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金公交开[2026]033号)

所属地区:浙江金华市 发布日期: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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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金华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以下刘寒冬、任海硕等十二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其对应违法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公告告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及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以及要求举行听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单项违法行为罚款金额2000元及以上)的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联系人:***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1266号,联系电话:***)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清单附后)特此公告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2026年03月04日附: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违法事实证据材料拟作出的处罚法律依据1刘寒冬4127251990****91782026年01月03日23时35分,刘寒冬驾驶浙GB7K9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直行通过金华市开发区秋滨街道蟠龙新村1排4幢路口时,与由南向北直行行驶的毕*丹驾驶的浙G7E67R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刘寒冬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查实,刘寒冬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刘寒冬两年内有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记录一次,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次要责任,驾驶车辆为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轻微事故后在事故现场等待调查并如实供述,主动消除违法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698193)、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方式确认书、现场照片、人口基本信息查询结果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违法信息查询记录结果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赔付收据、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等。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2任海硕6101111983****00162026年01月11日16时09分,任海硕驾驶无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与丹溪路交叉口处,实施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697493)、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现场照片、车架号照片、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信息查询结果单、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等。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五款,《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3倪晓波3307221978****82722026年01月12日15时40分,倪晓波驾驶浙AB78720号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开发区东阳街与海棠路交叉口处,实施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693923)、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现场照片、人口基本信息查询结果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违法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单、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等。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4罗俊5325221995****12182026年01月12日15时36分,罗俊驾驶浙G054H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开发区秋滨街道始丰路与金星街交叉口处,实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罗俊驾驶车辆为普通二轮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64226)、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现场照片、人口基本信息查询结果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等。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250元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5张鑫强5105021998****87122026年01月13日08时30分,张鑫强驾驶云D7E15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新宏路与金星街交叉口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张鑫强驾驶车辆为普通二轮摩托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696476)、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现场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车架号照片、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等。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拟作出罚款1700元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6谢红彬4101221981****341X2026年01月13日09时33分,谢红彬驾驶豫V5FZ83号小型普通客车,在金华市开发区汤溪镇白汤下线高畈村路段处,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拆除座椅)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307013009063003)、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现场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等。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7孙平朝3326031972****25792026年01月14日10时35分,孙平朝驾驶浙JS8L36号小型普通客车,在金华市开发区汤溪镇白汤下线与青峰街交叉口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700816)、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现场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查获经过、现场音视频、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等。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8阮伟3425241982****22532026年01月15日09时54分,阮伟驾驶浙G60E31号小型轿车,在金华市义乌街与环城南路交叉口处,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11月30日止)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691580)、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现场照片、人口基本信息查询结果单、驾驶证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拓印检查记录表、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告公布查询结果单、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等。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9叶志钢3307021971****00102026年01月15日11时00分,叶志钢驾驶浙G167EY号小型普通客车,在金华市义乌街与环城南路交叉口处,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11月30日止)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691591)、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现场照片、人口基本信息查询结果单、驾驶证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拓印检查记录表、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告公布查询结果单、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等。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10胡爱茶3307211972****652X2026年01月15日17时21分,胡爱茶驾驶金华0163636号电动自行车,在金华市开发区二环南路与金星南街交叉口处,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700525)、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车辆照片、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拓印检查记录表、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信息查询结果单、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等。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六项11骆帝娟4408831993****196X2026年01月15日17时16分,骆帝娟驾驶无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金华市开发区二环南路与金星南街交叉口处,实施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700411)、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现场照片、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车架号照片、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信息查询结果单、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等。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五款,《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12胡仁伟3307251975****62112026年01月15日17时27分,胡仁伟驾驶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开发区二环南路与金星南街交叉口处,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307013006700610)、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现场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车架号照片、车辆铭牌照片、查验记录、机动车整车公告信息、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寄挂号信函收据等。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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