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绍兴校区育训楼餐厅管理团队与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名称:绍兴校区育训楼餐厅管理团队与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
***00025
******190000185
采 购 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文号:临<2025>82371号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绍兴校区育训楼餐厅管理团队与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3
***00025
******190000185
2.项目名称:绍兴校区育训楼餐厅管理团队与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
***元
4.最高限价:
***元
5.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6.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7.采购需求: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一 | 绍兴校区育训楼餐厅管理团队与服务项目 | 1 | 项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按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属性为:服务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
***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2025年12月26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四、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9:0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11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739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
质疑邮箱:jdkh@qszb.net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 序号 | 政策名称 | 内容 |
| 1 |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 不适用 |
| 2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不适用 |
| 3 | 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不适用 |
| 4 | 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 | 不适用 |
| 5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 本项目属性为:服务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6 |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 |
| 7 |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 |
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 ▲履约保证金 | 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形的,项目验收结束后,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 2.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按月支付。 1.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管理与服务费用每月按项目成交金额的月平均支付。每月管理与服务费用=项目成交总金额/12个月计算,每月80%费用正常支付,当月20%的管理与服务费考核后,根据对中标人考核结果,采购人按照相应标准予以支付(具体详见附件《餐饮管理与服务团队服务质量考核细则》)。支付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月度人员费用清单和正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中标人未提供月度人员费用清单和正规发票等情况造成的延迟支付,由中标人负责。 2.收款账户若发生变化的,应提前5天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否则因中标人疏于通知或者通知错误导致支付错误或者支付不成功,由此导致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三、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1年。合同明确约定退出机制,如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月度考核连续两次低于75分或师生满意度连续两次低于80%,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绍兴校区) |
|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 1.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2.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
| 验收标准 | 1.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实施; 2.验收依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3.验收合格的条件: 3.1所供服务符合标准及和合同的要求; 3.2服务项目如期展开,供应商服务人员全部到位,服务质量优良,符合服务采购预期目标,符合相关考核标准; 3.3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
注: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如技术要求中未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执行最新标准、规范。符合相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标准。
(一)项目概况
1.绍兴校区育训楼餐厅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共二层,就餐硬件设备基本配齐,满足运营条件。项目服务范围涵盖教职工日常三餐供应、学生差异化就餐需求和接待培训等供餐需求。学校负责食材供应单位招标采购,安排专人对食堂运营、菜品质量和成本投入进行监督和管理。
2.本项目管理与服务内容包括对餐厅的所有人员的管理以及餐厅安全与卫生、食品安全与卫生、作业安全消防安全、规范使用设施设备等的管理。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就餐人数、服务要求等,安排工作人员,提供餐厅管理与服务。
3.管理与服务项目的预算包括管理团队的人工服务费、人员的五险一金等,中标人的服务费不与餐厅的盈亏状况挂钩,而是基于其管理与服务的质量、就餐满意度等核心指标进行核算与支付。采购人将依据上述指标的考核结果,按合同约定相应核增或核减服务费。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每日确认的就餐人数及餐费标准,合理规划并安排相应的膳食供应,确保按合同约定为师生、培训学员及各类接待活动提供优质、足量的餐饮服务。
4.学校成立专门的膳食管理小组,成员包括校学校工作人员和教师代表,负责日常监督工作。管理小组按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卫生状况、菜品质量和价格等方面。每学期期末组织教职工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作为团队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服务需求
1.具体实施响应要求
(1)▲管理团队需具备正规餐饮服务资质,所有团队人员必须办理或持有有效健康证,厨师必须具备厨师资格证书。
团队人员配置11人左右,主要负责运营管理、食材购买、菜品研发、日常烹饪、质量控制以及食材准备、窗口服务和清洁工作等。团队需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全流程符合标准,并保持厨房环境的整洁卫生。当单次培训用餐人数少于100人(含100人)时,培训用餐工作须由团队承担,如超过100人,经双方友好协商,可酌情增加团队人数(临时增加人员费用按日均人员成本进行结算,具体费用由相关部门列支)学校不提供住宿。
(2)餐饮团队必须按照学校提供的食材制定每周菜单,确保菜品营养均衡、口味适宜。每日需对后厨区域、餐饮器具进行彻底清洁消杀,并接受学校定期的卫生检查。服务过程中要保证窗口打餐的效率和态度,维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团队还需配合学校进行成本控制,合理规划食材及耗材、设备的使用,避免食材浪费,防止耗材使用过度、设备损坏。特殊情况下,如遇学校重大活动或考试期间,需配合调整供餐时间和菜品供应量。
(3)餐厅每年服务时间为12个月。经学校同意,寒暑假期间可按照实际就餐人数,弹性调整工作人员数量。一日三餐具体用餐时间为早餐7:00-8:
***,中餐11:00-13:00,晚餐16:
***-18:
***(早中晚用餐时间按照实际运行情况可灵活调整),培训学员等用餐时间根据需求另行通知。
2.具体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中标人需按照餐饮服务标准配置11名人员,以保证高质量完成师生、培训就餐任务为目标,在保障服务质量、服务品质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各岗位人数,提供人员配置安排表。团队各岗位人员要求见人员配置表(见附件)。
(2)餐品要求:早餐不少于学校规定数量,中晚餐主菜、副菜、主食、副食、面食、糕点、水果等品种不少于学校规定数量,荤素搭配合理、营养配置齐全、主食副食配置得当。
