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关于滨海新区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浙江绍兴市 发布日期:2025-12-31

【招标结果】关于滨海新区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绍兴市 采购单位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滨海新区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滨海新区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 临<2025>6047号
采购单位: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一、前附表6 二、采购文件7 三、投标文件9 四、开标评标12 五、合同签订及履约17 第三章 采购需求19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21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2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7 第七章 询问、质疑及投诉47 一、供应商询问47 二、供应商质疑47 三、供应商投诉48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_滨海新区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0日09 :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临<2025>6047号 项目名称:滨海新区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滨海新区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无 合同履行期限: 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2025年12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须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递交,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现场开标地点: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396#5号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3.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补充事项”。(重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绍兴滨海新区南滨东路98号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常工    质疑联系方式: 0575-823217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396#5号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李国虎       质疑联系方式:  1386751893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地址:  绍兴滨海新区南滨东路98号    传真:      /      联系人:沈焱东 监督投诉电话: 0575-8918125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采购公告补充事项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采购类别: 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注意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请投标供应商务必认真学习网上相关培训课程。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详见http://www.sxyc.gov.cn/art/2019/9/11/art_1559761_38044415.html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的通知》。 4、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5、CA申领需要时间,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和绑定。 6、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 7、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后在交易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只网站下载不视为获取。 8、预留充足时间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建议提前一天,供应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前处于加密状态)。 六、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http://zfcg.czt.zj.gov.cn/和http://www.sxyc.gov.cn/公共资源交易板块。更正公告请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或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 七、供应商入驻(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现场审核): 参与绍兴市越城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入驻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机构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入驻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越城区内企业入驻咨询电话:0575-89116928;非越城区内企业入驻详询当地集中采购机构;浙江省外企业入驻咨询电话:400-881-7190 供应商入驻操作指南: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内    容
1项目名称: 滨海新区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3是否提供样品: 无
4是否演示: 无
5是否组织现场踏勘: 否
6投标文件份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鉴于本次采购为电子交易,本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均只需提供相应扫描件或图片,不作纸质资料核验,如有前后不一致,以此为准。
7履约保证金及缴退时间: / 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8分包与转包:本项目 不允许 分包, 不允许 转包。
9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部分)所属行业:
采购标的名称所属行业
滨海新区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
10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需支付以下费用,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1)招标代理服务费:评审时间在5小时内的,按照6500元收取;评审时间超过5小时的,每超过1小时,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原基础上增加1000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 公司名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85040154800000107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绍兴城西支行 (3)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二、采购文件 1. 采购文件效力 1.1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签订及履约、付款等全过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投标人对本采购文件如有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或投诉,否则即被视为认可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 2、名词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分散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社会中介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与采购人的采购代理合同约定行使采购活动组织等事宜。 2.2“采购机构”: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 2.3 “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投标人”指已经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潜在投标人”指未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6 “授权代表”即“投标人代表”,指受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办理本项目投标、质疑投诉、合同签订等整个采购活动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经营者等同于法定代表人。 2.7“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必须响应的条款,未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在本采购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款前标注“★”符号。 2.8“投标人公章”指投标人法定名称章(或其电子签章)。 2.9“投标有效期”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一个适当时间,投标有效期内需完成开评标以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事宜。 3、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3.1采购国产 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外,集中采购目录内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应当提供本国生产的产品,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潜在国产的同类产品参与投标。 3.2扶持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浙政发〔2022〕14号)等规定,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部分(不含货物部分,详见前附表)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的,对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以联合体或分包方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或分包方中任意一方(或多方)所提供的全部服务为小微企业承接,则这一方(或多方)视为小微企业,其在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按规定享受4%的价格扣除。 供应商应当在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各方承担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以及各方的合同份额,并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服务承接商的小微企业相关信息,否则不予享受价格扣除。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3节能环保政策 本次采购的货物中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供应商须提供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货物。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 3.4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中有被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首台套产品”或“制造精品”的,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该供应商的业绩分为满分。 4.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4.1采购人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变更的,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将会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采购公告版块(http://www.sxyc.gov.cn)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公告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下载。 4.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更正公告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过上述途径通知投标人。 5、参考品牌 本采购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人也可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 三、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货币单位 1.1投标文件以及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专业术语和外文证明材料除外。 1.2投标文件以人民币元报价或以下浮率(优惠率)报价,具体详见《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 本项目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2.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1.1投标声明函; 2.1.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2.1.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2.