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物业管理及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物业管理及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温州市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物业管理及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物业管理及食堂餐饮服务项且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
网自行下载或自愿到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楼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上午9:00-11:30,下
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025-DLJC-C0138-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物业管理及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2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物业管理及食堂餐饮服务,负责局机关大楼、周宅办公点大楼1-4层的综合服务、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绿化服务、会议服务、安保服务、保洁服务、食堂餐饮服务等后勤事项。具体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本次招标报价时,按1年服务期报价,并在三年内有效,服务期限开始时间具体在合同
签订时约定。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完毕后,经验收合格且采购人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
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干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北京时间)
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或自愿到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
中城大厦8楼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03室,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03室,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
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
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浙江省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
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 22号)已分别于2022年7月1日、
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机场大道2052号-2056号
联系方式: 0577-86556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03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附件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物业管理及食堂餐饮服务项目.docx (212.6 KB)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物业管理及食堂餐饮服务项且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
网自行下载或自愿到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楼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上午9:00-11:30,下
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025-DLJC-C0138-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物业管理及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2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物业管理及食堂餐饮服务,负责局机关大楼、周宅办公点大楼1-4层的综合服务、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绿化服务、会议服务、安保服务、保洁服务、食堂餐饮服务等后勤事项。具体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本次招标报价时,按1年服务期报价,并在三年内有效,服务期限开始时间具体在合同
签订时约定。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完毕后,经验收合格且采购人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
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干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北京时间)
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或自愿到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
中城大厦8楼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03室,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03室,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
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
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浙江省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
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 22号)已分别于2022年7月1日、
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机场大道2052号-2056号
联系方式: 0577-86556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03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附件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物业管理及食堂餐饮服务项目.docx (212.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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