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丁桥镇2026年度违章建筑拆除工程
【招标公告】丁桥镇2026年度违章建筑拆除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嘉兴市 | 采购单位 | 海宁市丁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丁桥镇2026年度违章建筑拆除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丁桥镇2026年度违章建筑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丁桥镇2026年度违章建筑拆除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丁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丁桥镇。
2.2招标范围:丁桥镇2026年度违章建筑拆除工程,本工程施工范围丁桥镇辖区范围内甲方指定的违章建筑拆除,拆除的残值不归施工方所有。
2.3招标要求:包括丁桥镇2026年度违章建筑拆除工程,本工程施工范围丁桥镇辖区范围内甲方指定的违章建筑拆除,拆除的残值不归施工方所有。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时间至2026年12月底。
2.5合同预算价: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房屋拆除内容,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5日13时30分,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投标登记。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小型工程主体登录(新)登录”在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送达至海宁市丁桥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丁桥镇大综合一体化服务中心(电信丁桥营业厅西侧)底楼便民服务中心东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上发布。
7.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丁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丁桥镇 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恒力大厦9楼
邮 编:314413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监督部门:海宁市丁桥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海宁市丁桥镇
联系人:柴女士
电话:0573-87508931
2025年12月2日
附件2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附件下载:
丁桥镇2026年度违章建筑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丁桥镇2026年度违章建筑拆除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丁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丁桥镇。
2.2招标范围:丁桥镇2026年度违章建筑拆除工程,本工程施工范围丁桥镇辖区范围内甲方指定的违章建筑拆除,拆除的残值不归施工方所有。
2.3招标要求:包括丁桥镇2026年度违章建筑拆除工程,本工程施工范围丁桥镇辖区范围内甲方指定的违章建筑拆除,拆除的残值不归施工方所有。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时间至2026年12月底。
2.5合同预算价: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房屋拆除内容,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5日13时30分,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投标登记。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小型工程主体登录(新)登录”在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送达至海宁市丁桥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丁桥镇大综合一体化服务中心(电信丁桥营业厅西侧)底楼便民服务中心东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上发布。
7.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丁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丁桥镇 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恒力大厦9楼
邮 编:314413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监督部门:海宁市丁桥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海宁市丁桥镇
联系人:柴女士
电话:0573-87508931
2025年12月2日
附件2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房屋拆除内容(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 |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至少1个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提交证书复印件) |
| 5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 |
| 6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复印件) |
| 7 | 进浙施工备案证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
| 8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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