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2026年象山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宁波市
发布日期: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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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波涌恒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象山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关于2026年象山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宁波涌恒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1-14 浏览次数:O
项目概况
2026年象山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
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5日9点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YH-20251219CG
项目名称:2026年象山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预算总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800000、700000、300000,最高折扣率为100%,超过最高折扣率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完成检测数量不少于667批次(暂估值,以实际发生的检测量为准)的食品检测并
协助开展全年“百姓点检”活动二次。
标项二:
标项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000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完成检测数量不少于583批次(暂估值,以实际发生的检测量为准)的食品检测并
协助开展全年“百姓点检”活动二次。
标项三:
标项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完成检测数量不少于250批次(暂估值,以实际发生的检测量为准)的食品检测。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标项2、3:要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
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
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O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9:1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2月5日9:1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
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
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支付合同
款项前成为注册供应商。
(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采用电子交易方式实施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
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
(3)投标人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
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标注并盖章后,递交至宁波涌恒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按
照规定密封包装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标项2、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项1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路82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涌恒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涌金广场6号楼3单元1212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胡工
质疑联系方式:181001338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真:/
联系人: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03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
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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