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需经营者参与投标,不得授权); 2.1.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2.1.6 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1.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1.6.2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 注:“资格文件”需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2.1.5-2.1.6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CA章或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无需提供纸质资格审查资料。 2.2“商务和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2.1项目明细清单; 2.2.2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应对采购需求中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缘由。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注明无偏离或正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采购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 2.2.3商务响应表(需对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等商务要求进行逐一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 2.2.4项目实施方案; 2.2.5项目实施人员清单; 2.2.6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2.2.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情况表(如有)(采购清单中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必须填写相关对应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节能产品)(附证明材料)。 2.2.8优惠条件及其他额外承诺; 2.2.9按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重要); 2.2.10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投标人简介等,格式自拟。 注:供应商可对上述内容的格式和内容进行调整,以使“商务和技术文件”内容更加完备。供应商自有的各类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标项内另有规定的除外),加盖供应商CA签章。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核验。 2.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3.1开标一览表; 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2.3.4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如有,格式自拟)。 注:“开标一览表”需按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的要求制作,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CA章或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所有盖章、签字部分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和签字。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3.1电子投标文件,按“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utm=a0017.1b5152f3.cl12.1.6a74a560d9dd11e9943b71555d71591e)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上传,未按“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将无法上传和解密。 3.2投标文件须为PDF格式文档。 3.3投标文件需做好“标书关联”(即设置关联点),未设置关联点而导致失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4投标人需在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以便在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加密投标文件。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失败后发送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 3.5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盖章)。 友情提醒:在生成加密电子标书过程中,花费时间较长,预计需要10-20分钟时间,请供应商耐心等待,不要关闭电子交易客户端。 4.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替换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形式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最终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不接受其他途径的补充和修改。 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5.1投标文件有效期详见前附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 5.2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开评标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需与投标人书面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5.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5.4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保密 6.1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前处于保密状态。 6.2解密成功后,“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自处于数据隔离状态,各部分信息只有在相关环节评审时可见,不受解密影响。 四、开标评标 1.开标出席 1.1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准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参加开标,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无法在线询标等。 1.2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是否出席现场开标会议,但除电子交易技术指导外,现场不接受任何与投标有关的资料。 2.开标大会程序 开标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 2.2宣读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供应商名单。 2.3组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视情)。 2.4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登记的手机号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系统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上传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并解密。 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的需为同一把CA。解密时间截止后仍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2.5采购机构对“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发布资格审查结果。 2.6评审委员会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发布评审结果。 注:评审期间的询标、澄清都将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 2.7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计算价格分。 2.8汇总技术商务分、价格分,根据总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公布评审结果。 3.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3.1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及协助处理质疑投诉。参与本项目进口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采购评审专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 3.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预算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成员人数为七人及以上单数。 3.3采购人代表不担任评审组长。 3.4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由于专家库无相应专业专家或技术复杂等原因允许采购人自行组建或推荐抽取评审专家,相关操作规则需符合法律规定。 4.评审 4.1评审程序: 4.1.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4.1.2“商务和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要求,审查范围包括实质性响应条款、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评审委员会认为的对采购文件构成重大偏差的内容。 4.1.3商务技术评分: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4.1.4“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审查范围包括报价有效性、准确性等。 4.1.5报价评分:根据评审价格和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各投标人价格分。 4.2评审委员会不负责解释投标人的得分高低和失分情况。 4.3评审委员会不得依据投标文件(包括样品、演示)以外的资料评分。 4.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将在政采云平台中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中完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主动澄清。 4.5评审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5.报价修正规则 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双方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单一来源采购除外); 6.3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6.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不实信息的; 6.5投标文件制作出现如下情况: 6.5.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资格文件”的; 6.5.2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6.5.3“资格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 6.5.4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6.5.5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 6.5.6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5.7在《开标一览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的。 6.6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项目不符或内容严重不全的; 6.7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 6.8投标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6.9供应商的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但未能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或具体原因未被评审委员会认可的; 6.10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包括单价限价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类限价)的; 6.1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或备份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的; 6.12评审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6.13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6.14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6.1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资质证书; 6.1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6.14.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项目实施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6.1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6.14.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15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6.