 质量标准 | 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 |
| 13 | 投标文件的
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
| 14 | 投标文件的
制作 |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
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
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
| 15 | 投标文件的
组成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前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寄到或送达采购代理公司: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也可现场递交。
投标人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3.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
4.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
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可以不提供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16 | 投标人注册 |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
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
| 17 |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1.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提供查询截图,(截图查询网站时间须在开标截止前二个星期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
| 18 |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浙江政府采购活动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项目预算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
1.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入账户: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定海区支行
银行账号:1206020209200081758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后无息退还。 |
| 19 | 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 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注:如出现以下三种相关情形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时划型错误;
2.《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行业错误或者未填写行业,或者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等类似瑕疵;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厂商使用他人授权品牌或者授权他人实际生产。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不认定为中小企业,此次投标无效)。 |
| 20 | 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 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1)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样式见附件,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其余未明确要求按照国办发〔2025〕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执行。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关于本国产品成本比例的声明函》。
本国产品标准:
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生产
1.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
2.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
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
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
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
4.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
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
(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
≥规定比例
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2026年度辐射样品委托分析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邮件、电子文档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采购人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五)关于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关于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七)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八)质疑
投标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质疑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⑤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15天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
2.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实质上改变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且自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15天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按规定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将变更后的时间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变更公告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签署
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
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备份投标文件部分:
2.1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以下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如本招标文件没有提供相应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制表填写)
资格响应部分: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以下A~E项是第二十二条要求及对应证明材料的具体内容,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①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④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⑤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证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良好的商业信誉: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提供查询截图,(截图查询网站时间须在开标截止前二个星期内)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三选一):
(一)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出具情况说明。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投标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有)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出具满足以下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①投标人须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季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证明。
②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声明函》、廉政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
注:证明材料均需加盖签章。
2.商务及技术部分:
2.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如有);
2.2成功案例及业绩;
2.3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须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须附职称证书复印件);
2.4商务响应表;
2.5 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
