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2026年度保安服务及联网报警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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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金华市 | 采购单位 |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2026年度保安服务及联网报警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2026年度保安服务及联网报警服务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项目概况: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2026年度保安服务及联网报警服务。
六、预算金额:人民币73.32万元。
七、申请理由:
本次采购项目为2026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各网点保安员10名及联网报警共11套。
一、政策依据:根据“金华银行采购方式与流程”中第七条第一项“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永康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长期与我行合作,对我行内部结构、运行模式等都非常了解,考虑到我行金融安全等级高,保密性强,从业人员相对稳定等因素,本次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单一来源理由:永康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系永康市唯一一家国有安保公司,该公司已与我行合作多年,且该公司为永康市公安局指定金融系统联网报警运营单位,要求从业人员信息化、智能化专业操作熟练,该公司管理水平较好,技术服务先进,派驻的保安工作积极,责任心强,联网报警设施设备人员强大,各网点负责人员工对该公司的服务均有良好的评价。
八、拟定供应商:永康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九、专家论证意见:请下载附件。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市纪委市监委驻金华银行纪检监察组处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华丰中路19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579-82178990
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路408号润和楼B座5楼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1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2026年度保安服务及联网报警服务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项目概况: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2026年度保安服务及联网报警服务。
六、预算金额:人民币73.32万元。
七、申请理由:
本次采购项目为2026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各网点保安员10名及联网报警共11套。
一、政策依据:根据“金华银行采购方式与流程”中第七条第一项“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永康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长期与我行合作,对我行内部结构、运行模式等都非常了解,考虑到我行金融安全等级高,保密性强,从业人员相对稳定等因素,本次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单一来源理由:永康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系永康市唯一一家国有安保公司,该公司已与我行合作多年,且该公司为永康市公安局指定金融系统联网报警运营单位,要求从业人员信息化、智能化专业操作熟练,该公司管理水平较好,技术服务先进,派驻的保安工作积极,责任心强,联网报警设施设备人员强大,各网点负责人员工对该公司的服务均有良好的评价。
八、拟定供应商:永康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九、专家论证意见:请下载附件。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市纪委市监委驻金华银行纪检监察组处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华丰中路19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579-82178990
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路408号润和楼B座5楼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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