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智慧新城片区产城融合基地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浙西大道建设工程(智慧大道至衢化西路)施工[A3308010910000354001001]
【招标公告】智慧新城片区产城融合基地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浙西大道建设工程(智慧大道至衢化西路)施工[A3308010910000354001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衢州市 | 采购单位 | 衢州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智慧新城片区产城融合基地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浙西大道建设工程(智慧大道至衢化西路)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澄清修改信息
| 项目名称: | 智慧新城片区产城融合基地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浙西大道建设工程(智慧大道至衢化西路)施工 | 项目代码: | 2510-330800-04-01-467656 | ||
| 招标人: | 名称:衢州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12号7017室 | 地址:绍兴是环城西路396#5号 |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 电话:*** | 电话:*** | ||||
| 标段(包)名称: | 智慧新城片区产城融合基地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浙西大道建设工程(智慧大道至衢化西路)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3308010910000354001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智慧新城片区产城融合基地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浙西大道建设工程(智慧大道至衢化西路)施工澄清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1、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67176.1203 万元;备注:含税前暂列金 2726.336303万元(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 126.336303万元,其他暂列金额 2600万元),税前暂估价 3360万元。 2、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3.3更改为“3.3 自 2020 年 10 月 0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则指牵头人或成员)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3亿元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不含养护工程及大中修工程)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施工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交易单②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项目名称未明确标注“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则依据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进行认定:当材料显示项目设计速度≥6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须明确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的具体金额,金额未达到3亿元的不予认定),即可认定为相关业绩。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交易单或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业主证明中载明低的为准。若业绩为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承接,其证明材料中须明确体现投标人自身具体承担的工程量及对应金额。业主证明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业主证明”格式。” 3、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7176.1203万元;备注:含税前暂列金 2726.336303万元(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126.336303万元,其他暂列金额2600万元),税前暂估价3360万元。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投标人业绩改为“(1)投标人(或其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30000万元(含)-50000万元(不含)的新建或改扩建(不含养护工程及大中修工程)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施工业绩得0.5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50000万元(含)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不含养护工程及大中修工程)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施工业绩的得1分。本项不累计计分,只计一个项目得分,最高得1分。” 5、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改为“(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30000万元(不含)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不含养护工程及大中修工程)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施工业绩得1分;本项不累计计分,只计一个项目得分,最高得1分。” 6、招标文件前附表10.6特别说明的暂估价改为: “☑3.暂估价: (1)内容: 桥梁夜景亮化及装饰工程 、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滴灌系统、景观照明工程等图纸外的所有配套内容 (2)金额: 税前3360万元 (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 ; □(4)招标计划及内容: 。 ” 7、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费率计取改为:“(三)费率计取: (1)桥梁工程按照市政土建工程中“桥梁工程”类别划分,管理费和利润按中值取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9.79%(上限10.76%,下限8.81%)、规费按22.84%,标化工地增加费费率按1.65%计取; (2)道路工程、箱涵工程、道路交安设施工程、排水管网工程、海绵城市工程、河道工程按照市政土建工程中“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类别划分,管理费和利润按中值取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9.79%(上限10.76%,下限8.81%)、规费按18.75%,标化工地增加费费率按1.65%计取; (3)路灯照明工程、智能交通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按照“市政安装工程”划分,管理费和利润按中值取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7.19%(上限7.9%,下限6.47%)、规费按27.8%,标化工地增加费费率按1.72%计取; (4)景观绿化工程、苗木迁移工程按照“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划分,管理费和利润按中值取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7.37%(上限8.11%,下限6.64%)、规费按30.97%,标化工地增加费费率按1.33%计取; (5)税金根据一般计税方法计取,税率为9%。” 8、工程量清单已作为附件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9、图纸已在附件中上传 10、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并上传,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新。 11、原招标文件澄清稿与此次有不一致的,以此次招标文件澄清稿为准。 招标人:衢州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 ||||
| 行政监督机构: |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0-3056391 | ||
| 来源平台: |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5-12-03 18:57: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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