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
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SCJKZ-2025-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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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供销处
招标单位: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招标办
编制日期:2025年12月12日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3
1.采购条件: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3
2. 项目概况:3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3
4.响应人资格要求:3
5.采购文件的获取3
6.响应文件的递交4
7.响应文件开启地点4
8.发布公告的媒介4
9.响应保证金4
10.其他事项4
11.联系方式4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5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5
1.总则6
2.采购文件6
3.响应文件6
4.响应文件的递交9
5.评审9
6.合同授予10
7.异议10
8.纪律要求11
9.其他11
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12
评审办法前附表12
1.评审方法12
2.初步评审12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13
4.评审结果1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5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1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0
格式1:封面20
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权代理人的情况)21
格式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权代理人情况)22
格式4:响应人基本情况表23
格式5:响应函24
格式6:响应保证金25
格式7:报价表26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SCJKZ-2025-044 )
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招标办(下称“招标单位”),就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采购条件: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
2. 项目概况:
2.1采购范围:型号及数量(以实际生产所需为准)见下表所示: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袋装 | 吨 | 2000 |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散装 | 吨 | 1500 |
| 2 | 速凝剂 | 袋装 | 吨 | 20 |
2.2采购要求:根据采购人(含其子公司)需求分批次发货,每车约25吨左右,另需满足采购人日常应急零散供货需求,运输车辆由响应方调派,到达相关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均由响应方承担(推荐品牌南方、海螺、万年青等同等及以上品牌水泥)。
2.3质量要求:普通硅酸盐水泥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GB175-2023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号为P.O 42.5参数要求,无其他异物;速凝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 35159-2017 的参数要求;具体技术要求及参数详见第五章,如因质量不合格影响生产的,损失由响应方承担。
2.4交货期:采购人按生产计划分批采购,提前一天通知响应方具体供货日期及数量。
2.5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响应人资格要求:
4.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4.2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涉金融黑名单、失信记录,相关信息以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4.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向的响应人于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7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www.scjk.com)网站和杭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ebid.hzsteel.com)下载文件,并将营业执照(标注联系电话)以图片格式发送到此邮箱(scjkzb@163.com),进行报名。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 本项目可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纸质响应文件 。
6.2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12月30日 14时 30 分。
6.3递交地点:浙江省遂昌县濂竹乡花园岭(公司三楼招标办,
***收,电话:
***)。
6.4逾期递交的、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5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时,响应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
7.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及时进行,地点为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及成交候选人公示:在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网站(www.scjk.com)和杭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ebid.hzsteel.com)发布。
9.响应保证金
9.1递交方式:银行公对公转帐,须备注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简写)。
9.2金 额:贰万元整。
9.3时间要求:响应人须在递交截止日前一天的16:00前将足额响应保证金缴存至专用账户。
9.4专用账户:
帐户名: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遂昌县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97535056007777
10.其他事项
10.1响应人如发现存在串通等行为,或采购方人员、评审人员有违反国家规定行为的,可向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审计处进行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0578—8146208,联系人:巫先生。
10.2本次开启、评审为非公开,不邀请响应单位参加。
10.3评审结果在发布询比公告相同的网站发布及项目所在单位公告栏予以公示,各响应单位可自行阅知。采购单位对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也不再书面告知未成交单位。
1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 电话:
***邮箱:scjkzb@163.com
澄清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578-8146155邮箱:scjkzb@163.com
响应人须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5 | 踏勘现场 | / |
| 1.6 | 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 |
| 1.7 | 分包 | 不允许 |
| 1.7 | 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不允许 |
| 2.1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5 年12月28日 16 时 00 分 |
| 2.2.2 | 澄清与修改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5 年12月29日 16 时 00 分 |
| 3.1.1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见采购公告 |
| 3.1.1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见采购公告 |
| 3.3.1 | 采购文件的组成 | 采购公告;2.响应人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 |
| 3.4(1) | 响应保证金 | 一、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1响应人缴纳保证金后,出现撤回采购文件、保证金不足、响应人不足三家等情况,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证金(不含利息)。确定供应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响应人(成交人除外)的响应保证金(不含利息)。采购项目终止的退还所有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不含利息)。响应保证金的不予退还的情形:确定供应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经核实,响应人在采购过程中串标或弄虚作假的。 |
| 3.5.1 | 最高限价 | 不超过人民币 160 万元 (含税) |
| 3.6.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个日历天(从响应截止之日起算) |
| 3.7.1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式二份,正本、副本各壹份。 |
| 5.1 | 是否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 否 |
| 6.5 | 推荐候选成交人的排序要求及数量 | 排序: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 数量: 一家 |
| 7.4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总则
1.1项目概况和响应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1.2费用承担:响应人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各种费用自行承担。
1.3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4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5 不组织现场踏勘
