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缙云县好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4)高质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缙云县好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4)高质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缙云县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缙云县好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4)高质提升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丽水六和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好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4)高质提升工程
招标编号:缙招标SL2026-01
招标单位:缙云县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
开标时间:2026年2月 5日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2026年2月 6 日至2026年2月 9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3822
公示单位:缙云县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行政监督部门:缙云县水利局
2025年 2 月 6 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工程名称:缙云县好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4)高质提升工程
招标编号:缙招标SL2026-01
招标单位:缙云县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
开标时间:2026年2月 5日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要求 | 项目经理 |
| 1 | 丽水六和建设有限公司 | *** | 180日历天 | 合格 | *** |
| 2 | 丽水缙能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5744560 | 180日历天 | 合格 | 田挺林 |
| 3 | 浙江万鹏建设有限公司 | 5738871 | 180日历天 | 合格 | 蒋春 |
| 4 | 浙江柏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5733425 | 180日历天 | 合格 | 傅燕平 |
公示时间:2026年2月 6 日至2026年2月 9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3822
公示单位:缙云县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行政监督部门:缙云县水利局
2025年 2 月 6 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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