(3)食品及餐厅卫生要求:本项目餐厅为学院固有场所,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配合甲方规范各种食品的采购索证、验收、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并做好食品加工、出售、储存、留样等环节管理工作。中标人需要保持餐厅区域、后厨区域干净整洁和餐具、设备的清洗消毒,须建立和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五常法”、“4D”、“6T”标准进行规范管理,做好门前三包,落实防鼠、防蝇、防毒灭蟑螂和定期专业消杀等措施。
(4)岗前培训要求:中标人对餐厅所有聘用员工要进行岗前培训,所有员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特种设备操作员工必须持证上岗。
(5)库房管理要求: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配合甲方规范各种食品的采购索证、验收、蔬菜农药残留监测以及存放、加工、出售、储存、留样等各个环节管理,食品添加剂进行“五专管理”,食品储存、加工必须责任到人,切实明确职责,从仓库中领取的食材(如米、面、油、肉类、豆制品、鸡蛋等)要专人管理,确保食品新鲜与安全。
(6)安全用水、用气、用电要求:中标人及其员工应当遵守甲方的一切消防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按要求检查配备的消防设施,保证相关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中标人必须严格落实用水、用气、用电安全措施,餐厅一切用水、用气、用电设备安全及消防安全按甲方规定执行。厨房及餐厅内用水开关、用气开关、配电箱、插座及灭火器由中标人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维护,不得随意移动。相关设备等更换需报管理部门,由甲方派专人监督维修。
(7)事故防范要求:中标人在管理餐厅中要确实加强对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责任的管理,确保安全平安。
(8)设备管理要求:中标人必须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管理。房屋、锅灶、蒸台、冰箱、保洁柜、消毒柜、蒸饭箱、保温售台等大件不锈钢炊具及餐桌椅、餐具。餐厅内水电气设施等统一交给中标人使用及妥善保管,在交接时造册清点验收,使用过程如有损坏中标人需及时维修,返还时有丢失要赔偿。
(9)员工管理要求:招聘人员条件需经过学校审定,招聘后需向学校相关部门报送人员相关情况。人员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统一着装,仪容仪表要规范整齐,中标人及其员工应当遵守甲方的一切行政管理制度,中标人应当对所聘的员工在思想、业务、安全、法纪、疾病防控等方面进行教育、关爱、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将其员工队伍的职业素养与作风建设纳入统一管理:一方面,要确保所聘员工政治可靠、背景清白;另一方面,需教育员工秉持“服务育人”宗旨,通过热情、周到、文明、规范的服务,持续提升师生就餐满意度。
(10)应急管理要求: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要求团队立即停止供餐,配合学校进行整改和调查。对于人员临时短缺的情况,团队需确保有备用人员可以及时补充。建立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要求团队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并配合采取相应措施。
(11)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给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以及第三方责任险(所需费用要求包含在总报价中)中标人自行负责所聘用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所涉及的各项税费、人事劳动关系以及员工工伤、疾病、意外伤亡事故等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部负责。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中标人全部负责。
(12)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团队成员,如有需求,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同意。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撤换不称职、不遵守校纪校规或不服从学校管理及指导的人员。中标人必须确保其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餐饮从业要求。一旦出现人员患病不适岗的情况,中标人有义务立即更换,不得延误。
(13)如因团队人员管理或服务过程中造成人员身体不适、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的,须由中标人立即(在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妥善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事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4)如在合同执行阶段,中标人提供的管理与服务与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不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15)中标人须开具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6)配合学校做好餐厅相关其他工作,使用学校提供的信息化平台进行餐厅管理,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校学校食堂建设管理的数据采集上报要求。按照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求,通过“众食安”等管理软件填报食堂相关信息。
(17)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应亲自到场参加学院召开的膳食或相关会议,听取教职工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有问题及时改正,负责人如两次无故不亲自参加会议即视为违约。
3.培训
(1)做好员工岗前业务培训
(2)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3)进行专项培训
附件:人员配置表(满足岗位要求的前提下,各岗位配备人数供参考)
| 岗位 | 配置人数 | 岗位要求 |
| 餐厅主管 | 1 | 丰富的餐厅管理经验,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兼任财务核算工作 |
| 厨师 | 2 | ▲厨师资格证书,要求能制作师生及培训用餐和包厢餐品 |
| 面点师 | 1 | 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负责早餐及中晚餐面食) |
| 切配 | 2 | 切配、后厨区域卫生保洁 |
| 仓管 | 1 | 仓库管理、台账管理、培训管理 |
| 服务员/收银 | 2 | / |
| 保洁/清洗 | 2 | / |
| 总人数 | 11 | |
附件:
《餐饮管理与服务团队服务质量考核细则》
为加强甲方对乙方的管理,进一步提升餐饮团队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为全校师生及培训用餐提供安全满意的就餐服务,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奖扣两部分,将根据工作内容不同进行考核。
2.考核办法
本考核由甲方考核小组成员每月进行一次,本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内容》进行组织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告知乙方管理人员,奖扣情况在当月服务费计算中处理,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执行。
3.考核小组
甲方成立膳食管理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膳食科和学校其他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餐厅的日常监督与考核。
4.考核评分和奖惩
月度考核分=月度检查考核分+月度满意度评分。
在餐饮管理与服务费用中计提20%的金额作为月度考核奖惩资金。扣罚标准:月度考核分90分(含)以上不扣罚,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80(含)-90分的扣罚2000元,75-80分的扣罚4000元,75分(含)以下的扣罚6000元,予以警告提醒,要求其整改;月度考核分连续两次75分以下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
| 餐饮管理与服务团队服务质量考核细则 |
| 序号 | 考核扣分内容(分值60分) | 扣分值 | 备注 |
| 1 | 人员配备未按合同规定要求的,如健康证、等级证、人员年龄要求、上岗人数,工种等 | 2分 | |
| 2 | 未能合理控制成本,造成原材料浪费情况的(未按要求进行成本核算,台账不规范) | 2分 | |
| 3 | 合同签订前,未按国家规定给员工交集体意外保险的 | 2分 | |
| 4 | 未按规定时间开餐的 | 1分 | |
| 5 | 服务人员未按规定统一着装和佩戴口罩、工牌、帽子等,或着装不整洁、仪表不规范的 | 1分 | |
| 6 | 每周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服务礼仪、专业技能、应急预案等进行全员培训 | 1分 | |
| 7 | 机器设备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财物的、设备保养或保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的或未及时维修养护的 | 双倍赔偿,且扣分2分 | |
| 8 | 服务人员应接受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食品生产安全知识,熟悉餐厅生产流程,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违反安全规定的,未按要求做到的 | 1分 | |
| 9 | 能经常开展自检和设备检修,并做好记录,未按要求做到的 | 1分 | |
| 10 | 未做好食品及原料验收、留样及相关记录的 | 1分 | |
| 11 | 餐饮具洗涤消毒不符合一刮、二洗、三清、四消毒、五保洁的操作流程 | 1分 | |
| 12 | 食品加工场地、员工休息室存放有毒有害物质或私人用品的 | 1分 | |