1.6采购预备会
不召开采购预备会。
1.7 响应和偏差
1.7.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经评审小组审查后)将被视为无效。
1.7.2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不允许偏差的范围,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由采购公告、响应人须知、评审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组成。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2.1响应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至遂昌金矿招标办(scjkzb@163.com),提疑文件为PDF电子盖章文件。
2.2.2 采购人可根据响应人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对有澄清或修改的,响应人应自行关注“浙江遂昌金矿有限公司”网站查看。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澄清与修改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当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内容或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资信技术响应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授权)【格式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人参加)【格式3】;
(2)响应人基本情况表【格式4】;
(3)资质证明材料;
(4)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1.1.2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函【格式5】;响应保证金(如有)【格式6】;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7】;
(4)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资格审查资料
响应人应提供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采购公告”对响应人的各项资格要求。
3.3 响应方案
3.3.1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3.2 响应人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3.3 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响应人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人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4 响应保证金
3.4.1 第一章采购公告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第一章采购公告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人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采购人自确定采购项目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响应人(成交人除外)的响应保证金(不含利息);响应人银行基本账户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采购单位办理变更登记,以确保响应保证金及时准确地退还。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私自修改响应文件的;
(2)成交候选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经查实,响应人在采购过程中串通或弄虚作假的。
(4)发生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报价
3.5.1 响应人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税率和增值税税额。
3.5.2响应人需按项目清单(若提供的话)中列出的需求项填报价表。响应人未填报的价格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报价表内。
3.5.3响应人的总报价为完成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的全部;响应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
3.5.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5.5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6 响应文件有效期
3.6.1 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 6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6.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响应函应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3.7.3 评审过程中响应人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4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5 响应文件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
4.1.2 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 2.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2.2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评审
5.1 采购单位将组建评审小组,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由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5.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响应人主要负责人或响应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5.3 评审小组组建后,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5.4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5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响应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响应人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6评审小组认为所有供应商报价均明显不合理或无法满足采购人预期目标时,评审小组将不作候选成交供应商推荐。
6.合同授予
6.1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响应人进行技术交流及履约能力核查。
6.2 确定成交候选人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技术交流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响应人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成交候选人。
采购人自确定成交候选人之日起,应在与发布采购公告一致的媒介上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3日。
6.3 成交人
6.3.1公示期满审计、招标部门或纪委未收到异议或投诉的确定为成交人,成交人放弃签约、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将视情况更换成交人。
6.3.2在本章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签约通知书。
6.4 履约保证金
响应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内向采购人递交响应保证金,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退还履约保证金。
6.5 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异议
7.1 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时间:(1)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异议期限自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至至规定的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前。(2)对响应文件开启有异议的,应在评审之前提出。(3)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提出。提出异议应当以异议函的形式提出,并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7.2 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8.纪律要求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响应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响应人的推荐情况以及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5响应人在采购过程中,若发现其他响应人存在串通等行为,或采购方人员、评审人员有违反国家规定行为的,可向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审计处进行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0578-8146208。联系人:巫先生。
9.其他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本页以下空白)
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 |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人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 3.7项的规定。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响应文件组成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款规定。 |
| 2.2 | 资格性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第4.1款及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款规定。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4.1款及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款规定。 |
| 不存在第一章 第4.2款情形 | 符合第一章第4.2款规定。 |
| 联合体响应人 | / |
