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衢江区省级化工园区有机更新项目-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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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衢州市 | 采购单位 | 衢州市彩虹廿里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未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衢江区省级化工园区有机更新项目-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衢江区省级化工园区有机更新项目-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衢江区省级化工园区有机更新项目-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已由衢州市衢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2-330803-04-01-83369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衢州市彩虹廿里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未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衢江区廿里镇工业园区内。
2.2 投资估算(或概算):建安投资约5000万元。
2.3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为5000吨/天工业污水处理厂,包含事故池、调节池、污泥脱水间及道路、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等内容。
2.4 招标范围:设计阶段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建议书、可研(含报批、融资)、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项目申请报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参与配合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安全影响评价、排污口论证、涉路施工安全评价、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安全评估配合工作(包括不限于本项目内部设备、系统及配套影响的安全项及外部影响的)、水土保持、节能评估等所有专项的编制及验收工作。服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各设计阶段的所有设计、深化设计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参与各类验收;配合施工图纸审查工作、配合提供项目前期各类服务事项所需设计资料并参与项目验收;提供纸质和不设保护的.DWG格式及PDF电子版图纸;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根据施工进度指派相应的设计人员到场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负责审核竣工图并盖章确认;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设计人应提供的其他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6个月【合同签订后 1个月 内完成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完成后 1个月 内完成可研(含报批、融资),可研(含报批、融资)完成后 1个月 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方案完成后 1个月 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文件确认后 2个月 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 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④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提供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②注册环保工程师;
☑3.6 项目班子人员数量及资格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 录。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本工程实行不见面电子招投标。
5. 定标方式
☑5.1 采用评定分离。
□5.2 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 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6.3 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6.4 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 。
7.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 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不得少于5 日, 且最后 1 日不为法定休假日)。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8.2 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月 14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仙岩路32号
邮政编码:324022 电话:0570-2298892
投诉受理部门: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仙岩路32号
邮政编码:324022 电话:0570-2298661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衢州市彩虹廿里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未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衢江区廿里镇白马街118号 地 址 :衢江区振兴东路50号港汇广场2号楼16楼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电 话 : ***
邮 箱 : / 邮 箱 : 1071380385@qq.com
2025 年 12 月 24 日
[A3308030930005248001001]衢江区省级化工园区有机更新项目-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QZZF
招标文件正文.doc
公平性竞争审查表.pdf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衢江区省级化工园区有机更新项目-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已由衢州市衢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2-330803-04-01-83369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衢州市彩虹廿里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未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衢江区廿里镇工业园区内。
2.2 投资估算(或概算):建安投资约5000万元。
2.3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为5000吨/天工业污水处理厂,包含事故池、调节池、污泥脱水间及道路、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等内容。
2.4 招标范围:设计阶段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建议书、可研(含报批、融资)、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项目申请报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参与配合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安全影响评价、排污口论证、涉路施工安全评价、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安全评估配合工作(包括不限于本项目内部设备、系统及配套影响的安全项及外部影响的)、水土保持、节能评估等所有专项的编制及验收工作。服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各设计阶段的所有设计、深化设计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参与各类验收;配合施工图纸审查工作、配合提供项目前期各类服务事项所需设计资料并参与项目验收;提供纸质和不设保护的.DWG格式及PDF电子版图纸;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根据施工进度指派相应的设计人员到场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负责审核竣工图并盖章确认;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设计人应提供的其他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6个月【合同签订后 1个月 内完成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完成后 1个月 内完成可研(含报批、融资),可研(含报批、融资)完成后 1个月 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方案完成后 1个月 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文件确认后 2个月 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 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④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提供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②注册环保工程师;
☑3.6 项目班子人员数量及资格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序号 | 工程设计岗位 | 资格条件 | 人数 |
| 1 | 结构专业设计人员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1 |
| 2 | 建筑专业设计人员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 1 |
| 3 | 暖通专业设计人员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 1 |
| 4 |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1 |
| 5 |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1 |
| 6 | 自控专业设计人员 | 注册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师或(自动化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1 |
| 7 | 造价专业人员 | 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 1 |
| 8 | 环保专业设计人员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1 |
| 备注 | 1、以上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2.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提供202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缴纳证明中未明确表示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如有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返聘合同和退休证,但截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 3.证明材料为注册证书的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提供电子证书或纸质证书等材料,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4.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执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如设计服务过程中,设计质量、进度无法满足项目推进需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以上人员驻点办公。 | ||
(三)其他: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 录。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本工程实行不见面电子招投标。
5. 定标方式
☑5.1 采用评定分离。
□5.2 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 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6.3 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6.4 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 。
7.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 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不得少于5 日, 且最后 1 日不为法定休假日)。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8.2 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月 14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仙岩路32号
邮政编码:324022 电话:0570-2298892
投诉受理部门: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仙岩路32号
邮政编码:324022 电话:0570-2298661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衢州市彩虹廿里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未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衢江区廿里镇白马街118号 地 址 :衢江区振兴东路50号港汇广场2号楼16楼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电 话 : ***
邮 箱 : / 邮 箱 : 1071380385@qq.com
2025 年 12 月 24 日
[A3308030930005248001001]衢江区省级化工园区有机更新项目-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QZZF
招标文件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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