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花语禾府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部(地材)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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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嘉兴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花语禾府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分中心 | 项目名称 | 花语禾府工程施工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花语禾府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部
地材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22XM-HYHF-WZXJ-2025-006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花语禾府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以询比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有意向的单位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2月7日上午9:00前将报价文件(报价表及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报价大厅(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投标中心),标题格式为:编号+包件号+报价单位名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比为整体询比,询比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到站价及发站,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地材计划通知单中具体约定的时间分期交付。
3、供货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花语禾府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4、询比响应供应商注册时间需满三年。询比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省部颁布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详细技术指标相关问题,请与采购人及时联系),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材料需分多批次不同地点进场,建议投标单位进行电话咨询。
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计量方式:过磅计量.
三、结算和付款
1、结算方式:实行固定单价结算。
2、结算周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周期。
3、付款方式: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在次月内支付该周期结算货款的80 %,该供应周期结束后3个月内支付到供货货款的100%。若因卖方延迟结算或发票超期送达等原因,买方可顺延支付。
卖方承诺,如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卖方不得滥用诉权,将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程序主张权利。
如卖方违反上述约定,将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主张权利,并申请财产保全的,卖方应按照诉讼/仲裁标的额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4、支付方式: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付款包括但不限于以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铁建银信、云信、保理)等信用付款的方式向卖方进行支付(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办理前述付款方式的相关手续,否则均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机构: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分中心
采购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花语禾府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商务法定花语禾府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19049633@qq.com
花语禾府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部
地材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22XM-HYHF-WZXJ-2025-006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花语禾府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以询比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有意向的单位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2月7日上午9:00前将报价文件(报价表及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报价大厅(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投标中心),标题格式为:编号+包件号+报价单位名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备注 |
| 1 | 机制砂 | 中粗砂 | 吨 | 1450 | 花语禾府工程施工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商务大道 | |
| 2 | 回填砂 | / | 吨 | 1200 |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比为整体询比,询比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到站价及发站,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地材计划通知单中具体约定的时间分期交付。
3、供货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花语禾府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4、询比响应供应商注册时间需满三年。询比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省部颁布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详细技术指标相关问题,请与采购人及时联系),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材料需分多批次不同地点进场,建议投标单位进行电话咨询。
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计量方式:过磅计量.
三、结算和付款
1、结算方式:实行固定单价结算。
2、结算周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周期。
3、付款方式: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在次月内支付该周期结算货款的80 %,该供应周期结束后3个月内支付到供货货款的100%。若因卖方延迟结算或发票超期送达等原因,买方可顺延支付。
卖方承诺,如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卖方不得滥用诉权,将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程序主张权利。
如卖方违反上述约定,将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主张权利,并申请财产保全的,卖方应按照诉讼/仲裁标的额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4、支付方式: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付款包括但不限于以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铁建银信、云信、保理)等信用付款的方式向卖方进行支付(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办理前述付款方式的相关手续,否则均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机构: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分中心
采购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花语禾府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商务法定花语禾府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1904963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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