| 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方案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3款规定。 |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4款规定。 |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6.1款规定。 |
| 完成期限 | 符合第一章第2.4款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一章第2.3款规定。 |
| 响应和偏差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8款规定。 |
| 其他 | 响应人没有采购单位或评审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
| 3.2.1 | 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 | 响应人并列时确定响应人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 |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根据本章规定程序评审。
2.初步评审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程序
2.2.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响应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 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响应人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响应人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4如通过初步评审数量少于三家时,评审小组认为价格竞争充份的可继续评审也可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3.1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实质性评审,符合实质性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情形,即可判定该供应商商务技术未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3.2报价响应文件实质性评审,符合实质性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情形,即可判定该供应商报价未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3.3评审价格确定
3.3.1评审小组经过对响应人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响应人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响应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3.2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响应人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响应人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4 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
3.4.1评审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响应人排序。响应人的增值税税率不相同时,评审价格按剔除增值税后的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响应人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见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响应人优先顺序。
3.4.2评审小组应按照响应人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候选人(排序或不排序)。候选成交响应人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6.5款。
4.评审结果
4.1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全体成员签字。
4.2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本页以下空白)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根据 年 月 日 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SCJKZ- 2025-044)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评审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对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按下述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
组成合同的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合同条款;
3.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相关指标、资料;
5.双方有关本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上内容如有冲突,以签署时间最新者为准。
一、合同标的
1.甲方向乙方购买如下货物(数量以实际生产所需为准):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厂家及品牌 |
| (元/吨) |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袋装 | 吨 | 2000 | | | |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散装 | 吨 | 1500 | | | |
| 3 | 速凝剂 | 袋装 | 吨 | 20 | | | |
| 总价:大写: 小写: |
2.本合同条款如与附件相关条款有冲突,以较高要求者为准。
3.本合同价格(水泥单价为结算价格依据,速凝剂单价为为固定价格)已包含了税费、运费、装车费等相关费用。
4.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技术标准、质量要求、验收方式
1.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GB175-2023的标号为P.O 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参数要求的袋装及散装水泥,水泥内不得有其他异物,若因异物造成甲方机器损坏影响生产,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2.为了防止贮存不当引起水泥变质,水泥出厂日期不应超过6个月,若因乙方供货质量不合格影响甲方生产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袋装速凝剂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35159-2017 的参数要求。
4.验收方式:乙方货物发至甲方时须附发货清单,甲方按实际接收量在随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并以甲方指定地点过磅单为参考依据),若未经同意私自更换合同签订厂家品牌水泥,甲方有权拒收,若因质量不合格影响甲方生产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甲方协商处理)。
三、交货的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和交付
1.交货地点: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矿区。
2.交货时间:按甲方生产计划安排分批发货及甲方日常应急零散采购发货。
3.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4.费用负担:到甲方入库前的运输、装车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交付:乙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甲方提交以下几项资料:
A产品合格证;B产品检验报告;C其他有关所供货物的文件。
6.乙方提供了任何上述文件并不当然地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
7.甲方对货物的到货签收并不影响乙方对货物本身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四、结算方式
1.水泥按实际到货数量参照合同结算价及结算方式结算,本合同税率为 %;鉴于浙江造通水泥信息价次月更新方式,到货月水泥次月结算,即每次月结算一次,结算方式如下:
水泥结算单价:A=D÷B×C
A:为水泥结算单价。
B:为2025年11月份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浙江造价通)发布PO 42.5袋装(散装)水泥的金华含税信息价单价为:袋装464元/吨(散装381元/吨)。
C:为乙方袋装水泥响应报价,含税费、运输费、装车费等所有费用;
D:为到货月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浙江造价通)发布同标号袋装的金华含税信息价。
速凝剂价格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即为乙方的响应报价。
2.付款方式
甲方货按实际收货数量通知乙方开票结算,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3.尽管有上述付款时间规定,乙方应在支付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以及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票据。甲方只在收到所有合格的支付凭证后,方可向乙方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或提交的资料和票据不能满足甲方的付款要求造成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4.乙方的联系信息如有变更(包含但不限于单位名称、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银行信息),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联系信息有更改未及时通知甲方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各方面与甲方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若因质量问题及规格不符,甲方有权要求退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影响甲方生产,每发生一次罚2000元,合同期内如三次发现因质量问题及规格不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合同签订厂家品牌水泥,若确因水泥厂家出现供货不足,乙方需提供厂家证明,并提供同等质量或优于合同签订厂家品牌水泥替代,若因此出现质量问题或供货不足影响甲方生产,由此造成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六、不可抗力