2.6 项目实施方案;
2.7 保证项目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
2.8 工作计划表和进度表;
2.9 技术服务、服务点的情况介绍以及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2.10 技术响应表;
2.11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
2.12 评分规则中涉及的所需提交的材料(如有),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3.报价部分:
3.1投标报价一览表;
3.2报价明细表;
3.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
关于本国产品成本比例的声明函(如有)。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响应报价
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设备供应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中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一切费用。
2.投标文件针对同一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寄到或送达采购代理公司。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也可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投标人可以不提供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3)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
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4.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封装。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评审小组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1.2投标文件组成不全的;
1.3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允许其在线更正的笔误除外)
1.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1.5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6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投标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有标“★”的条款的资料和材料的;
1.8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采购文件中参与同一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相应无效:
(1)MAC地址相同、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采购文件细节错误一致且无合理解释的等情形。
(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质量标准,或者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参数、条款(如有)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2.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在投标报价文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3根据财库〔2026〕2号文件的规定: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3.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七)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
(八)报名不足三家的处理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后,在开标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以公告。
(九)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实质审查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通过电子系统进行询标,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电子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评审小组商务、技术方案响应性评定;
(4)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通过电子系统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审报告。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与评审小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进行,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个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通过电文并签章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六)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由采购人事先授权评审小组确定候选中标人1名。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项目中标人,同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中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领取中标通知书)。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
2.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上报监管部门并取消中标资格。
3.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时间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4.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
2026年度辐射样品委托分析项目评标方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2026年度辐射样品委托分析项目的评标。
中标依据: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最高限价:预算金额。
报价的计分方法:
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评价指标和各评价权重指标:评标指标 | 权重(%) |
| 商务、技术部分 | 80 |
| 投标报价 | 20 |
| 合计 | 100 |
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价格得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出投标人名次。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候选中标商的选取
按照综合得分名次推荐候选中标人1名。
2026年度辐射样品委托分析项目评分表
| 评审内容 | 得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同类业绩 (2分) | 2分 | 投标人提供的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证实,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重要页面,能够体现项目内容) | |
| 综合实力 (2分) | 2分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开标截止日)投标人通过任一年全国辐射环境监测质量考核且获得证书的得2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人员配置 (12分) | 2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副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得2分。 (提供相关证书及2026年1月、2月、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6分 | 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核物理、核能与核工程技术、辐射防护、放射化学或分析化学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6分。 (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文件及2026年1月、2月、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4分 | 主要检测人员具有5年(含)以上的辐射监测工作资历的,得2分; 参加检测的人员(除主要检测人员外)具备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2026年1月、2月、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总体理解 (8分) | 8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总体理解,包括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等情况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和技术路线等情况: 对本项目的总体理解思路明确,并能客观、准确地分析系统建设的关键点,符合用户实际需求,所涉及的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把握准确的,得8分; 总体理解欠佳,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等情况分析不是很到位难以准确把握解决思路的,得5分; 总体理解偏差,对项目解决思路和技术路线等情况欠缺的,得2分; 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 |