| 13 | 按餐厅规范化达标要求、食品安全量化管理A级单位要求做好区域内(含场所、用具、设备等)的清洁、保洁工作,做到随手清,保持整洁、清洁、干净;定置管理到位,标识清晰。未按要求做到的 | 1分 | |
| 14 | 早餐及各类点心品种少于学校规定的,中餐晚餐主菜、副菜、主食、菜肴、面食、糕点等品种少于学校规定的 | 1分 | |
| 15 | 菜谱每周排列一次,在周三完成交甲方审核。未及时更新菜单及温馨提示内容 | 1分 | |
| 16 | 菜肴色、香、味不佳的,菜肴中有头发等杂物 | 1分 | |
| 17 | 加工过程中发现因厨师原因造成菜品烧制过度,造成浪费的 | 2分 | |
| 18 | 不及时提供工作岗位安排表、考核表,以及人员变动情况等的 | 2分 | |
| 19 | 未做好节电、节水、节燃气等工作,造成浪费的 | 2分 | |
| 20 | 一天接到师生投诉3次以上或三天内合计投诉达3次以上的;或在检查考核中发现存在服务、质量等问题的 | 2分 | |
| 21 | 查到同一个问题两次(含)以上的,或指出问题后没有及时整改的 | 2分 | |
| 22 | 食材洗涤须一浸、二洗、三清、四进筐;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容器分开使用,干货,瓜果蔬菜,肉类食品的清洗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感染 | 2分 | |
| 23 | 除本细则已明确的条款外,服务团队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学校相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如出现下列任一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缺失、就餐区域或后厨环境卫生不达标、未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进行切配或加工、加工制作过程不规范、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以及未按要求处理餐厨废弃物等,均视为违规行为。 | 1分 | 每发现一处即扣一分。此外,出现腐败变质的一次扣10分 |
| 24 | 完成甲方交给的其他的任务,如众食安“日、周、月”管理、省教育厅关于高校食堂数据上报工作,做好规范化达标、食品安全等基础台账工作,以及临时性的必要工作。拒绝或拖延完成的。 | 4分 | |
| 25 | 合同期内人员变动未及时报备招标人的 | 1分 | |
| 26 | 私自从中心未入围食材供应商采购食材 | 5分 | |
| 27 | 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 | 5分 | |
| 28 | 私自改动菜价 | 5分 | |
| 29 | 增加的服务内容迟迟未落实的 | 2分 | |
| *** | 其他没有按照合同经营要求或校方规定完成的情况 | 5分 | |
| 序号 | 考核满意度评分内容(分值40分) | 评分值 | |
| 1 | 饭菜色香味(8分) | | |
| 2 | 服务质量(8分) | | |
| 3 | 环境卫生(8分) | | |
| 4 | 食品卫生(8分) | | |
| 5 | 菜肴花色品种(8分) | | |
| 序号 | 考核加分内容 | 加分值 | 备注 |
| 1 | 圆满完成学校或上级部门(或交办)的各类别就餐服务 | 1分 | |
| 2 | 在公共区域内捡到收集、钱物等物品并及时交纳给招标人管理人员的 | 1分 | |
| 4 | 工作能积极主动,服从分配,随叫随到,额外超出范围外的 | 1分 | |
| 6 | 对主食菜肴及面食有创新,并得到就餐人员认可的 | 1分 | |
| 7 | 积极配合中心控制成本(成本核算控制、记录清晰),剩饭剩菜量控制的好 | 1分 | |
| 8 | 其他学校认为可以考虑加分的内容 | 单次≤2分,单月≤5分 |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一) | 适用范围 |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绍兴校区育训楼餐厅管理团队与服务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二) | 招标方式 |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 |
| (三) | 投标委托 | ▲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05月(含)以后任意一月); ▲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 |
| (四) | 投标费用 |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4.收费标准(差额累进):
|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费率,%) | | 100以下 | 1.05 |
注:不足叁仟元的按叁仟元计算
|
| (五) | 投标保证金(元) | 无。 |
| (六)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七) | 转包与分包 |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适宜分包的理由是: 为保障餐厅食品卫生安全,团队需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全流程符合标准,并保持厨房环境的整洁卫生,不宜分包 。 |
| (八) | 信用记录 |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九) | 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 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
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无 |
| (十)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
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阙家珍)收,电话:***,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2@qszb.net,以便查收)。
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
| (十一) | 投标报价 | 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2.以人民币报价;
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总价不为零,分项报价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
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
| (十二)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
| (十三) |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 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
| (十四) | 评标结果公示 | 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
| (十五)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 |
一、总 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绍兴校区育训楼餐厅管理团队与服务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1)。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费用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4.收费标准(差额累进):
|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费率,%) |
| 100以下 | 1.05 |
注:不足叁仟元的按叁仟元计算
5.投标保证金(元):无。
(五)投标委托
▲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05月(含)以后任意一月);
▲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适宜分包的理由是: 为保障餐厅食品卫生安全,团队需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全流程符合标准,并保持厨房环境的整洁卫生,不宜分包 。
(八)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采购人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高校和科研院所采购用于科研的进口仪器设备,以及其他根据财政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实行备案管理)购买进口产品的,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关于关境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品认定、已在境内多次流转进口产品认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执行。
2.支持绿色发展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供应商相应的投标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3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
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5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通过下列措施进行: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6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7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
