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关于温州市洞头区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项目废标公告[新征程(杭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浙江温州市 发布日期:2026-01-16

【招标结果】关于温州市洞头区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项目废标公告[新征程(杭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温州市 采购单位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征程(杭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温州市洞头区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公开招标文件
项 目 编 号:330305253710010000007-DTCG20251225121
项 目 名 称:温州市洞头区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项目
采 购 方 式:公开招标
采 购 人: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新征程(杭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十二月
招标文件目录 关于温州市洞头区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评标办法 关于温州市洞头区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州市洞头区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15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305253710010000007-DTCG20251225121 项目名称:温州市洞头区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温州市洞头区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项目 数量:3年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潜在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账号登录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具体如下: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备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月15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评标室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镇前街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征程(杭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汉森世家一栋一单元9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08858533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项目名称温州市洞头区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330305253710010000007-DTCG20251225121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预算639万元(3年)
6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镇前街1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征程(杭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10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12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
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
14投标货币人民币
15投标语言中文
16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18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
19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
20投标样品不需要 □需要
21投标保证金
22履约担保不需要 需要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当年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
2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招标公告要求
24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下午14:30 截止(北京时间)。
25投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26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月15日下午14:30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评标室三
27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8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9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30评审委员会的 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
31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本项目整体(预留10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2供应商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33合同备案1、中标供应商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交新征程(杭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备案。 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34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5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36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在线提起质疑的须上传质疑函扫描件。
37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8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目标 采购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拟购买专业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实现“监管专业化、处置专业化、服务专业化”的目标,全力打造素质过硬、装备配套、协同作战、一专多能的应急消防救援队和区域性消防救援站,主要履行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等职责。 围绕安全生产和应急消防管理相协同、预防和救援一体化的目标,整合各部门资源,坚持夯实基础、优化职能、高效运转的原则,在街道现有应急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增配增强应急救援及处置力量,建立完善辖区应急消防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辖区应急管理水平及能力。 二、▲服务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内容采购预算服务期限备注
1温州市洞头区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项目主要从事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等工作。639万元三年本项目服务区域范围为洞头区各街道(乡镇),不包含海经区,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三、主要内容 1.供应商需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和街道(乡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等工作。 定期由采购人进行统一考核,接受区应急管理局和各街道(乡镇)的指导。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技术优势,打造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的应急消防管理体系。 2.执法辅助人员分布:北岙街道5名,大门镇、东屏街道各3名,元觉街道、霓屿街道各2名,鹿西乡1名的标准。 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限开始时间具体在合同签订时约定。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合同。续签人员资质要求不低于投标资质。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或上一年绩效考核不合格,则在该期合同完成后将不再续签合同。 若合同服务期限已至,而采购人在新一轮的政府采购未完成,原供应商必须将合同履行时间顺延至采购人完成政府采购至确定新的供应商为止,费用结算参照原合同支付方式。 四、具体服务要求 (一)安全生产 1.工贸企业安全生产 1.1 督促、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建立情况。包括各层级机构安全管理职责的明确,以及各层级机构的有效运行。 1.2 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台账建立及落实情况。包括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风险问题辨识、安全生产经费使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记录、日常安全诊断服务及整改闭环、班前班后两个“五分钟”记录等。 1.3 检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厂区风险四色图、应急物资储备、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安全管理、各类设施和装备的正常运行、日常管理维护等。 