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科创枢纽(都市创新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紫薇快速路(海宁大道至海昌路东侧)ZK3+125-ZK5+240安全技术服务

所属地区:浙江嘉兴市 发布日期:2026-01-20

【招标公告】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科创枢纽(都市创新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紫薇快速路(海宁大道至海昌路东侧)ZK3+125-ZK5+240安全技术服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嘉兴市 采购单位 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科创枢纽(都市创新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紫薇快速路(海宁大道至海昌路东侧)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科创枢纽(都市创新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紫薇快速路(海宁大道至海昌路东侧)ZK3+125-ZK5+240安全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科创枢纽(都市创新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紫薇快速路(海宁大道至海昌路东侧)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1-330481-04-01-618228,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全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宁大道至海昌路东侧)ZK3+125-ZK5+240。
工程规模:紫薇快速路(海宁大道至海昌路东侧)ZK3+125-ZK5+240,道路全长约2115米,其中隧道长度1477米,本项目主路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 80km/h,辅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50km/h,匝道设计车速40km/,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管理用房、机电工程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工程等。估算总投资21.27亿元,其中工程费约17.53亿元,本标段建安工程造价约8亿元。
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紫薇快速路(海宁大道至海昌路东侧)ZK3+125-ZK5+240,施工期间为招标人提供全过程安全技术服务等内容。
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并提交安全管理技术服务相关成果报告止。
     参考施工工期:2028年10月底前全面竣工。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内具有市政工程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内容。
3.2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城市快速路工程(含隧道)或高速公路(含隧道)的第三方安全技术(或安全顾问咨询服务)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或②批复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料须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未能反映上述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建筑施工安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一个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城市快速路工程(含隧道)或高速公路(含隧道)的第三方安全技术(或安全顾问咨询服务)服务业绩。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或②批复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料须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项目负责人身份(无法反映项目管理负责人身份的,可出具项目业主的证明材料);如未能反映上述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8日上午09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洲西路89号建设大楼北楼西连廊10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人民广场C座7楼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人: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楼
联系人:***
电话:***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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