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台州恩泽医疗中心恩泽医院三期工程(外墙保温装饰一体板工程)招标公告的第3次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台州市 发布日期: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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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台州市 采购单位 台州恩泽医疗中心恩泽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台州恩泽医疗中心恩泽医院三期工程(外墙保温装饰一体板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台州恩泽医疗中心恩泽医院三期工程(外墙保温装饰 一体板工程) 补充文件3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作如下补充修改: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总则“1.4投标人资格要求”: 6 (3)其他等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要求:本工程对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修改为: (3)其他等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前,原以建造师身份承接(包括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通 过竣工(交工)验收的(以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记录为准),项目负责人 不得参加投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a. 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 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停工的书面证 明)。 c.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 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须提供竣工(交工)报告并由工 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 如发生以上a、b、c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 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信标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 报、漏报,将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 同、施工许可证、管理部门的网站或管理部门的文件中载明以建造师身份担任 项目负责人岗位的,均视为已承接该项目。若是年度招标项目则以具体项目的 承接作为是否已承接该项目的判断依据。若原承接项目已取得单位工程质量竣 工验收记录或原承接项目已解除合同的,投标人在被询问时,若30分钟内提交 解除合同或竣工验收记录的补充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予以认可,该项目不 作为在建。” 其他未及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补充文件1号、补充文件2号执 行,本次修改对各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或” 代理机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掸彬构主要负责入【项目负责人 (签名) 日期:2026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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