| 监测实施方案 (24分) | 8分 |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监测时间与频次的响应情况合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8分; 监测时间与频次的响应情况较合理的,得5分; 监测时间与频次的响应情况不够合理的,得2分; 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 |
| 8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监测全面,监测方法合理的,得8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监测比较全面,监测方法较合理的,得5分; 针对本项目的监测内容欠缺,监测方法不够合理的,得2分; 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 |
| 8分 | 监测方案包含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负责所有采样耗材提供及前处理准备、样品分析、数据汇总上报及报告出具: 方案完整、合理的,得8分; 方案较完整、合理的,得5分; 方案不够完整、合理的,得2分; 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 |
|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分) | 5分 | 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实验室管理体制,具有完备的监测组织、监测规范和监测管理制度等): 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明确、实验室管理体制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和监测体系合理、详实,措施方案合理的,得5分; 措施方案质量体系欠佳但基本合理的,得3分; 措施方案内容简单的,得1分; 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 |
| 实验室情况(10分) | 10分 |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设备的基础要求:热释光测量仪、HPGeγ谱仪、低本底α/β计数器、α谱仪、低本底液闪谱仪,每提供1台得1分,最多得5分。 注:提供相关设备照片、证明设备为投标人单位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投标人具备的满足本项目监测工作所需的实验室、仪器、监控设施设备配置及检验检测环境条件等情况: 实验室其他仪器配置、检验检测环境条件等满足项目需求,监控设施全面覆盖检验检测实验场所、具备实时查看或调取视频记录条件的,得5分。 实验室其他仪器配置、监控设施设备配置和检验检测环境条件等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 实验室其他仪器、监控设施设备配置和检验检测环境条件等与项目需求匹配程度差的,得1分。 完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注: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实验室平面布置图、监控设施设备布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 应急预案 (5分) | 5分 | 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 具有对服务期间出现的严重影响数据质量重大问题的判断能力,具备有效的预防和补救措施的,得5分; 初步具有对服务期间出现的严重影响数据质量重大问题的判断能力,基本具备有效的预防和补救措施的,得3分; 影响数据质量重大问题的判断能力较弱,及预防和补救措施不够合理的得1分; 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 |
| 保密措施 (5分) | 5分 | 投标人提供的针对可能涉及的成果保密措施: 措施完善有效的,得5分; 措施基本完善的,得3分; 措施简单的,得1分; 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 |
| 成果文件编制能力 (5分) | 5分 | 投标人提供的辐射样品分析、数据报送、报告编制等方案: 方案完整、合理、能迅速响应项目方需求的,涉及服务内容全面的,得5分; 方案比较完整、基本能响应项目方需求的,涉及服务内容较全面的,得3分; 方案内容简单,不完善的,得1分。 | |
| 监测人员培训情况 (2分) | 2分 | 投标人提供的针对监测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制度: 计划完善、制度明确的,得2分; 无培训计划或培训制度不明确的,得1分; 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 |
| 价格分 | 2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此合同由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甲方)和中标人(乙方)签订。
2026年度辐射样品委托分析项目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26年度辐射样品委托分析项目》(项目编号:SZGXZS2026031)招标的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辐射样品分析、数据报送、报告编制等。包含TLD累积剂量、气溶胶、气碘、沉降物、土壤、饮用水、流出物、海洋生物等55个样品。
2.监测内容
| 介 质 |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数据报送 |
| γ辐射 | 累积监测(TLD) | 小沙乡 | 1次/季 | 采样下季度第1个月20日前报送 |
| 气溶胶 | γ核素 | 体育路站 | 1次/季 | 采样下季度第1个月20日前报送 |
| 岱山站 |
| 90Sr、137Cs | 体育路站、岱山站 | 1次/年 | 样品累积后年底测量,下年度1月31日前报送 |
| 气 碘 | 131I | 体育路站、岱山站 | 1次/年 | 6月20日前报送 |
| 沉降物 | γ核素 | 体育路站、岱山站 | 1次/年 | 样品累积后年底测量 ,下年度1月31日前报送 |
| 90Sr、137Cs |
| 土 壤 | γ核素 | 小沙乡 | 1次/年 | 6月20日前报送 |
| 饮用水 | 总α、总β | 城北水库 | 1次/年 | 6月20日前报送 |
| 流出物 | 总α、总β | 舟山医院 | 1次/年 | 10月31日前报送 |
| 海洋生物 | 210Po、210Pb、γ核素、90Sr、14C、3H | 沈家门带鱼肉 | 1次/年 | 10月20日前报送 |
| 沈家门海带 | 1次/年 |
| γ核素、90Sr、14C、3H | 沈家门牡蛎肉 | 1次/年 |
| γ核素、90Sr、3H | 沈家门鲈鱼肉 | 1次/年 |
| 沈家门蛏子肉 | 1次/年 |
2026年舟山辐射样品统计表
| 介质 | TLD | γ核素 | 131I | 3H(OBT) | 3H(TFWT) | 14C | 210Po | 总α | 总β | 210Pb | 90Sr | 137Cs | 合计 |
| γ辐射 | 4 | | | | | | | | | | | | 4 |
| 气溶胶 | | 9 | | | | | | | | | 2 | 2 | 13 |
| 气碘 | | | 2 | | | | | | | | | | 2 |
| 干、湿降物 | | 2 | | | | | | | | | 2 | 2 | 6 |
| 土壤 | | 1 | | | | | | | | | | | 1 |
| 饮用水 | | | | | | | | 1 | 1 | | | | 2 |
| 流出物 | | | | | | | | 1 | 1 | | | | 2 |
| 沈家门带鱼肉 | | 1 | | 1 | 1 | 1 | 1 | | | 1 | 1 | | 7 |
| 沈家门鲈鱼肉 | | 1 | | | 1 | | | | | | 1 | | 3 |
| 沈家门牡蛎肉 | | 1 | | 1 | 1 | 1 | | | | | 1 | | 5 |
| 沈家门蛏子肉 | | 1 | | | 1 | | | | | | 1 | | 3 |
| 沈家门海带 | | 1 | | 1 | 1 | 1 | 1 | | | 1 | 1 | | 7 |
| 合计 | 4 | 17 | 2 | 3 | 5 | 3 | 2 | 2 | 2 | 2 | 9 | 4 | 55 |
3.项目服务标准
1.专业水平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应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且具备相关的辐射检验检测能力。
(2)环境条件
具有独立的实验室,制样、储藏和检测场地面积可以满足项目需要,并有一定面积的样品储藏室。
(3)仪器设备
对监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包括辅助测量仪器等,均应制订量值溯源计划并定期实施,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监测机构应按照《辐射环境监测标准物质配置项目标准物质使用管理办法》(国环辐﹝2017﹞15号),加强配置的标准物质管理并按时完成年度盘点工作。
(4)检测方法要求
应选择能满足国控网监测工作需求和质量管理要求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原则上优先选择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5)人员配置及素质要求
参加检测的人员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经实验室检测能力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实验室配有质量监督员,保证工作质量。临时聘用人员需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考核后方可上岗,而且只承担辅助性工作。
(6)检测时间进度要求
检测机构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实施细则》(国环辐﹝2016﹞15号)的要求,对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并按时报送。
(7)成果文件要求
全年检测结果应汇总后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测结果、质控手段和结果、检测期间能力验证和比对结果、结果评判与分析。
(8)管理制度要求
投标单位是从事辐射监测分析专业机构,具有相关辐射监测工作经历的专业人员实验室内部按要求建立质量管理手册,任命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任命有质量监督员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岗位制度:持证上岗;定期考核和持续培训等。