1.4 检查各类高危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包括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作业票、现场专人监管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1.5 检查企业从业人员资质情况。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合法有效等情况,并对企业从业人员开展“三个六”“三个十”、应急逃生等应知应会知识现场抽查。 1.6 指导企业完成省市区安全诊断服务整改闭环。 1.7 协助开展区应急管理局要求的工贸领域专项检查行动。 2.危化品重点企业的监管 2.1 督促、检查危化品取证企业、非许可医药化工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2 结合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协助落实企业监管责任。 2.3 开展上级要求的各类专项检查活动。 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支撑 3.1 协助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 3.2 协助尽快完善应急专家库。 3.3 指导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4、专家技术咨询服务 4.1 协助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体系。 4.2 针对应急管理状况改善、风险防控等疑难问题,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4.3 提供危机公关服务,针对突发事件为洞头区提供快速、专业、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咨询。 5、应急值守 按照上级要求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 6、其他事项 6.1 协助完成上级督查等重要整改任务,以及安全生产信访件处理等工作;根据应急管理局和街道(乡镇)要求进行临时值班、巡查等配合工作。 6.2针对安全生产状况开展一季度一次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6.3上级交待的其他工作。 (二)自然灾害防治 1.自然灾害防治。协助街道乡镇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防汛备汛工作、预案管理、森林防灭火巡查检查、防灾减灾物资保障、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2.完成重点任务。协助街道(乡镇)开展防汛防台基层体系建设,协助街道(乡镇)完成指挥、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避灾安置点等规范化建设任务。 3.日常演练 负责维护片应急消防管理站的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各类演练,提升应急救援响应能力。 4.其他事项 4.1上级交待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培训 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乡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相关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帮助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防汛防台应急演练等工作。 五、▲人员要求 (一)执法辅助人员服务要求 由于执法辅助人员服务内容较多,各项工作任务各有其特点和侧重,要求供应商各项内容的服务过程中,服务团队人员素质要求高,且各有所长,能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供应商必须配备以下要求人员: 执法辅助人员16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5名;具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专业人员11名)。派驻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执业资格证书,且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具备3年及以上应急管理或安全生产或消防相关工作经验;其余派驻人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应急管理基础业务流程;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且需熟悉应急管理基础业务流程。 对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通过后,由应急局统一发放工作证件,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分配至各个街道(乡镇)。 人员标准: (1)年龄45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可适当放宽年龄至50岁),户籍不限,男性青年、退伍军人优先(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具有应急安全、救援类证书优先;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辞退或开除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为保卫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的; (3)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公司规章制度、要注意的事项及安全责任等。 (二)特殊要求 本项目投入人员数量要求不少于16人,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人员名单须与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保持一致;若确需变更人员,应事先与采购人沟通,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人员。此外,评标阶段供应商承诺投入的人员,若签约后未能按要求到位,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由评标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顺位承接本项目。 六、付款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当年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在最终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退还;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当年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支付第一次结算服务费时扣回,如第一次结算服务费不足抵扣应扣回的预付款,则将第一次结算服务费抵扣后剩余部分在下一次结算服务费中扣回,以此类推。 本项目服务费支付采用按季度结算(合同金额/12*3)的支付方式。每季度服务结束并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第三方服务绩效考核方案》)后按以下标准确定付款比例,扣除部分则作为处罚金不再进行支付。 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季度考核付费标准
考核分数当季产生服务费用的付款比例
90分(含)—100分100%
80分(含)—90分以90分为标准,每少1分扣除5000元
80分以下70%
注:当年考核中如两次考核分均在80分以下,核定为年度不合格,立即解除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金额,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费用,重新组织招标。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有权选择中标供应商的供货及服务范围(即采购人有权修改采购数量的权利)。 4.本次采购,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供应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评审无效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后续报价评审。要求投标供应商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如涉及分公司的,负责人等同于法定代表人(招标文件以下同)。 6.知识产权 6.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2投标人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6.3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6.4投标人提供得货物或服务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投标人承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存在上述关系的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现场勘察 为使投标人对本项目情况有所了解,投标人可自行到实地进行现场勘察,以便获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10.安全生产 在招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11.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12.供应商如果获取招标文件后不来参与本次投标要在投标截止前给予书面告知及其理由,否则采购组织机构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况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13.中标供应商必须是已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未申请加入的请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申请加入:http://zfcg.czt.zj.gov.cn/。 14.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 号)等相关规定。 1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发放 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1.3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资料等组成。 2.招标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质疑或需要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规定的质疑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书面发给各有关供应商并予以公告。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投标依据。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补充、更正文件)通知供应商。补充、更正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3.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3 补充、更正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予以公告公布。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 1.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2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 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在基本满足招标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1.4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2.1 资格文件组成
