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家池总院室外绿化养护及排污设施清运服务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家池总院室外绿化养护及排污设施清运服务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杭州市 | 采购单位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华家池总院室外绿化养护及排污设施清运服务服务项目(重新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的委托,就“华家池总院室外绿化养护及排污
设施清运服务服务项目(重新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2025ZDFSKQ-16-02
项目名称:华家池总院室外绿化养护及排污设施清运服务服务项目(重新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
预算金额:***.00元(标项一:236000.00元;标项二:140000.00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标项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
标项一 室外绿化养护 1项 236000.00 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
需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
标项二 排污设施清运 1项 140000.00 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
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一2年,标项二2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口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
要提供);
3.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口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口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
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
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囗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
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
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无;标项2: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
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507号城北云合中心1幢7楼]
(3)方式:以邮箱形式获取磋商文件。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费转
账凭证、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法人办理的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发至邮箱
zjzhzbdl@163.com,
(4)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本(售后不退)(转账或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10010010120101045391
(5)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秋涛北路166号华家池总院B1层北侧B153室。
五、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01月05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秋涛北路166号华家池总院B1层北侧B15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磋
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
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
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不需要提交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16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杨工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507号城北云合中心1幢7楼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方晨
质疑联系方式:18057185267
附件信息:
报名登记表.doc (18.5 KB)
设施清运服务服务项目(重新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2025ZDFSKQ-16-02
项目名称:华家池总院室外绿化养护及排污设施清运服务服务项目(重新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
预算金额:***.00元(标项一:236000.00元;标项二:140000.00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标项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
标项一 室外绿化养护 1项 236000.00 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
需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
标项二 排污设施清运 1项 140000.00 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
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一2年,标项二2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口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
要提供);
3.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口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口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
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
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囗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
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
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无;标项2: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
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507号城北云合中心1幢7楼]
(3)方式:以邮箱形式获取磋商文件。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费转
账凭证、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法人办理的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发至邮箱
zjzhzbdl@163.com,
(4)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本(售后不退)(转账或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10010010120101045391
(5)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秋涛北路166号华家池总院B1层北侧B153室。
五、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01月05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秋涛北路166号华家池总院B1层北侧B15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磋
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
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
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不需要提交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16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杨工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507号城北云合中心1幢7楼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方晨
质疑联系方式:1805718526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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