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乡村环境及公共配套设施提升、
农文旅产业提升项目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25】号)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海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电子签章)
202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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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80 第六章 图纸...................................................................................................................................... 85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8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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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乡村环境及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农文旅产业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乡村环境及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农文旅产业提升项目已由东发 改备案2404-330783-04-01-325944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
***,招标人为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村民委员 会,委托代理机构为金华市海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安工程造价1237.8722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东阳市 虎鹿镇蔡宅村乡村环境及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农文旅产业提升项目,建筑总面积3612. 73平方米,其中地下1015.66平方米,地上2597.07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其 他附属及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为1237.8722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 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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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投标人须提供 2025年 月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 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注:原则上开标时间为周一周二的项目采用上周一资质动态核 查结果,开标时间为周三、周四、周五开标的项目采用本周一资质动态核查结果。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 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完成过 / 业绩(仅适用于国家对投标人 无资质要求的情形)。证明材料需提供:/ 。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安全员在承诺书中作出 承诺,标后配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
标准(试行)》未作规定的情形)。
职称(仅适用于《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
如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 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 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 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近 3个月(2025年8月-10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 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 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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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2月1日(近三年内)起至投标截止日 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 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或 项目负责人)不在被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 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 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②开标当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 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 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 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自行下载。
时 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月 日 分。
5.4以正式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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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月 日
时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
统(网址)。
6.2开标时间及地址:2025年 月 日 时 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东阳分中心 (广福东街与艺海北路交汇处东阳市总部中心B幢西区10楼)开标室。
6.3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后,应根据系统提示在 30分钟倒计时内解密,超过时间
不进行解密而无法进入评标环节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
理机构或软件公司。
6.4开标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应使用钉钉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开标直播群。
6.5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请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为确保使用效果,建议选择谷歌浏览
器登录,且提前检验能否用CA锁正常登录。
7.监督部门及投诉受理联系方式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9-86691080 邮箱:3072662872@qq.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
联系人:蔡一龙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海晟建设管理有限公 司 地址:东阳市汉宁东路107号二楼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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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负责人:杜海平
电话:
*** 邮箱:/
电话:
***
邮箱:
2025 年 月 日
本项目为新系统项目,各投标单位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本项目采用金华市县一体电子招投标新系统,使用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招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2.8.2版本号) ,投标人可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资料下载区下载工具。
2、投标文件工具服务支持:4000166166转 7转1(8:30-20:30),4000166166转3加区号(20: 30以后)
3、招标代理公司使用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招标工具(2.8.2版本号)编制完成后缀 名为“.JhZbs ”的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并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该文件内含工程量清单及word版 招标文件。
4、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后缀名为“.JhZbs”的电子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使用 2.8.2 版本号投标工具编制后缀名为“.JhTbs ”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
5、投标企业必须将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后缀名“.JhTbs ”、后缀名“.JhBfTbs”)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
6、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系统,各参投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⑴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流程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书。投标单位在上传标书时 必须将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后缀名“.JhTbs”、后缀名“.JhBfTbs ”)上传,若后缀名为“.Jh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可以启用后缀名“.JhBf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
⑵由招标代理发起标书解密后各参投企业应在 30 分钟内完成标书的解密。建议参投企 业应在开标前提早确认 CA 锁是否能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在开标时 间截止前进行签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
。若不能登录,及时联系技术人员057 9-86691821
⑶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入 时,按无效标处理。
7、业务系统使用请咨询 0579-86691821,QQ 请咨询:800181896 选择金华地区(正常工 作时间 在线8:30-17:00);招投标工具及上传招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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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0166166 转 7 转1(8:30-20:30),4000166166 转 3 加区号(20:30以后),QQ 请咨询:4000019090。
8、评标专家将使用新版评标系统对各企业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可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中 浏览招标 文件。如已注册账号且办理过浙江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在市本级交易平台均可直 接绑定使用, 无需另行付费(咨询电话: 0579-86691821), 可通过账号登录金华市市县一 体公共资源全流程 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
)下载招 标文件;
9.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刊登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的公告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下本项目的补 遗文件 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责任。
9.3.采用电子保险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需使用CA锁办理,缴纳后进入“金华市市县一体公 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 ”复核是否缴纳成功,若未缴纳成功请及时与0579-86691821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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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 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 联系人:蔡一龙 电话:*** 邮箱:/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金华市海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东阳市汉宁东路107号二楼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653354149@qq.com |
| 1.1.4 | 工程名称 | 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乡村环境及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农文旅产业 提升项目 |
| 1.1.5 | 建设地点 | 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 |
| 1.1.6 | 工程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 例 | 建设资金来自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 □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日历天 |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定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1.4 | 投标人资格要 求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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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 |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 须 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 |
| 1.9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11 | 招标工程是否 允许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 |