序号内容(以下1-3项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有效公章)
2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
4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无
2.2 报价文件组成
序号内容(▲序号2-3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拟)
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
3投标分项价格表(附件三)
2.3 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序号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内容,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自拟)
2投标函(附件四)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的只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六)
5供应商相关资质、资信、信用证书、荣誉和获奖证书等(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有效公章)
6投标供应商业绩(附件七,如有则提供)
7商务偏离表(附件八(一))、技术偏离表(附件八(二))
8技术服务方案(具体要求见评分内容)
9管理制度(具体要求见评分内容)
10应急预案(具体要求见评分内容)
11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安全辅导服务提升方案(具体要求见评分内容)
12服务保障方案(具体要求见评分内容)
13项目组人员配置一览表(附件九)
14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15其它供应商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
16供应商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
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1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三款第2条(上表)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投标文件。 4.投标报价 4.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总价;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分项价格表》填写分项价格。 4.2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3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说明,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内容,自主确定投标价。投标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报价。 4.4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投标供应商在总价中应充分考虑不可预见因素,今后不再作调整,采购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 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投标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 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与合同执行,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6.投标保证金 无 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7.1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7.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编制 8.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8.2 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8.3 本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本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 8.4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8.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8.6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9.投标文件的签章 9.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9.2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需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采用CA电子签章。 9.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10.投标文件的形式 10.1 投标文件的形式: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10.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10.3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2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五、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投标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 开标流程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 (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并进行修正。 开标时,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2.1 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2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3.评标 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对其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人; 4)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3.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招标要求,存在负偏离的); 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6)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服务期(工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 7)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8)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9)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10)供应商投入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 3.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2)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 3)除3.3条款以外,出现投标项目数量与招标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或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误,出现较大差错; 4)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3.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报价文件评审时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 1)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作为无效投标。 2)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作为无效投标。 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作为无效投标。 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认定为重大偏差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3.