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浙版传媒数字运营一体化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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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杭州市 | 采购单位 |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浙版传媒数字运营一体化平台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关于浙版传媒数字运营一体化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采购人: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版传媒数字运营一体化平台项目
三、项目概况: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申请理由:
集团现有泛微OA系统已稳定运行多年,沉淀了组织架构、用户权限、审批流程等核心业务与数据资产。本次拟建设的内网门户及合同管理系统,属于现有OA系统的功能延伸与深化应用,需与流程引擎、待办中心等核心模块无缝衔接、深度融合。泛微作为原供应商,可确保新系统与现有 OA 在技术架构、数据标准、业务逻辑上保持统一,从根本上避免系统割裂、流程断层、数据不一致等问题,第三方厂商无法实现同等深度适配,存在业务中断风险。同时,泛微拥有系统知识产权、核心源代码及专属开发平台,第三方无法获取核心技术资料与适配权限,难以保障开发合规性、系统安全性及长期运维服务连续性。若采用第三方供应商,还需额外投入大量成本开展跨厂商接口开发、数据迁移、权限重构等工作,既延长项目周期、增加建设与运维成本,也可能导致历史数据丢失、失真,造成信息化资产浪费。由泛微继续承接,可直接复用现有技术底座与业务成果,大幅降低项目风险与总体成本,符合降本增效与信息化资产有效利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规定。
六、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浦江智谷33号楼泛微软件大厦
七、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见论证意见附件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即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4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数字运营一体化平台-单一来源-专家论证.pdf
227.9K
一、采购人: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版传媒数字运营一体化平台项目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 1 | 浙版传媒数字运营一体化平台项目 | 项 | 1 | 48 | oa系统基础升级到新的版本,包括上线内网门户、合同、电子印章等内容。费用包括软件升级费、实施与开发服务等费用 |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申请理由:
集团现有泛微OA系统已稳定运行多年,沉淀了组织架构、用户权限、审批流程等核心业务与数据资产。本次拟建设的内网门户及合同管理系统,属于现有OA系统的功能延伸与深化应用,需与流程引擎、待办中心等核心模块无缝衔接、深度融合。泛微作为原供应商,可确保新系统与现有 OA 在技术架构、数据标准、业务逻辑上保持统一,从根本上避免系统割裂、流程断层、数据不一致等问题,第三方厂商无法实现同等深度适配,存在业务中断风险。同时,泛微拥有系统知识产权、核心源代码及专属开发平台,第三方无法获取核心技术资料与适配权限,难以保障开发合规性、系统安全性及长期运维服务连续性。若采用第三方供应商,还需额外投入大量成本开展跨厂商接口开发、数据迁移、权限重构等工作,既延长项目周期、增加建设与运维成本,也可能导致历史数据丢失、失真,造成信息化资产浪费。由泛微继续承接,可直接复用现有技术底座与业务成果,大幅降低项目风险与总体成本,符合降本增效与信息化资产有效利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规定。
六、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浦江智谷33号楼泛微软件大厦
七、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称或职务 |
| 1 | 俞国忠 | 浙江省出版印刷物资集团 | 浙江省出版印刷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 2 | 邵凯 | 博库数字出版传媒集团 | 博库数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与数据中心主任 |
| 3 | 王耀 | 浙江科学与技术出版社 | 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新媒体编辑部信息技术岗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见论证意见附件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即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4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数字运营一体化平台-单一来源-专家论证.pdf
227.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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