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龙湾区婚姻登记中心展陈打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景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浙江温州市 发布日期: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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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温州市 采购单位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景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龙湾区婚姻登记中心展陈打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浙江景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湾区婚姻登记中心展陈打造项目的竞争性 磋商公告 来源:浙江景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2-11 浏览次数:O 项目概况 龙湾区婚姻登记中心展陈打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 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6日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303263140010000004 项目名称:龙湾区婚姻登记中心展陈打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招标范围为婚俗文旅街区动线规划设计、装修装饰的深化设计、施工等,其中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深化设计(整体平面布置图、整体效果图等)、施工图设计(建筑装饰系统、 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暖通空调系统(排烟、新风)、弱电系统等);施工(装饰、装修、验 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配合服务(前期的报批、审查、履约验收组织、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 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以及所有工程管理过程和成果的提供等)详见《第三部分采购内 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90日历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 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各方均应符合中小企业,并根据要求上传《联合协议》,格式以采购 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或由①和②资质的组成联合体: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建 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②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6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 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 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O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06日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 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 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 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 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 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 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 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 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 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 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 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科技创新大楼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景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金属大厦601-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吴海峰 质疑联系方式:150671273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 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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