内部保密制度及条件:投标单位必须建立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及条例,并建立有相关业务办公室对涉密资料、文件、材料传输等进行审查、控制。涉密文件、材料等具有专门存贮设备和存放室。
质量控制:投标人投入本项目设备的基础要求(热释光测量仪、HPGeγ谱仪、低本底α/β计数器、α谱仪、低本底液闪谱仪各1台)。
投标单位主要检测人员具有超过5年的辐射监测工作资历,人员级别高低搭配合理,检测分析方法能根据要求进行选择,成立质量控制小组对检测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管理,并能提供质控报告。
(9)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供化验技术支持和数据审核,须按时将检测所有数据结果及纸质报告交予采购人,所出具的纸质报告需包括采用的检测方法或参照的检测标准,并具有法律效力;
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中质控数据超出允许范围的,须重新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人对检测结果拥有所有权,中标人对检测结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对外泄露,不得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或作其他任何用途的引用。
投标人检测结果经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审核未通过数据须重新检测,费用包含在项目总价中,由投标人自行组价。
4.费用及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由甲方决定是否需要提供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形式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5.乙方项目组成员与合约履行期限:
1)乙方项目组成员构成
6.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与本合同及有关的任何计划、图文或物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4.乙方提供的服务验收不合格的,或在服务保证期内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5.在服务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7.违约责任
1.通用违约条款
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后续签订的合同生效后,乙方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的,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及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重新招标费用等)。
2.工期延误违约责任
(1)乙方乙方未在各数据报送时间节点完成对应工作的,除按验收标准扣分外,每延迟1日,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同时需在甲方指定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报;
(2)乙方整体工作未在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的,视为工期严重延误,每延迟1日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重新招标及重新委托监测产生的全部费用。
3.质量与资料违约违约责任
(1)乙方监测报告存在虚假数据、篡改记录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已支付全部款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未按要求提供验收资料、资料造假的,每发现1次扣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直至资料符合要求;因资料问题导致验收工作延误的,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
4.保密与知识产权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泄露甲方监测数据等保密信息的,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名誉损失及经济损失;
(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由乙方负责全权处理,承担全部诉讼费、赔偿金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5%的违约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5.人员与设备违约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投标文件承诺配置人员、仪器设备,或擅自更换核心人员、设备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改,整改期间按合同总额千分之二每日计收违约金;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8.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9.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10.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和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日期:
信贷政策
1.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属于舟山市内的各中小企业可凭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申请相关融资产品,有关的合作银行详见下表:
| 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
| 银行名称 | 各银行介绍的产品特点 | 经办人 | 联系方式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 融资额度高,融资金额最高可至订单金额70%,线上申请,随借随还。2.融资利率低,最低可至当期LPR利率。3.担保方式灵活,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无需另外抵押。 | 柳超颖 | 0580-2166242, 1585807646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 快速便捷:全流程线上操作,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数据审核信用额度,建行供应链平台快速放款。申请额度高:单笔融资额度最高可达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90%,单户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无需额外抵押: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公示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无需额外抵押担保。利率优惠: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最优惠利率。 | 普陀片区:蔡妮妮 定海片区:杨莹 自贸区片区:方晓 | 普陀片区:13957201791 定海片区:13655803997 自贸区片区:13587086324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 | “云采贷”是杭州银行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纯信用贷款产品。客户申请、签约、放款全流程线上化,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采购合同即可申请,融资比例最高达采购订单的80%,单户、单笔最高可达3000万,最长期限一年。 | 方经理 | 0580-2185201,18205800451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分行 | 小企业政采贷是招商银行为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用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专属融资产品。优势:一、额度高。根据企业上一年或近一年获得政府采购成交及成交通知的一定比例给予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单笔提款金额最高至合同金额的90%。二、操作简便、模式丰富。客户通过我行一网通等渠道在线申请。支持线上用款,按日计息,随借随还,利率最低至当期LPR。三、担保方式灵活。实际控制人夫妇担保+融资项下应收账款质押作为辅助,无需抵押,一次性签署合作协议。 | 李玲 | 0580-2061710,13957227971 |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 | 单户授信敞口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且最高额度核定一般不超过借款人(含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最近13个月合计有效中标合同金额的70%。单笔借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承载的中标金额或本次申请授信提供的采购合同金额的80%,且用信金额不超过采购合同未付金额的80%。借款人中标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并向我行发起授信申请的,单笔业务授信敞口不超500万元,且不超过借款人中标通知书承载的中标金额或本次申请授信提供的采购合同的80%。符合我行采购人资质的,且负债率不超75%,配合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确认的,并可出具确认函,单笔借款额度可按不超过采购合同的90%办理。 | 郑贤栋 | 058—8866086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 交通银行政采贷,线上版本最长期限1年,融资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线下版本期限最长两年,额度最高2,000万,单笔提款金额最高至采购合同金额的70%。担保方式为信用(附加该笔业务项下未来应收账款质押、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个人保证),随借随还,利率最低至当期LPR。 | 赵争艳 | 0580-2260728 1375800728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 中信银行“政采e贷”产品特点:根据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以政府财政支付资金为主要还款来源,为成交小微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实现预授信、贷款申请、应收账款质押、授信审批、自助提款等环节的线上化、自动化处理,操作便利,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1年,利率低。 | 黄丽 | 13905808032 |