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时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7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3.8 评标时如遇到招标文件未规定的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处理。 3.9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 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将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 4.2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禁止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5.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项)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6.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6.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6.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6.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相关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8.评标原则 ▲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办法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9.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六、授予合同 1.决标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供应商。 2.中标通知书 2.1 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3 中标无效 1)发现中标供应商资格无效或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签订合同 3.1 中标供应商须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 3.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3.3 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供应商承担。 4.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递交。 5.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壹万壹仟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总价中。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一、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 1、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 (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对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5、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 6、企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2)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7、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温州市洞头区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 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格式) 特别提示:以下为合同范本,仅供参考,不宜照搬。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及中标人的承诺来拟订。 采购人: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本条款为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条款,甲乙双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签合同条款,正式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 甲方委托乙方就“温州市洞头区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项目”提供相应安全生产检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等相关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甲方对就以下工作内容委托乙方安全生产 1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 1.1 督促、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建立情况。包括各层级机构安全管理职责的明确,以及各层级机构的有效运行。 1.2 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台账建立及落实情况。包括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风险问题辨识、安全生产经费使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记录、日常安全诊断服务及整改闭环、班前班后两个“五分钟”记录等。 1.3 检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厂区风险四色图、应急物资储备、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安全管理、各类设施和装备的正常运行、日常管理维护等。 1.4 检查各类高危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包括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作业票、现场专人监管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1.5 检查企业从业人员资质情况。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合法有效等情况,并对企业从业人员开展“三个六”“三个十”、应急逃生等应知应会知识现场抽查。 1.6 指导企业完成省市区安全诊断服务整改闭环。 1.7 协助开展区应急管理局要求的工贸领域专项检查行动。 2 危化品重点企业的监管 2.1 督促、检查危化品取证企业、非许可医药化工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2 结合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协助落实企业监管责任。 2.3 开展上级要求的各类专项检查活动。 3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支撑 3.1 协助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 3.2 协助尽快完善应急专家库。 3.3 指导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4 专家技术咨询服务 4.1 协助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体系。 4.2 针对应急管理状况改善、风险防控等疑难问题,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4.3 提供危机公关服务,针对突发事件为洞头区提供快速、专业、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咨询。 5 应急值守 按照上级要求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 6 其他事项 6.1 协助完成上级督查等重要整改任务,以及安全生产信访件处理等工作;根据应急管理局和街道(乡镇)要求进行临时值班、巡查等配合工作。 6.2针对安全生产状况开展一季度一次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6.3上级交待的其他工作。 (二)自然灾害防治 1.自然灾害防治。协助街道乡镇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防汛备汛工作、预案管理、森林防灭火巡查检查、防灾减灾物资保障、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2.完成重点任务。协助街道(乡镇)开展防汛防台基层体系建设,协助街道(乡镇)完成指挥、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避灾安置点等规范化建设任务。 3.日常演练 负责维护片应急消防管理站的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各类演练,提升应急救援响应能力。 4.其他事项 4.1上级交待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培训 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乡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相关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帮助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防汛防台应急演练等工作。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履约情况和现场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及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建立奖惩和淘汰机制。具体考核办法由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制定并由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执行。 2 甲方负责把已有的企业名单移交给乙方。 3 甲方按时提供规定的资金保障。 