3.8 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9《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与认定标准: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得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以致该供应商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响应)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
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促进残疾人就业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支持创新发展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
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会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
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各部分分别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指定位置。
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与采购需求偏离表响应不一致,以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其中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全称。
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
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阙家珍)收,电话:
***,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2@qszb.net,以便查收)。
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三)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
▲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后,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标项、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非电子签章),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包装的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d.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有中文汉语说明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
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2.以人民币报价;
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总价不为零,分项报价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
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六)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四、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的情形
未响应招标文件“▲”标记条款要求的,投标无效。
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资格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
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
(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函、授权委托书;
(3)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但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
(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
(5)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负偏离达到规定数目的,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6)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
(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3)报价内容有缺漏项,或者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5)报价具有选择性;
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项)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五、开 标
(一)开标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二)资格审查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三)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六、评 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二)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现场监督员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三)汇总商务技术得分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四)报价评审
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报价与政府采购云平台录入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报价为准。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收到修正确认文件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视为不确认。
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一)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二)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报价×50%;
(三)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四)其他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五)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zb02@qszb.net)或传真号码(0571-87666116)提交。
(六)排序与推荐
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七)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七、中标与合同
(一)中标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3.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八、验 收
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九、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
商务和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分、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二、评标标准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价格分(15) |
| 投标报价 | 15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 商务分(4) |
| 业绩 | 1 | 【客观分】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合同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 |
| 证书 | 3 | 【客观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3分。 (提供证书扫描件、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查询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
| 技术分(81) |
| 响应程度 | 16 | 【客观分】 不符合(负偏离)服务要求中标注“▲”条款(不可偏离)的投标无效; 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全部服务条款要求的该项得满分; 服务条款低于服务要求(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 负偏离8项及以上的,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整体服务方案 | 4 | 【主观分】 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方案措施的合理性;应急处置方案科学行、有效性、可操作性。(评分范围:4,3,2,1,0) |
| 4 | 【主观分】 服务评价反馈机制完善程度,对掌握并匹配采购人需求的高效性,对服务质量优化程度,与采购人的交流协作的高效性。(评分范围:4,3,2,1,0) |
| 4 | 【主观分】 供应商相应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的针对性、全面性,对派驻的厨师、面点师等工作人员日常行为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评分范围:4,3,2,1,0) |
