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2026年度嵊州市长乐镇村道日常年度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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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绍兴市 | 采购单位 | 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度嵊州市长乐镇村道日常年度养护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委托,对2026年度嵊州市长
乐镇村道日常年度养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磋商项目概况:
简要规格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描述
2026年度嵊州市长 1 1 项 *** 村道日常年度养护
乐镇村道日常年度养护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9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
00至16:30。
2.地址: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288-20号7楼)。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提供符合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
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未携带以上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报名,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采购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
绝。
四、磋商截止时间与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时30分。
2.磋商(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时30分。
3.磋商(开标)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288-20号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发布:
(1)浙江政府采购网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地址:嵊州市长乐镇政立路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288-20号7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附件信息:
乐镇村道日常年度养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磋商项目概况:
简要规格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描述
2026年度嵊州市长 1 1 项 *** 村道日常年度养护
乐镇村道日常年度养护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9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
00至16:30。
2.地址: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288-20号7楼)。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提供符合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
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未携带以上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报名,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采购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
绝。
四、磋商截止时间与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时30分。
2.磋商(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时30分。
3.磋商(开标)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288-20号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发布:
(1)浙江政府采购网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地址:嵊州市长乐镇政立路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288-20号7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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