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宁波高新区通信设施用房项目(设计)(重招)项目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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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波高新区通信设施用房项目(设计)(重招)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宁波高新区通信设施用房项目(设计)(重招)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高新区通信设施用房项目(设计)(重招)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批准文号:2409-330254-04-01-96094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暂估约8592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1.00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3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拟建通信设施用房及配套服务功能。建设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具体范围为东至东环北路,南至其他地块,西至其他地块,北至龙山绿地。
2.2本次招标范围:方案(含方案深化)设计,初步(含扩大初步及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基坑围护、桩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泛光照明、外立面含幕墙门窗、PC、消防、人防及平战转换方案、室外附属市政综合管线、海绵城市、光伏、抗震支架、装修、绿化景观、标识标牌等)、土方平衡论证、节能评估、能效评估、交通评估、环境影响评价、防洪防涝风险评估、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指标复核规整、日照分析及后期服务。本次招标控制价198.5144万元。
2.3设计服务期限: 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深化)1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编制)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所有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深度。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高新区通信设施用房项目(设计)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联合体,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项目负责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提交2025年11月、2025年12月、2026年1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3.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0 给于 1 不给于 经济赔偿
5.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丁香路11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科技广场4号楼3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1.招标条件
宁波高新区通信设施用房项目(设计)(重招)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批准文号:2409-330254-04-01-96094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暂估约8592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1.00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3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拟建通信设施用房及配套服务功能。建设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具体范围为东至东环北路,南至其他地块,西至其他地块,北至龙山绿地。
2.2本次招标范围:方案(含方案深化)设计,初步(含扩大初步及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基坑围护、桩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泛光照明、外立面含幕墙门窗、PC、消防、人防及平战转换方案、室外附属市政综合管线、海绵城市、光伏、抗震支架、装修、绿化景观、标识标牌等)、土方平衡论证、节能评估、能效评估、交通评估、环境影响评价、防洪防涝风险评估、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指标复核规整、日照分析及后期服务。本次招标控制价198.5144万元。
2.3设计服务期限: 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深化)1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编制)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所有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深度。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高新区通信设施用房项目(设计)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联合体,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项目负责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提交2025年11月、2025年12月、2026年1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3.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0 给于 1 不给于 经济赔偿
5.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丁香路11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科技广场4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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