| 4 | 【主观分】 人员培训体系的合理性、全面性,对提升人员工作技能、促进团队合作、提高服务质量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评分范围:4,3,2,1,0) |
| 4 | 【主观分】 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设备管理机制的完善程度,大件不锈钢炊具及餐桌椅、餐厅内水电气设施等的保护措施情况。 |
| 5 | 【主观分】 投标人制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设备检查维保、防四害、疏通清洗、垃圾处置等工作方案情况。(评分范围:5,4,3,2,1,0) |
| 5 | 【主观分】 投标人薪酬保障方案,相关内容符合实际,并承诺过往及本项目履约过程中不存在欠薪情况(提供无欠薪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评分范围:5,4,3,2,1,0) |
| 4 | 【主观分】 投标人满足并服从采购人日常餐饮要求、大型活动、接待任务、寒暑假保障等节假日餐饮安排的针对性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评分范围:4,3,2,1,0)。 |
| 服务团队人员及方案 | 2 | 【客观分】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人员在职证明。 |
| 4 | 【客观分】 拟派厨师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二级及以上证书的,每个证书得2分。提供人员证书,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4 | 【主观分】 拟派面点师专业素质、技术能力、同类项目实施经验、及工作年限情况,满足项目实施要求。(评分范围:4,3,2,1,0) |
| 4 | 【客观分】 1.项目团队成员具有水、电、气相关维修人员,可处理基础的水、电、气故障的,得2分(提供维修人员相关资质证书,不提供不得分)。 2.项目团队成员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可处理项目对账、财务收银相关,得2分。(提供会计人员相关资质证书,不提供不得分) |
| 配餐方案 | 4 | 【主观分】 配餐花色种类丰富程度、营养搭配合理性,分季节时令科学组配的合理性。(评分范围:4,3,2,1,0) |
| 4 | 【主观分】 原材料采购、加工方案的合理性,供应商溯源措施的可行性。原材料点验和仓储管理制度。(评分范围:4,3,2,1,0) |
| 4 | 【主观分】 菜品研发能力与项目匹配程度,包括提升菜品口味、新菜品开发、传统美食制作等。(评分范围:4,3,2,1,0) |
| 5 | 【主观分】 供应商提供的增值服务及其他特色服务的有力程度,如节日餐食、优质食品供应渠道、用餐环境提升等。(评分范围:5,4,3,2,1,0) |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绍兴校区育训楼餐厅管理团队与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
***00025
******190000185
采购计划书:<2025>XXXXX号
甲方(需方):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乙方(供方):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委托,经 公开招标 ,确定 为 绍兴校区育训楼餐厅管理团队与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
***00025
******190000185)的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
1.绍兴校区育训楼餐厅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共二层,就餐硬件设备基本配齐,满足运营条件。项目服务范围涵盖教职工日常三餐供应、学生差异化就餐需求和接待培训等供餐需求。学校负责食材供应单位招标采购,安排专人对食堂运营、菜品质量和成本投入进行监督和管理。
2.本项目管理与服务内容包括对餐厅的所有人员的管理以及餐厅安全与卫生、食品安全与卫生、作业安全消防安全、规范使用设施设备等的管理。乙方根据甲方的就餐人数、服务要求等,安排工作人员,提供餐厅管理与服务。
3.管理与服务项目的预算包括管理团队的人工服务费、人员的五险一金等,乙方的服务费不与餐厅的盈亏状况挂钩,而是基于其管理与服务的质量、就餐满意度等核心指标进行核算与支付。甲方将依据上述指标的考核结果,按合同约定相应核增或核减服务费。乙方须根据甲方每日确认的就餐人数及餐费标准,合理规划并安排相应的膳食供应,确保按合同约定为师生、培训学员及各类接待活动提供优质、足量的餐饮服务。
4.学校成立专门的膳食管理小组,成员包括校学校工作人员和教师代表,负责日常监督工作。管理小组按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卫生状况、菜品质量和价格等方面。每学期期末组织教职工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作为团队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合同履约时间、地点及合同金额
履行时间: ;
履行地点地点: ;
合同金额:小写金额¥ 元,大写金额 元人民币。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任何一期应付结算款中直接扣除,甲方通知乙方保证金扣除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补足保证金,逾期补足的,乙方应按保证金总额的千分之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无重大消防、食品安全卫生事故的,厨房设备设施环境完好无损的,没有管理与服务的质量问题、没有其他未处理遗留问题、没有欠薪、没有欠费、没有欠税费、没有劳务纠纷等等,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管理与服务费用每月按项目成交金额的月平均支付。每月管理与服务费用=项目成交总金额/12个月计算,每月80%费用正常支付,当月20%的管理与服务费考核后,根据对乙方考核结果,甲方按照相应标准予以支付(考核具体标准见《餐饮管理与服务团队服务质量考核细则》)。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月度人员费用清单和正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乙方未提供月度人员费用清单和正规发票等情况造成的延迟支付,由乙方负责。
3.收款账户若发生变化的,应提前5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因乙方疏于通知或者通知错误导致支付错误或者支付不成功,由此导致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经营要求
1.管理团队需具备正规餐饮服务资质要求:所有团队人员必须办理或持有有效健康证,厨师必须具备厨师资格证书。优先考虑具有高校或企事业单位食堂运营经验的团队。团队人员配置11人左右,主要负责运营管理、食材购买、菜品研发、日常烹饪、质量控制以及食材准备、窗口服务和清洁工作等。团队需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全流程符合标准,并保持厨房环境的整洁卫生。当单次培训用餐人数少于100人(含100人)时,培训用餐工作须由团队承担,如超过100人,经双方友好协商,可酌情增加团队人数(临时增加人员费用按日均人员成本进行结算,具体费用由相关部门列支)。学校不提供人员住宿。
2.餐品要求:餐饮团队必须按照学校提供的食材制定每周菜单,确保菜品营养均衡、口味适宜。每日需对后厨区域、餐饮器具进行彻底清洁消杀,并接受学校定期的卫生检查。服务过程中要保证窗口打餐的效率和态度,维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团队还需配合学校进行成本控制,合理规划食材及耗材、设备的使用,避免食材浪费,防止耗材使用过度、设备损坏。特殊情况下,如遇学校重大活动或考试期间,需配合调整供餐时间和菜品供应量。
3.服务时间要求:餐厅每年服务时间为12个月。经学校同意,寒暑假期间可按照实际就餐人数,弹性调整工作人员数量。一日三餐具体用餐时间为早餐7:00-8:
***,中餐11:00-13:00,晚餐16:
***-18:
***(早中晚用餐时间按照实际运行情况可灵活调整),培训学员等用餐时间根据需求另行通知。
4.食品及餐厅卫生要求:本项目餐厅为学院固有场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配合甲方规范各种食品的采购索证、验收、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并做好食品加工、出售、储存、留样等环节管理工作。乙方需要保持餐厅区域、后厨区域干净整洁和餐具、设备的清洗消毒,须建立和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五常法”、“4D”、“6T”标准进行规范管理并进行制度上墙,做好门前三包,落实防鼠、防蝇、防毒灭蟑螂和定期专业消杀等措施。
5.岗前培训要求:乙方对餐厅所有聘用员工要进行岗前培训,所有员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特种设备操作员工必须持证上岗。
6.安全用水、用气、用电要求:乙方及其员工应当遵守甲方的一切消防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按要求检查配备的消防设施,保证相关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乙方必须严格落实用水、用气、用电安全措施,餐厅一切用水、用气、用电设备安全及消防安全按甲方规定执行。厨房及餐厅内用水开关、用气开关、配电箱、插座及灭火器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维护,不得随意移动。相关设备等更换需报管理部门,由甲方派专人监督维修。
7.事故防范要求:乙方在管理餐厅中要确实加强对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责任的管理,确保安全平安。
8.设备管理要求:乙方必须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管理。房屋、锅灶、蒸台、冰箱、保洁柜、消毒柜、蒸饭箱、保温售台等大件不锈钢炊具及餐桌椅、餐具。餐厅内水电气设施等统一交给乙方使用及妥善保管,在交接时造册清点验收,使用过程如有损坏乙方需及时维修维护,返还时有丢失或损坏要赔偿。
9.员工管理要求:招聘人员条件需经过学校审定,招聘后需向学校相关部门报送人员相关情况。人员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统一着装,仪容仪表要规范整齐,乙方及其员工应当遵守甲方的一切行政管理制度,乙方应当对所聘的员工在思想、业务、安全、法纪、疾病防控等方面进行教育、关爱、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将其员工队伍的职业素养与作风建设纳入统一管理:一方面,要确保所聘员工政治可靠、背景清白;另一方面,需教育员工秉持“服务育人”宗旨,通过热情、周到、文明、规范的服务,持续提升师生就餐满意度。
