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缙云县新建镇溪南村王弄自然村崩塌隐患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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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缙云县新建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缙云县新建镇溪南村王弄自然村崩塌隐患治理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松阳县鼎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新建镇溪南村王弄自然村崩塌隐患治理工程
发包序号:XQT2026-06
发包单位:缙云县新建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6年2月9日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中标候选人:松阳县鼎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
拟派项目经理:廖燕 证书号码:浙2332008202310808
预中标价:大写:伍拾肆万零柒佰壹拾叁元整(¥:***.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中标下浮率:7.8%
公示时间: 2026 年2月9日至 2026 年2月12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146990。
公示单位: 缙云县新建镇人民政府 行政监督部门单位: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 年2月9日 2026 年2月9日
缙云县新建镇溪南村王弄自然村崩塌隐患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工程名称:缙云县新建镇溪南村王弄自然村崩塌隐患治理工程
发包序号:XQT2026-06
发包单位:缙云县新建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6年2月9日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中标候选人:松阳县鼎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
拟派项目经理:廖燕 证书号码:浙2332008202310808
预中标价:大写:伍拾肆万零柒佰壹拾叁元整(¥:***.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中标下浮率:7.8%
公示时间: 2026 年2月9日至 2026 年2月12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146990。
公示单位: 缙云县新建镇人民政府 行政监督部门单位: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 年2月9日 2026 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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