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机电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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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舟山市 | 采购单位 | 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机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机电中标公示
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机电
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 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 建设的 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机电 ,由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公开)招标。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推荐中标候选人: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王启明、安全负责人:庞金星),投标报价:2258.692141万元,工期:365日历天,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90 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且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 ,安全目标: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
中标候选人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2026 年 3 月 12 日始 3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 标 人: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80-2285056
招 标 人: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11 日
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机电
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 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 建设的 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机电 ,由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公开)招标。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推荐中标候选人: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王启明、安全负责人:庞金星),投标报价:2258.692141万元,工期:365日历天,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90 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且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 ,安全目标: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临金高速公路临安至建德段工程机电工程第JD03标段 | 杭州临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浙江杭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实际交工日期:2024年7月26日,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机电(含照明、监控、供配电系统)工程的施工项目。 | 《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
| 104国道长兴李家巷至湖州施家桥段改建工程第JD1标施工 | 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 实际交工日期:2023年6月14日,改建一级公路隧道机电(含照明、监控、供配电系统)工程的施工项目。 | 《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
项目经理业绩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业绩名称 | 与评审有关的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 ***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京1112022202303805 | 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工程机电施工第JD02标段 | 担任一个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机电(含照明、监控、供配电系统)工程施工的项目副经理。 |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2026 年 3 月 12 日始 3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 标 人: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80-2285056
招 标 人: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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