10.应急管理要求: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要求团队立即停止供餐,配合学校进行整改和调查。对于人员临时短缺的情况,团队需确保有备用人员可以及时补充。建立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要求团队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并配合采取相应措施。
其他要求:
1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给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以及第三方责任险(所需费用要求包含在总报价)乙方自行负责所聘用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所涉及的各项税费、人事劳动关系以及员工工伤、疾病、意外伤亡事故等责任及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12.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团队成员,如有需求,应书面向招标人申请并征得招标人同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称职、不遵守校纪校规或不服从学校管理及指导的人员。
13.如因团队人员管理或服务过程中造成人员身体不适、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的,须由乙方立即(在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妥善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事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4.如在合同执行阶段,乙方提供的管理与服务与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不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5.乙方须开具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6.配合学校做好餐厅相关其他工作,使用学校提供的信息化平台进行餐厅管理,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校学校食堂建设管理的数据采集上报要求。按照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求,通过“众食安”等管理软件填报食堂相关信息。
17.乙方项目负责人应亲自到场参加学院召开的膳食或相关会议,听取教职工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有问题及时改正,负责人如两次无故不亲自参加会议即视为违约。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餐厅的监管部门,负责对餐厅日常运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考核,对餐厅的安全、消防、卫生及秩序实施督查;对食品安全操作全过程、餐厅菜品定价、人员聘用情况、每日餐厅盈亏报表及成本核算等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餐厅运行安全、秩序良好。
2.管理与服务费结算:每月支付80%的正常费用,剩余20%的管理与服务费根据当月考核结果,按照附件考核细则所定标准予以支付。
3.甲方有权确定餐厅就餐模式、指导餐品风味。并可根据师生及培训人员的满意度调整菜品品种、花色、数量及等级。如乙方的服务质量考核分数未达到75分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发出警告通知;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及餐厅运营相关用具。
5.甲方有权对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责任事故,或对甲方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及不良影响的行为进行处罚。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经卫生防疫部门认定属乙方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6.甲方有权对乙方出现误餐、投诉未处理、卫生检查不合格等任一情形处以每次1000元的罚款。
7.甲方负责审核餐厅的收支结算、盈亏结余等财务账目,所有餐厅收入与支出均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执行。乙方采购物品或支付费用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向就餐人员收取现金,否则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予以处罚。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称职、不遵守校纪校规或不服从学校管理及指导的人员。
9.甲方为乙方在岗员工提供工作餐。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负责餐厅管理与服务的具体事务,自主承担相关经营风险与法律责任。
2.乙方有权自主招聘员工(不得录用有不良记录者),并负责员工的培训与管理,确保所有员工按国家规定体检合格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复印件应交甲方备案,原件应张贴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以备查验。乙方必须确保其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餐饮从业要求。一旦出现人员患病不适岗的情况,乙方有义务立即更换,不得延误。
3.乙方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为每位员工办理用工手续,负责支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其他法定费用和第三方责任险;支付标准应严格按照投标报价内容执行。甲方有权监督、查阅相关支付情况,并要求乙方纠正不合理部分。
4.乙方有责任对所聘员工进行思想、业务、安全、健康及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教育、关爱与管理,并自行承担因劳务纠纷引发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原则上,所聘员工年龄女性不超过45周岁,男性不超过55周岁,其中餐厅服务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乙方所聘人员须具备齐全的“三证”(身份证、健康证、居住证),并报甲方登记备案。
6.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如发生食物中毒、员工伤残、劳务纠纷等事件,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诊断费、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人身损害赔偿费等)。
7.乙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餐厅管理、卫生管理等相关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操作。如因卫生部门检查不合格而受到处罚,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8.乙方应妥善使用并及时维护厨房设备,确保设备完好。合同开始及终止时,须配合甲方进行设备交接;如有损坏或遗失,乙方应折价赔偿。
9.乙方应确保员工不得将餐厅原料、物品、器具、设备等带离餐厅,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如乙方所管理员工存在偷盗行为,应按被盗物品价值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款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杜绝在原材料配送中的索贿、受贿行为,如有违反,应按受贿金额的五倍支付违约金,该款项亦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乙方为餐厅防盗、防火、防毒、防事故等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直接与管理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11.乙方不得私自将餐厅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利用现有资产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如发生此类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2.乙方须具备经营餐厅所需的全部证照,并依法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13.乙方应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相关部门及就餐人员的监督与评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14.乙方应建立并完善各项餐饮管理、卫生管理及安全管理等制度,按照“五常法”标准操作,做好管理台账记录。
15.乙方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配合甲方做好食品采购索证、验收、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等工作,并规范食品加工、销售、储存、留样等环节管理。
16.乙方应规范执行餐具消毒程序,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做好餐具清洗、消毒与保管,负责经营区域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三包”,并采取有效的防鼠、防蝇、防毒及灭蟑螂等措施。
17.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确保用水、用电、用气安全。