| 泰隆银行舟山市分行 | 符合我行基本准入,期限对照订单最长不超过1年,额度最高1000万,担保方式享受信用贷款执行,可由成交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出面申请,利率最低可至当期LPR ,对于合同期限确实超过一年的,可享受无还本续贷至合同付款日。 | 胡亢宇 | 1760586870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 “政采贷”业务原则上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实有金额的80%,单户借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不晚于合同约定付款日后90天,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长可放宽至2年。应收账款形成前,可采用信用方式用信并追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应收账款形成后,信用方式用信需变更为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 苏华瞻 | 13967228926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 | 符合我行基本准入,授信额度使用期最高为2年,单户授信最高为500万,担保方式享受信用贷款执行,利率最低可至当期LPR ,有无还本续贷,12月份线上产品可以自主自贷。 | 蒋志燕 | 13732527321 |
2.一般步骤
(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办理融资前期手续;
(2)供应商中标后,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
(3)银行、供应商线上办理审批、放贷事宜。
3.注意事项
(1)中标人需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账户与融资银行开户账户一致。
(2)用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含如下条款:“第 条:政府采购合同贷款
本合同同时用于乙方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贷款。
本合同一经签订,原则上不得更改乙方收款账户信息。确须更改的,乙方应取得原合同收款账户开户银行书面同意,否则修改后的合同不予备案,采购资金不予支付。”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备份文件包装封面(格式供参考):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联系人:电话
启封时间: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月日
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若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异构多机协同探测平台,生产厂为 (厂名),厂址为 (生产厂址)。异构多机协同探测平台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规定比例,具体详见注释③)。异构多机协同探测平台的 (关键组件,具体详见注释④)在中国境内生产。异构多机协同探测平台的 (关键工序,具体详见注释⑤)在中国境内完成。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释:
①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②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③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④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⑤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⑥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即视为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享受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支持政策。
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
一、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
二、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三、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
四、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关于本国产品成本比例的声明函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时)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函
致:_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_: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_______),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及其相关补充文件(如有),并完全清晰地理解全部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如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2.我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采购文件中所提到的无效标条款,并服从有关开标会议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
3.我方所提供的一次性投标产品报价均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保证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同时清楚地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合同授予资格。
4.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
5.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依法缴纳了税收(投标截止时间进行计算)。
6.我方承诺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一切投标文件经已认真严格审核,内容均为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且毫无保留,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分,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相关的处罚。
8.我方承诺至开标之日止,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六、声明函
致:_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_:
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
七、廉政承诺书
致: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
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八、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如出现以下三种相关情形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时划型错误;《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行业错误或者未填写行业,或者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等类似瑕疵;《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厂商使用他人授权品牌或者授权他人实际生产。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此函。
九、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十、投标人的类似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格式可自拟)
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
十一、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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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
十二、组织实施方案
附表: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以生效日算起)
注:投标人可按上述时间表的格式自行编制切合实际的具体时间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
十三、技术响应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服务内容/设备名称 | 招标文件所需技术参数 | 所投技术参数 及性能说明 | 偏离情况及说明 |
| 1 | | | | 正偏离/符合/负偏离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注:根据第二章招标需求中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进行填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