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采购|金华市婺城区中医医院零星工程施工及零星用工服务单位选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金华市 发布日期:2025-12-07

【招标公告】招标采购|金华市婺城区中医医院零星工程施工及零星用工服务单位选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金华市 采购单位 金华市婺城区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中医医院零星工程施工及零星用工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我院将于2025年12月16日14时整在金华市婺城区中医医院住院部 0503 会议室进行金华市婺城区中医医院零星工程施工及零星用工服务单位选定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中医医院零星工程施工及零星用工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4.采购需求:
5.本项目谢绝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报名(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12月15日17时
上午:8:00-11:30
下午:11:30-17:00
(二) 报名地点:
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碧春路169号
金华市婺城区中医医院住院部5楼0504办公室
联系电话:*** 13305894842 /18257082943
(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对投标人的委托书。
(四)报名方式:
接受现场与网上报名,材料最终接收时间须在截止时间前。
网上报名:将纸质版的报名材料以扫描件的形式(PDF格式)发送至微信13305894842名称格式:“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报名项目”。请按照要求发送报名材料,否则视为报名失败,不再进行电话通知相关采购事宜。
四、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本次招标以综合评分法对项目的投标人依次作出评标结论。
(二)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得分为100分,其中技术得分70分,价格得分30分。
1.技术评定分值为70分。
2.评标人员会按评分标准(详见表)中的内容,对各投标人资信及技术标在分值范围内独立评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合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
3.各投标人技术得分由评委自行评议,技术得分评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
技术评分细则(70分):
4.价格评定分值为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的最低价者(下浮率数值最大)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30%×100
5.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投标人的总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6.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两名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如果总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由二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资信及技术标,第二部分为投标报价标。
2、资信及技术标的组成: 
(1)专家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为投标人代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即可,格式见附件);
(3)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审查材料:
3.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
3.2)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或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4)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5)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7)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5)与资信评分有关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如有);
(6)技术/服务/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7)2022年 1 月至今投标人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格式见附件,如有);
(8)投标人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9)评分标准及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如有)。
注:资信及技术标内容不限于上述内容,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及排序。
3、投标报价标的组成: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注:1.本项目以下浮率报价,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基准单价(除税价)的基础上报下浮率,下浮率百分号前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参照国家的相应标准,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市场行情、本项目具体特点和技术服务要求,对零星维修服务收费进行报价。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优惠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下浮率解释:如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0%时,原10000元的结算费按9000元结算。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优惠,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各项工作内容的价格优惠体现,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施工费、维修费、安装费、规费、人工费、福利费、津贴、社会保险费、设备及工具使用费、服装费、运杂费、装卸费、垃圾清运费、劳务费、机械费、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管理费、保险、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及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二)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投标人应按资信及技术标和投标报价标正本各壹份,副本各肆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相应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4、封面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每份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和“资信及技术标”或“投标报价标”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如未标明正本和副本或正副本标注有误的,由其他投标人代表从所有投标文件中随机抽取一本作为正本;如无投标人代表抽取,则由监管人员随机抽取。每份投标文件封面按附件内容提供。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三)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
1、投标人应按资信及技术标和投标报价标二部分分别密封封装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及技术标或投标报价标)、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代表人名称及“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六、中标后任务分配
任务分配方式(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采购人将根据任务的具体服务内容、服务难度、各定点服务单位的综合能力、工作表现、响应速度等情况择优选定进行任务分配。如定点服务单位在履行合同时,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再向其分配其它任何零星施工任务或零星用工任务。
(2)采购人不保证二家定点服务单位具体承担的任务数量以及任务的资金规模情况,且采购人不承担向中标人公布或答询有关具体的划分标准及分配方法的义务。中标人应充分考虑经营风险,并尽可能提供优惠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3)入选服务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
七、项目施工维修中的所有材料和施工维修质量均应符合下列技术规范的要求:
(一)需遵守规范:
1.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
2.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
3.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
4.国家现行的质量验评标准。
5.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二)其他
规范的获得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上述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颁布,中标人应遵照执行。
八、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具体项目的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未作特别要求的材料都需符合环保E0级要求和国家其它相关规范要求。在施工期间,采购人可根据工程需要提出要求,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材料(设备),费用差价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同时中标供应商应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中标供应商将材料品牌提前报采购人考察,经确认后方可进行采购,所有材料需经采购人认可方可进场。
九、服务和商务要求
(一)质量保证:
1.每个维修施工项目的质保期为2年及以上(其中防水工程的质保期为5年及以上),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除非采购人另有要求,质保期内所有的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结束前,须由中标供应商技术人员和采购人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中标供应商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采购人,报告一式两份。
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缺陷,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核查情况,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3.若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施工材料或产品的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及时免费更换,如发生较大质量问题则质量保证期顺延。 
(二)服务响应时间及工期要求
和采购人认定的公共安全有关及采购人认定的紧急施工及维修,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工期要求以后续采购人委托要求为准。
(三)人员要求      
1.为满足零星维修需要,投标人应根据具体项目的工程内容、规模、工期等特点配置专业岗位。
2.投标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及项目实际需要分阶段设置项目班组人员,同时人员不得低于投标承诺的到岗率。
3.中标供应商应在金华市本级范围内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服务期限内与采购人的业务联系。
4.中标供应商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需变更,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四)项目验收
零星维修项目必须符合具体项目的要求并不低于国家有关标准;维修施工及验收的要求和程序均按照国家、区域、行业颁发的现行标准、规范、程序和要求进行,并以采购方验收合格为准,中标人应按相应要求组织实施,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五)结算规则:
▲注:因采购人需要不在表中的项目内容和基准价(除税价),以采购人市场询价结果作为结算标准。中标后承接具体任务时采购人认为维修材料选用品牌达不到推荐品牌档次的,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为不影响零星工程进度,届时由采购人在推荐品牌中优先选择其中的产品作为指定品牌。未设定推荐品牌的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中标供应商将材料品牌提前报采购人考察,经确认后方可进行采购,所有材料需经采购人认可方可进场。
(1)结算要求:零星工程施工及零星用工由中标人按月汇总,报采购人核实工程量、结算单价、用工量等提供税务正式发票后予以结算。
(2)单次零星工程施工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付款方式:
①预算在1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施工(单次)结算金额=采购基准单价(除税价)(未在基准价明细表中的项目由采购人市场询价后确定)*(1-中标下浮率)*实际工程量*(1+实际税率)
②预算在1万元以下的零星用工服务结算金额=各工种的采购基准单价(除税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用工量*(1+实际税率)
金华市婺城区中医医院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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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丨后勤管理科
拟稿丨吴佳兴
二审丨芮看
三审丨孔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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