4 甲方对乙方服务时发现的违法线索或法律风险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5 甲方核实乙方在温州市洞头区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项目所花费的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辅助甲方完成北岙街道、大门镇、东屏街道、元觉街道、霓屿街道、鹿西乡等六个街道(乡镇)内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普查,并将企业实际情况汇总分类。汇总情况和下步企业整改方案报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2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安排投标时提交人员名单中的技术人员长期驻地办公。乙方在服务周期内,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安全生产检查、自然灾害防治、宣传与技术委托监管责任。 3 人员工作安排 3.1 人员要求:乙方需足额派驻16名执法辅助人员提供服务(具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5名;具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专业人员11名)。派驻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执业资格证书,且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具备3年及以上应急管理或安全生产或消防相关工作经验;其余派驻人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应急管理基础业务流程;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且需熟悉应急管理基础业务流程。 3.2 人员更换情形界定:为提升效率,明确可申请更换的情形,包括:①派驻人员因突发疾病、意外伤残等健康原因无法履职的(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②派驻人员因家庭重大变故等不可抗力无法继续驻场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派驻人员连续两次季度考核评为“不合格”的;④派驻人员离职且乙方已尽到挽留义务的(需提供离职申请及沟通记录)。除上述情形外,乙方不得随意申请人员更换。 3.3 人员更换流程:乙方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新人员资质材料,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反馈。审核通过后,乙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交接,原人员需配合新人员熟悉工作;审核未通过的,乙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人选。 3.4 人员更换限制与责任明确:①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合同期内更换累计不得超过2次,普通人员累计不得超过5次,超次数更换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每次支付1万元违约金,普通人员每次支付0.5万元违约金;②新更换人员资质需不低于原人员资质,且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甲方可对新人员进行为期1周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不合格的乙方需重新更换。 自人员进驻起,乙方有30天适应期,期间内人员更换需不低于原人员资质,但不计入上述条款。 4. 人员管理要求 4.1 在岗要求:派驻人员需严格遵守甲方及乙方的规章制度,按时到岗履职,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实行打卡考勤制度,甲方可通过现场抽查、考勤记录核查等方式监督。 4.2 培训提升:乙方需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派驻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内容包括政策解读、检查技巧、应急处置等),提升业务能力,培训记录需报甲方备案。 4.3 人员稳定:合同期内,乙方需保持派驻人员团队稳定,因乙方原因导致核心人员流失且未及时补充的,甲方有权扣减相应劳务报酬。 第四条 工作步骤 1 合同签订后15天内所有人员到位并开展工作; 2 2月内完成所有企业的初查; 3 指导企业年底前完成所有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4 本合同到期前15天完成项目考核。 第五条 其他要求 1 乙方在指定服务区域内仅代表洞头区应急管理局、街道(乡镇)对受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保守应急部门有关工作秘密和企业信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与本工作有关的内容信息; 2 乙方应依法依规、认真按照合同履行职责,主动接受洞头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乡镇)监督管理,定期向洞头区应急管理局报送服务信息(含被服务企业的工商信息注销及变更情况),对所报送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 乙方在招投标及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如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特别是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检查不到现场,泄露机密和企业信息等行为,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如乙方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有关单位严肃处理。在服务期限内,被服务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倒查乙方的委托监管责任; 4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期内,必须严格遵守行业服务规范要求,按照托管和咨询分离原则,遵守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得接受受查企业有偿咨询业务,不得强制受查企业接受其他服务,不得强制受查企业购买指定的安全设备,不能以任何理由向企业收取费用。若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企业损失,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赔偿责任; 5 项目考核按照洞头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第三方服务绩效考核方案》(详见附件)执行。 第六条 变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合同(如需调整合同金额,须经财政同意),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七条 支付方式和服务时限 1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第一年服务期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甲方根据乙方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合同。续签人员资质要求不低于投标资质。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或上一年绩效考核不合格(季度考核中两次考核分在80分以下),则在该期合同完成后将不再续签合同。 若合同服务期限已至,而甲方在新一轮的政府采购未完成,原供应商必须将合同履行时间顺延至甲方完成政府采购至确定新的供应商为止,费用结算参照原合同支付方式。 2 温州市洞头区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项目 劳务服务费用,每年承包价格为(大写): 元人民币(¥ )(含税)。 3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当年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支付第一次结算服务费时扣回,如第一次结算服务费不足抵扣应扣回的预付款,则将第一次结算服务费抵扣后剩余部分在下一次结算服务费中扣回,以此类推。 本项目服务费支付采用按季度结算(合同金额/12*3)的支付方式。每季度服务结束并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第三方服务绩效考核方案》)后按以下标准确定付款比例,扣除部分则作为处罚金不再进行支付。 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季度考核付费标准
考核分数当季产生服务费用的付款比例
90分(含)—100分100%
80分(含)—90分以90分为标准,每少1分扣除5000元
80分以下70%
注:当年考核中如两次考核分均在80分以下,核定为年度不合格,立即解除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金额,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费用,重新组织招标。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提供当年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至甲方指定账户(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在最终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退还。 第九条 违约行为及责任 1、因乙方原因,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违约金。 3、如乙方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未履行合同规定内容,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 %的履约保证金。 4、乙方如擅自毁约,甲方将视情况作取消承接合同资格,及追究其他经济责任等处罚措施。甲方如擅自毁约,乙方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5、乙方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尚不构成犯罪但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如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仍未能达成一致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文本及生效 1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代理公司一份备案。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3 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以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文件为准,上述文件和乙方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及承诺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附件与主合同的规定不一致时,以主合同为准。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可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但该补充协议的内容不能实质性修改本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签章)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附件 第三方服务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工作,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采购16名执法辅助人员,为了充分推进整体工作全面落实,提高工作效能,加强日常管理,制定了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派遣的驻点人员等。 二、考核原则 以奖优促劣,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 考核方法(按季度考核,每季度末考核)