1.本协议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干预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而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相关责任。
2.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而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3.不可抗力发生后,各方均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4.双方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2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文件给另一方认可。
5.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连续60天以上时,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若在30天内不能达成一致,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受阻方终止协议,通知立即生效。
七、违约罚则
1.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合同的履行。
2.一方当事人因第三方的原因违约,应先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与第三方纠纷再另行解决。
3.如乙方到货或交付延迟,每延迟壹日乙方须支付合同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但违约金总价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若交付延期超过20天,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若给甲方带来损失,乙方还应赔偿此损失。
4.乙方应按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提供相关服务,如达不到服务要求,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若乙方在本采购项目的响应信息中提供虚假信息,甲方有权延迟所有应付乙方货款一年,该货款不仅包含本合同货款,也包括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所有甲方应支付乙方货款,并且需至少赔偿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如由此给甲方带来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此损失。对此,乙方承诺并认可。
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因甲方原因造成未按时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款5‰违约金,延迟超过2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1.双方必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及业内有关合理的惯例严格执行本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应本着平等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
2.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成交通知书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均属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文本为准。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需求:型号及数量(以实际生产所需为准)见下表所示: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袋装 | 吨 | 2000 |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散装 | 吨 | 1500 |
| 3 | 速凝剂 | | 吨 | 20 |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1.普通硅酸盐水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75-2023的普通硅酸盐P.O 42.5参数要求品牌选用南方、海螺、万年青或同等及以上(如选用推荐品牌外的须提供同档次及以上证明材料,最终由评委对是否同档次及以上进行评判),水泥内不得含有其他异物,若因异物造成采购人机器损坏影响生产,造成的损失将由响应人承担。
2.为了防止贮存不当引起水泥变质,袋装水泥出厂日期不应超过6个月。响应人不得随意更换响应报价时厂家品牌水泥,若确因客观原因应急时通知采购人并提供相关证明,且及时提供同等或优于原品牌水泥供货,保证采购人生产需要,若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厂家品牌水泥,采购人有权拒收,若因质量问题及供货不足影响采购人生产的,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3.速凝剂符合国家标准GB/T 35159-2017 的参数要求。
三、送货地点及相关要求:
1、送货指定地点为遂昌金矿有限公司矿区的,按第四章合同内结算方式结算。
2、送货指定地点为遂金萤石矿业有限公司,鉴于矿区所在地浙江省遂昌县濂竹乡叶家田村路程较远、吨位限制及卸货等原因,结算价格在第四章结算方式结算价基础上每吨加45元,卸货由响应方负责。
3、本地化服务:需满足日常应急零散供货所需。
四、合同签订:响应方成交后分别与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和浙江遂金萤石矿业有限公司(或其他子公司)签订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1:封面
技术资信标/商务标
响应文件
(封面)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响应文件内容: 技术资信标/商务标
响应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权代理人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响应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权代理人情况)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响应文件、参与采购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 应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或另附)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或另附) |
格式4: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 响应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 传 真 | | 网 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 成立时间 | |
| 开户银行 | | 注册资金 | |
| 账号 | | | |
| 组织结构 | |
|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5:响应函
项目响应函
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招标办:
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和采购补充文件,并经过对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采购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承诺的要约内容,以本响应函向你方发包的 (项目名称)全部内容进行响应。
2.我方愿意以(大写) 元(¥ )的响应总报价(含税)承接该项目,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质量标准: 。
3.我方承诺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随同本响应函提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5.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采购响应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参加响应,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响应,对定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
6.如我方成交:
(l)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货物。
(4)我方承诺本响应函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5)我方承诺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响应函连同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格式6: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
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
鉴于 (响应人名称) (以下称“响应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 的响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向 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 足额交纳响应保证金。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在收到签约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或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意接受没收响应保证金的处理。
响应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7:报价表
响应报价明细表(采购编号: SCJKZ-2025-044 )
项目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厂家及品牌 |
| (元/吨) |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O 42.5袋装 | 吨 | 2000 | | | |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O 42.5散装 | 吨 | 1500 | | | |
| 3 | 速凝剂 | | 吨 | 20 | | | |
| 总价 | 大写: 元,小写 元。 |
注:1.该表中的单价已包含了税费、运输、装车等到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矿区前的所有费用。
2.上表中的采购数量仅供参考,以生产实际所需为准。
3.当单价和总价不符时,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进行修正。
4.货物必须符合采购文件中相关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要求。
5.响应报价明细表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