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15.6法律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6.16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的,其投标无效; 6.1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18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强制执行的政策性规定的; 6.19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的; 6.20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磋商情形。 7.定标 7.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7.2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确认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与采购公告发布网址一致。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8.中标通知书的申领 8.1本项目采用的电子版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中登陆后领取(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另行规定)。 8.2中标通知书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发出。 8.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8.4中标通知书的领取不妨碍相关质疑投诉的提出和处置,中标结果在法定情形内允许改变。在处理完针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或投诉前,原则上不签订采购合同。 9、中止电子交易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后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9.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完成采购活动的; 9.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9.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9.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9.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情形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采购。 五、合同签订及履约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3采购人和中标人需在投标有效期内签订采购合同。投标有效期允许延长,但需征得中标人同意。 2.履约保证金 无 3.合同备案 3.1中标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存档。 4.履约验收 4.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4.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4.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4.5 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履约检查 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服务不达标等情形,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或有违采购合同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 1.1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中办发〔2025〕34 号)、《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25〕9 号)等文件精神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以高质量标准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为详细规划的编制与调整、资金和要素的配置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完善提供重要依据,特编制滨海新区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1.2服务内容 坚持先体检后更新、无体检不更新。将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作为城市更新工作重点,建立“体检发现问题、更新解决问题、评估更新效果、推动巩固提升”的闭环工作机制。借助城市体检精准诊断问题,并依靠更新规划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通过编制滨海新区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明确滨海新区城市更新总体目标、重要任务、重点片区、更新模式、实施策略以及实施时序等内容。 1.3服务质量 滨海新区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应契合《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浙江省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导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城市体检工作技术导则》等相关文件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二、商务要求 2.1成果进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提交方案初稿。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修改完善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稿。 2.2支付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待完成滨海新区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向采购方提交成果稿之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的合同金额。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确认书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 (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编号为 的(标项及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 服务内容及标准 (按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的内容填写)服务价格 (有服务分项的,需报分项价格和总价)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五、转包或分包 不允许转包。 允许分包部分 。 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履约保证金 无。 七、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 1.服务期限: 2.实施地点: 八、付款 付款方式: 九、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 本次项目采购所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建议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要求执行。 十、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解除合同应向财政备案。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账号: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开标现场随机抽签确定。 2.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90分,价格分10分。下述所列为评分依据,分值如下(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01标商务技术分:
序号内容评分细则分值
1企业 实力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甲级证书,得1分;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0-2
2企业 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0-1
2企业 荣誉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发或获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获得过由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每个得1分,最多计2个奖项,最高得2分,提供证明材料得分;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每个得0.5分,最多计2个奖项,最高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得分;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每个得0.5分,最多计2个奖项,最高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得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4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奖项仅计分一次。)0-4
3项目 团队 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的,得2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及在本单位近三月(2025年8月-10月)的社保证明。)0-2
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城乡规划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具有建筑设计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具有园林景观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同个人员拥有多个证书,不可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6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及在本单位近三月(2025年8月-10月)的社保证明。)0-6
4城市 体检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滨海新区城市体检相关内容,围绕现状调查与体检,结合住房、小区、街区、城区60项体检指标内容,进行逐一梳理分析,形成问题清单和问题空间分布图。针对本部分内容,进行综合打分,满足要求且分析透彻、深入得15.0-20分,基本满足要求且分析相对透彻、深入得8-14.9分,分析简略、基本满足要求得2-7.9分,未有效响应得0-1.9分。20
5城市更新专项 规划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更新资源识别和更新目标相关内容,梳理识别更新资源,明确更新目标,制定更新策略,形成更新需求汇总图和更新资源信息图。针对本部分内容,进行综合打分,满足要求且分析透彻、深入得15.0-20分,基本满足要求且分析相对透彻、深入得8-14.9分,分析简略、基本满足要求得2-7.9分,未有效响应得0-1.9分。2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点任务相关内容,制定市政基础设施更新、公共空间和公共建筑更新、住区更新、厂区(园区)更新、商区更新、历史街区更新、其他片区更新各类重点任务,明确各类重点任务的建设区域、更新内容、更新要求。针对本部分内容,进行综合打分,满足要求且分析透彻、深入得15.0-20分,基本满足要求且分析相对透彻、深入得8-14.9分,分析简略、基本满足要求得2-7.9分,未有效响应得0-1.9分。2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点更新片区相关内容,划定片区范围,明确片区更新方式和内容,谋划更新项目,提出文化遗产保护、安全韧性底线等管控要求,制定更新实施时序,形成重点更新片区及更新实施单元划分图、重点更新片区信息表、更新项目库。针对本部分内容,进行综合打分,满足要求且分析透彻、深入得10.0-15分,基本满足要求且分析相对透彻、深入得5-9.9分,分析简略、基本满足要求得1-4.9分,未有效响应得0-0.9分。15
注:所有证书都应在有效期内,逾期不得分。 01标价格分: 2.2.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2.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投标文件制作请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有关格式附件如下: 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 资 格 文 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地 址: 日 期: 附件2:资格文件目录 目 录 1.投标声明函 …………………………………………………………………(页码) 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页码) 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页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 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页码) 6.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6.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页码) 6.2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有)………………………………(页码) 注:以上文件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制作,投标供应商根据内容做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关联点设置。 附件3:投标声明函 致 (填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名称) : 我方 (填写投标人全称;联合体投标的写全部联合体成员) 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填写招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同意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 2.