18.乙方配备员工工作服,基础保洁工具,且有责任督促员工在岗期间统一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和口罩。
19.如乙方员工违反法律法规或管理制度,影响甲方管理秩序,甲方有权监督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0.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经营要求,接受甲方对日常运营的指导与监督,配合甲方对安全、消防、卫生、秩序、食品安全、菜品价格及人员聘用等方面的督查。
21.乙方应依据《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依法用工,按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配足相应人员,发现缺员应及时补录。乙方全权负责与所聘员工签订、终止劳动合同,负责工资与福利待遇的分配管理,相关劳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避免频繁更换,严禁使用童工、黑工或有不良记录的人员。
2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独承接校外人员用餐服务。
23.乙方应对餐厅所有员工实施统一管理和培训,实行统一考核。
24.本项目人员配置为11人,具体岗位及人员组成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前10天通知乙方人员到岗时间,乙方应确保人员按时到位。
第七条:验收方案
1.验收由甲方负责实施;
2.乙方应按照标书要求的提供服务,服务期满后按照标书要求提供相应报告给甲方,经甲方认可后视为服务验收合格。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5%的滞纳金。
2.甲方无故逾期支付合同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未付价款0.5%的滞纳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乙方愿意提供服务但逾期完成的,按乙方逾期完成处理或提供服务。乙方拒绝按要求继续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月度考核连续两次低于75分或师生满意度连续两次低于80%,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澄清、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
| 甲方(需方):(公章/合同专用章) | 乙方(供方):(公章/合同专用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甲方代表: (签名) | 乙方代表: (签名) |
| 地址: | 地址: |
| 电话: | 电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
| 合同鉴证方: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 |
| 采购代理机构代表: (签名) |
| 地址:杭州市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
| 电话:*** |
|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
《餐饮管理与服务团队服务质量考核细则》
为加强甲方对乙方的管理,进一步提升餐饮团队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为全校师生及培训用餐提供安全满意的就餐服务,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奖扣两部分,将根据工作内容不同进行考核。
2.考核办法
本考核由甲方考核小组成员每月进行一次,本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内容》进行组织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告知乙方管理人员,奖扣情况在当月服务费计算中处理,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执行。
3.考核小组
甲方成立膳食管理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膳食科和学校其他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餐厅的日常监督与考核。
4.考核评分和奖惩
月度考核分=月度检查考核分+月度满意度评分。
在餐饮管理与服务费用中计提20%的金额作为月度考核奖惩资金。扣罚标准:月度考核分90分(含)以上不扣罚,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80(含)-90分的扣罚2000元,75-80分的扣罚4000元,75分(含)以下的扣罚6000元,予以警告提醒,要求其整改;月度考核分连续两次75分以下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
| 餐饮管理与服务团队服务质量考核细则 |
| 序号 | 考核扣分内容(分值60分) | 扣分值 | 备注 |
| 1 | 人员配备未按合同规定要求的,如健康证、等级证、人员年龄要求、上岗人数,工种等 | 2分 | |
| 2 | 未能合理控制成本,造成原材料浪费情况的(未按要求进行成本核算,台账不规范) | 2分 | |
| 3 | 合同签订前,未按国家规定给员工交集体意外保险的 | 2分 | |
| 4 | 未按规定时间开餐的 | 1分 | |
| 5 | 服务人员未按规定统一着装和佩戴口罩、工牌、帽子等,或着装不整洁、仪表不规范的 | 1分 | |
| 6 | 每周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服务礼仪、专业技能、应急预案等进行全员培训 | 1分 | |
| 7 | 机器设备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财物的、设备保养或保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的或未及时维修养护的 | 双倍赔偿,且扣分2分 | |
| 8 | 服务人员应接受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食品生产安全知识,熟悉餐厅生产流程,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违反安全规定的,未按要求做到的 | 1分 | |
| 9 | 能经常开展自检和设备检修,并做好记录,未按要求做到的 | 1分 | |
| 10 | 未做好食品及原料验收、留样及相关记录的 | 1分 | |
| 11 | 餐饮具洗涤消毒不符合一刮、二洗、三清、四消毒、五保洁的操作流程 | 1分 | |
| 12 | 食品加工场地、员工休息室存放有毒有害物质或私人用品的 | 1分 | |
| 13 | 按餐厅规范化达标要求、食品安全量化管理A级单位要求做好区域内(含场所、用具、设备等)的清洁、保洁工作,做到随手清,保持整洁、清洁、干净;定置管理到位,标识清晰。未按要求做到的 | 1分 | |
| 14 | 早餐及各类点心品种少于学校规定的,中餐晚餐主菜、副菜、主食、菜肴、面食、糕点等品种少于学校规定的 | 1分 | |
| 15 | 菜谱每周排列一次,在周三完成交甲方审核。未及时更新菜单及温馨提示内容 | 1分 | |
| 16 | 菜肴色、香、味不佳的,菜肴中有头发等杂物 | 1分 | |
| 17 | 加工过程中发现因厨师原因造成菜品烧制过度,造成浪费的 | 2分 | |
| 18 | 不及时提供工作岗位安排表、考核表,以及人员变动情况等的 | 2分 | |
| 19 | 未做好节电、节水、节燃气等工作,造成浪费的 | 2分 | |
| 20 | 一天接到师生投诉3次以上或三天内合计投诉达3次以上的;或在检查考核中发现存在服务、质量等问题的 | 2分 | |
| 21 | 查到同一个问题两次(含)以上的,或指出问题后没有及时整改的 | 2分 | |
| 22 | 食材洗涤须一浸、二洗、三清、四进筐;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容器分开使用,干货,瓜果蔬菜,肉类食品的清洗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感染 | 2分 | |
| 23 | 除本细则已明确的条款外,服务团队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学校相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如出现下列任一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缺失、就餐区域或后厨环境卫生不达标、未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进行切配或加工、加工制作过程不规范、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以及未按要求处理餐厨废弃物等,均视为违规行为。 | 1分 | 每发现一处即扣一分。此外,出现腐败变质的一次扣10分 |
| 24 | 完成甲方交给的其他的任务,如众食安“日、周、月”管理、省教育厅关于高校食堂数据上报工作,做好规范化达标、食品安全等基础台账工作,以及临时性的必要工作。拒绝或拖延完成的。 | 4分 | |
| 25 | 合同期内人员变动未及时报备招标人的 | 1分 | |
| 26 | 私自从中心未入围食材供应商采购食材 | 5分 | |
| 27 | 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 | 5分 | |
| 28 | 私自改动菜价 | 5分 | |
| 29 | 增加的服务内容迟迟未落实的 | 2分 | |
| *** | 其他没有按照合同经营要求或校方规定完成的情况 | 5分 | |
| 序号 | 考核满意度评分内容(分值40分) | 评分值 | |
| 1 | 饭菜色香味(8分) | | |
| 2 | 服务质量(8分) | | |
| 3 | 环境卫生(8分) | | |
| 4 | 食品卫生(8分) | | |
| 5 | 菜肴花色品种(8分) | | |
| 序号 | 考核加分内容 | 加分值 | 备注 |
| 1 | 圆满完成学校或上级部门(或交办)的各类别就餐服务 | 1分 | |
| 2 | 在公共区域内捡到收集、钱物等物品并及时交纳给招标人管理人员的 | 1分 | |
| 4 | 工作能积极主动,服从分配,随叫随到,额外超出范围外的 | 1分 | |
| 6 | 对主食菜肴及面食有创新,并得到就餐人员认可的 | 1分 | |
| 7 | 积极配合中心控制成本(成本核算控制、记录清晰),剩饭剩菜量控制的好 | 1分 | |
| 8 | 其他学校认为可以考虑加分的内容 | 单次≤2分,单月≤5分 |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1.资格文件(单独上传)。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