项目标准和内容评价办法分数得分
一、基本条件1.在服务范围内发生一次亡2人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则该季度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二、工作考核1.配备符合合同规定的人员。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2
2.每季度完成一次合同规定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提供安全诊断服务记录,形成调研分析报告,并编制当季度安全生产通报,每季度次月的10号前完成。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15
3.建立企业“一企一档”,信息详实完备,及时更新,形成企业名录库,区分重点问题企业与一般问题企业,进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完成工业企业在线指标与上级要求。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15
4.指导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逾期未整改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确保每条问题形成闭环管理,有前后比对台账。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10
5.根据合同规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的要求,提供专业指导服务,包括安全生产政策技术咨询、派遣专家协同开展安全生产诊断服务、宣传服务事宜、临时交办任务等等。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10
6.指导企业改进提升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人员职责清晰,教育培训到位,防护措施齐全,运行台账完备。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3
7.服务的行业领域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发生一人以上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先行预扣10分,经查明事故原因为事故企业明显违法违规操作或事故企业拒不整改已发现安全问题的不扣分,事故原因为执法辅助人员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未有效发现安全问题的扣10分,事故原因为执法辅助人员未有效督促事故企业进行问题整改扣6分。查阅资料 调查核实10
因执法辅助人员不认真不负责、未有效发现安全问题未及时消除安全问题扣5分,事故原因为执法辅助人员未有效督促事故当事人或负责人进行问题整改扣3分。查阅资料 调查核实5
因执法辅助人员抢险救援不及时导致险情扩大扣5分。查阅资料 调查核实5
三、人员考核1.根据合同规定,在要求的工作日内,按时到岗签退,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每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查阅资料2
2.协助督促企业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台账,并在工业企业在线系统中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查阅资料2
3.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的要求,完成相关部署的工作内容。查阅资料3
4.不得在服务过程中额外收取费用、借取资金、推销产品及拉取其他业务等等,保守有关工作秘密和企业信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工作信息。查阅资料3
四、质量考核由街道结合相关企业对第三方服务的反馈意见5
日常工作配合程度5
工作目标质量5
五、扣分项1.在服务范围内被国家级安全生产检查(包括督查、巡查、暗访、专项检查等)中发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问题数大于全市平均数,按应急管理局被扣分值的5倍扣分。
2.在服务范围内被省级安全生产检查(包括督查、巡查、暗访、专项检查等)中发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问题数大于全市平均数,按应急管理局被扣分值的3倍扣分。
3.在服务范围内被市级安全生产检查(包括督查、巡查、暗访、专项检查等)中发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问题数大于全市平均数,按应急管理局被扣分值的2倍扣分。
4.在安全生产领域被上级部门作为负面典型发言的,酌情扣分。
六、加分项(10分)1.在应急防御和防灾减灾及安全生产管理中,主导完成重点专项整治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或在突发时间应急处置中发挥关键作用、挽回重大损失的,可加1~2分;2.有关工作得到区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可加2~3分;3.有关工作得到市级领导批示肯定的可加3~5分;4.有关工作得到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可加6~10分。同一项工作只计1次,取最高分。查阅相关文件等10
小计
合计工作考核分+人员考核分+质量考核分+扣分项得分
备注1.基本条件为参加评选的入门条件,不需评分。 2.评价实行100分制,80分以下为不合格,80-90分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
四、考核组织 本考核方案由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并进行综合汇总。其中驻点人员的季度考核评分,由对应街道(乡镇)组织实施,并报送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汇总(客观分值项扣分按累计分值计取,主观分值项扣分按街道(乡镇)平均值计取),之后统一抄告给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季度考核评分,在每季度的工作汇报会上进行现场打分,汇总评定后与整改意见一并抄送给第三方服务机构。年度考核以季度考核成绩汇总评定,当年考核中如两次考核分均在80分以下,核定为年度不合格,立即解除服务合同,不再组织专项考核。 本考核办法由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时 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声明如下: 1、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财政部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存在/□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在□上打√。) 3、我单位□没有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已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在□上打√。) 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5、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近3年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声明: 6、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 7、我单位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本公司所提交的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二、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价格单位: 元
项目名称预算金额 (元)投标价(元人民币)备注
温州市洞头区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项目***大写: 小写:服务期为三年,按3年报价。
★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价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三 投标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价格单位:元
序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合价备注
…………
合计(1年)
总计价(3年)=合计×3年