若我方中标,承诺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我方投标文件中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保证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同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且合法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5.我方保证所供货物(如有)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 6.我方承诺具备良好的财务制度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 7.我方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我方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8.我方承诺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愿接受依法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附件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联合体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组织实施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各方一致决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以 (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配合处理质疑投诉等一切和采购活动相关的事宜。 三、联合体各方对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过程中的各种书面承诺、澄清等均予以认可,对联合投标各方均产生约束力。 四、如果中标,联合投标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项(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货物和服务为: 甲方:… 乙方:… … 七、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合同比例分别为: 甲方:… 乙方:… … 八、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甲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分包意向协议 (填写投标供应商名称 )若成为(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填写投标供应商名称 )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 )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填写投标供应商名称 )负责签署投标文件,其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填写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 )意愿。 一、分包内容在采购文件分包要求的范围内,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等 二、分包标的及合同占比 (填写投标供应商名称 )将 工作内容1 分包给(填写分包供应商1名称 ),(填写分包供应商1名称 )具备承担该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再次分包,分包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 (填写投标供应商名称 )将 工作内容2 分包给(填写分包供应商2名称 ),(填写分包供应商2名称 )具备承担该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再次分包,分包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 …… 以上所有分包合同份额合计占到合同总金额的 % 三、特别约定 本协议为意向协议,正式协议待中标(成交)后签署,正式协议不再对分包标的和合同占比进行调整。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分包供应商1名称(盖公章): 分包供应商2名称(盖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名称):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认可并承担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友情提示:1、请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若填写错误,作无效投标处理。 2、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7: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 制作说明: 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的彩色图片,内容清晰可辨,加盖单位CA签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 附件8: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 商 务 和 技 术 文 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地 址: 日期: 附件9:商务和技术文件目录 目 录 1.项目明细清单………………………………………………………………(页码) 2.技术响应表…………………………………………………………………(页码) 3.商务响应表…………………………………………………………………(页码) 4.项目实施方案………………………………………………………………(页码) 5.项目实施人员清单…………………………………………………………(页码) 6.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页码) 7.优惠条件及其他额外承诺…………………………………………………(页码) 8.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页码) 9.其他商务技术(资信)文件或说明………………………………………(页码) 注:以上文件投标供应商可以在本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范本基础上适当微调,使得内容更加完备。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做好关联点设置。 附件10:项目明细清单 项目明细清单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 服务部分
序号服务名称服务人员 数量服务内容
1
2
货物部分(如有)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 型号单位及 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
1
2
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内容完整的情况下,对上表进行细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11:技术响应表 技 术 响 应 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
服务部分
序号服务名称采购文件 要求投标文件 响应偏离 情况
1(服务项一)(服务内容)
2(服务范围)
(服务方式)
3
4
(服务项二,如有)
采购文件 要求投标文件 响应偏离 情况
货物部分(如有)
序号货物名称
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若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 2、“采购文件要求”一列按采购需求中的“服务清单及要求”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12:商务响应表 商 务 响 应 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
类别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
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若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 2、“类别”一栏按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商务要求的分类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13:项目实施人员清单 项目实施人员清单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
姓名职务专业技术 资格本项目工作内容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14:类似业绩一览表(如有) 类似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
序号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 金额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验收报告 (有/无)
1
2
备注: 请在此表后附上类似业绩的合同、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图片(如有)。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中有被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首台套产品”或“制造精品”的,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该供应商的业绩分为满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16:报价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 报 价 文 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地 址: 日 期: 附件17:报价文件目录 目 录 开标一览表 …………………………………………………………………(页码)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页码)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页码) 4.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如有,自拟)……………………………………(页码) 附件18: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编号: 标项:
序号项目名总价(人民币元)备注
1滨海新区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投标报价大写: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否则有可能会被认为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有关本项目的招投标及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 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布中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接受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9(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采购人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规模划分按《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函与中标(成交)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标的名称”、“所属行业”按前附表所列填写,有实质性偏离的将不予享受价格扣除。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附件20(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请填写采购人名称) 的 (请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布中标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 询问、质疑及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供应商询问 1.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需要解释的,在政采云系统内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在线询问(加盖单位CA章),采购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2采购机构一般通过与询问相同的形式答复。 二、供应商质疑 2.1质疑有效期: 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在政采云系统内向采购机构提出在线质疑: (1)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招标公告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4)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更正公告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供新的事实或证据的除外。 2.2质疑主体的有效性: 2.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2.2质疑人应当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不得提出“自杀式质疑”。 2.3质疑的答复 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机构视情以变更公告等形式通知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2.4质疑的撤回 供应商可以通过政采云系统撤回已经被受理的质疑书。 三、供应商投诉 3.1投诉有效期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特别提醒:质疑是投诉的前置程序,供应商必须先质疑后投诉。 3.2投诉内容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投诉书需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邮箱: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标项: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请求1: 请求2: …… 本公司承诺接受数据电文形式的质疑答复,视为书面答复。 (需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委托授权代表提出质疑,格式自拟) 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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