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无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文件(1)、(2)、(3)材料。
2.商务和技术文件(单独上传)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05月(含)以后任意一月)
(3)投标人同类合同一览表
(4)采购需求偏离表
(5)服务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服务团队人员及方案
配餐方案
(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3.报价文件(单独上传)
(1)开标一览表
评分索引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自评依据 | 页码 |
| 商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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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仅为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不作为判别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资格文件
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说明:
1.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投标人名称) 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下:
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四、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若属于中小企业)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的绍兴校区育训楼餐厅管理团队与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绍兴校区育训楼餐厅管理团队与服务项目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标的名称,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填写;
2.所属行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所属行业”填写;
3.承接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企业类型(包括新成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0号)规定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所属行业”,选择“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其中之一;
6.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是能够独立发挥功能的产品,配件、辅料不作为标的,不需要在《中小企业声明函》里填列。
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采购人)单位的______(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无
商务和技术文件
(1)投标函
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绍兴校区育训楼餐厅管理团队与服务项目(项目编号:3
***00025
******190000185)项目,为此,我方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份。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关于代理服务费,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联系:
| 联系人: | |
| 职务: | |
| 手机: | |
| 电子邮箱: | |
| 地址: | |
| 开户银行: | |
| 银行账号: |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现授权委托: (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 ,手机: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绍兴校区育训楼餐厅管理团队与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3
***00025
******190000185)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告知。
▲提供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05月(含)以后任意一月)。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
2、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在“授权委托书”上盖章(电子签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
身份证件复印件
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05月(含)以后任意一月)
(3)投标人同类合同一览表
| 序号 |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合同金额 (万元) | 附件页码 | 合同签订时间 |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1.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扫描件;
2.所有合同扫描件应清晰,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名盖章等内容;
3.投标人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扫描件内容。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 购 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项目名称:绍兴校区育训楼餐厅管理团队与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
***00025
******190000185
标 项: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规格 | 是否偏离(提供说明) |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
| 1 | | | |
| 2 | | | |
| …… | | | |
| 服务要求 |
| 1 | | | |
| 2 | | | |
| …… | | | |
| 技术要求 |
| 1 | | | |
| 2 | | | |
| …… | | | |
说明:
1.逐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
2.偏离说明是指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
3.如不填写或未如实填写,自行承担投标风险。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服务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服务团队人员及方案
配餐方案
(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采 购 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项目名称:绍兴校区育训楼餐厅管理团队与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
***00025
******190000185
标 项: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具体服务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计 (元)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下(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的部分: |
| | | | | |
| ★以下(分包单位)承担的部分: |
| | | | | |
|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说明:
1.开标一览表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报价”的规定填写;
★2.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的部分、分包单位承担的部分,应在表中列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 (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说明。
供应商(法定名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 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
附件2:联合协议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
(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
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分包意向协议
(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
(投标人名称)将 XX工作内容 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的办法
八、其他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分包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