注:1. 表内总计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价相一致。 2. 本表所列费用为本项目的全部费用,除此外,不允许增加任何费用。 3. 不提供此表的投标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 本表可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附件四 投 标 函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新征程(杭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授权 (授权代表名称) (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括号内填招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项目(招标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 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约定。 3.保证忠实地执行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所签的合同, 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我方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 6.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7.我单位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 8.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新征程(杭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供 应 商 名 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授权代表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 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 授权代表: (签字) 性别 : 年龄: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粘贴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影印件
粘贴法人身份证复印影印件
附件六 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 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在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 二、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供应商(盖章): 承诺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投标供应商业绩 (具体要求见评分细则,如有则提供)
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约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
注:1、表格可以延续。 供应商盖章: 附件八 (一)商务偏离表
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备 注
供应商盖章: (二)技术偏离表
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备 注
供应商盖章: 说明: 1.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2.如出现偏离,投标供应商务必如实填写此表,否则存在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不提供此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4.表格可以延续 附件九 项目组人员配置一览表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本项目中的岗位从事专业年限备注
注: 1.本表中提供的人员名单应与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一致,如有变更应事先与采购人沟通,经采购人同意后才可变更人员,供应商不可擅自变更人员。 2.本表应附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表格可延续。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所要采购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供应商,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总则 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落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评标组织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全过程由采购管理部门监督整个开标、评标和定标过程。 三、评标程序 具体开标流程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内容描述。 四、评分细则 一、报价评分20分 以供应商有效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20分。商务报价评分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本次采购预算为639万元(3年),如果所有供应商的投标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本次采购做流标处理。如果仅仅某个(些)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则该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商务技术综合评分80分
序号评定项目评分细则分值
1企业综合情况1、根据供应商在行业中实力、资质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评分范围:5,4,3,2,1,0】0-13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有一项的得2分,最高得6分。 注:需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获得有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荣誉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2同类项目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安全生产或安保服务类)由评委进行打分,每提供1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1分
3项目组成员配备除采购需求中已明确要求5名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外,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配备进行打分: (1)拟投入的其他人员中,除采购需求明确要求的5名外,每额外提供1名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2)拟投入的其他人员中,具有安全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每提供1人得1分;具有安全相关行业领域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3)拟投入的其他人员中,具有安全生产或水利或防灾减灾救灾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4分; (4)拟投入的其他人员中,具有安全生产或水利或防灾减灾救灾相关专业专科学历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项目组成员配备需满足最低16人要求,否则不予计分; 2.项目组成员中,除5名中级及以上注安师外,其他人员同时符合第(2)(3)(4)项中多项要求,或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符合第(2)(3)(4)项要求的,均按得分最高的一项计分,每人仅计一次分,不得重复累计得分。 3.投标人需提供所有计分人员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相关人员不计分。 4.本评分标准中涉及的“安全相关行业领域”,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消防、特种设备、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等与项目安全工作直接相关的领域;“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为准。0-23分
4技术服务方案日常安全诊断服务方案。根据各投标人服务方案的可行性、与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3,2,1,0】0-5分
宣传培训服务方案。根据各投标人服务方案的可行性、与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3,2,1,0】0-5分
应急消防管理站应急演练服务方案。根据各投标人服务方案的可行性、与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3,2,1,0】0-5分
针对应急消防管理站服务重点、难点及相应解决措施。投标人结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对服务存在的难点、要点问题分析及解决措施。【评分范围:5,4,3,2,1,0】0-5分
针对本项目编写项目风险分级管控方案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3,2,1,0】0-5分
5管理制度①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值守人员职责、交接班制度、例会制度等);②有完善档案管理制度;③有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约束机制、及时处理机制。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完全满足的得3分,有一项不满足或缺失的扣1分,扣完为止。0-3分
6应急预案根据各投标人针对突发性事件,如自然灾害、突发疫情、临时任务等,应急人员配备及应急响应时间等情况的应对方案的全面性、针对性以及符合采购需求情况等进行打分,方案不完整、与项目不匹配的不得分。【评分范围:6,5,4,3,2,1,0】0-6分
7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安全辅导服务提升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安全辅导服务提升方案、安全辅导服务提升场所等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2,1,0】0-5分
8服务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方案。方案具有详细可行的实施内容,包括管理教育保障、人员供应保障、人员稳定保障、监督检查等。【评分范围:4,3,2,1,0】0-4分
三、说明 1.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报价得分。 2.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投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如果综合得分相同投标价也相同,则抽签决定),并编写评审报告。 3.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其他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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