| 1.12.2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 ☑招标控制价及明细 □其他:/。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 2025 年 月 日 17 时,投标人通过金华市市县一 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上提出。 |
|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 1.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 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在 公布,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 易综合系统(网址 )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个日历天的,招标人将顺延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 止时间。 2.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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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式 发出。 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 注 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 自行下载。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澄 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 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 的,责 任自负。 |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 件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在 公布,并以电子文件形 式 上传至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供投标 人下载。 |
| 3.1 | 投标文件的组 成 | 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
| ☑技术标(适用于明标), □技术标(适用于暗标),暗标编制要求: / ;□其他投标资料:/。 |
| 资信标, □其他投标资料:/。 |
| 资格审查资料, □其他投标资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
| 3.2.3 | 工程量清单计 价方式 | 综合单价法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招标控制价 1237.8722 万元(其中暂估价 523217.44 元,暂列 金 / 元)。 2.最高投标限价 1202.3057 万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下浮 3%(暂 估价、暂列金不下浮)后的值作为最高投标限价。其计算公式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估价-暂列金)×0.97+暂估价 +暂列金】 3.☑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5%作为风险控制价1021.9598万元)。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 他要求 | ☑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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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其他:/。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4 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 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缴纳截止时间:2025 年 月 日 时 分(以到账时间为 准) 二、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 标 保证金: 1. 以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账 户 全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 号、 开户行信息获取方式: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 程电子 交易综合系统 ”,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 列表里找到 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 ”,点击“银行转 账”获取缴纳 订单,选择订单中的一个子账号,线下完成转账递 交;投标人在转 账时请按照“缴纳订单 ”中的信息填写收款账号、开户行信息。 注: (1)缴款子账号根据不同项目(标段)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 项 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 均视 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 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579-86691821 2. 数字保函缴纳: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 易综合系统 ”,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 ”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 参 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 ”,点击“数字保函”按钮跳 转至 数字保函平台并按系统提示完成购买。 注: (1)投标人应当以基本账户购买数字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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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数字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 视 作无效; (3)投标人不按流程操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记录数字保函信息的,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 性担保公司保函)缴纳: 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纸质保函 ”按钮并确认采用此方式 递交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 保函上须明确注明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额度须满足投标 保证金额度要求。 出具保函的银行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出具保函的单位须为银行或保险公司或融资性担保公司; (2)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 (3)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不符 合上 述条件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纸质 保函方式 投保的,须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携带纸质保函原件至开 标现场并提交 给招标人。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确认纸质保函属 实有效的,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4.信用免缴: /,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 ”,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 入项目 ”,点击“信用免缴 ”按钮并确认采用此方式 缴纳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等级以投标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jsj.jinhua.gov.cn)公布的 最新一个季度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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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4 | 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的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隐瞒不报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 项 目负责人的情形。 3.其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放弃 中标造成的实际损失,如重新招标的费用,项目延误带来的损失,差价损失以及因项目延误带来的其他直接和间接损失等。相关 行政监督部门有权对上述行为处以罚款,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禁止一定时期内参加相关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 提 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5)以信用免缴形式,如投标人出现应当被扣除投标保证金的情 况, 将在十五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补交保证金,否则接受企业信用评价 等级降级处罚,同时允许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投标人提起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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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资格审查证明 资料 | 1.投标人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复制 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 复制件。 提供投标人 2025 年 月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 系统 ”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注:原则上开标时间为周一周二的项目采用上周一资质动态核查 结 果,开标时间为周三、周四、周五开标的项目采用本周一资 质动态 核查结果。 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 全 生产的副经理)A 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 任命书 复制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专职安 全 生产管理人员B 类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 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 证明材料为 准)、 □职称证书。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系统信 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 料为准。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全 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 文件规定。 4. □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承诺书。 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 险 保单或保证金联保证明的证明材料)。 8.财务状况:《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9.业绩汇总表。 ☑10.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近3个月(2025年8月-10月)及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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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的养 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 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
| 3.7.3(1) | 电子投标文件 签字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 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 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 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 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 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 3.7.3(2) | 电子投标文件 制作 | 本项目采用金华市县一体电子招投标新系统,使用广联达科技股 份 有限公司的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2.8.2版本号),投标人可 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料下 载区下载工具。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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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3(3) | 证书证件及业 绩证明文件要 求 | □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 依据。 其他:/。 |
| 4.1.1 | 电子投标文件 密封、标记和 电子投标加密 要求 |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 件上传截止时 间 | 详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 4.2.2 | 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平台 |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 合系统 。 |
| 4.2.3 | 投标文件退还 |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其他:/。 |
| 4.2.5 | 电子投标文件 的拒收情形 |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 上传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5.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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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 开标时间和地 点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东阳市总部中心 B 幢西区 10 楼开标室。 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不见 面 开 标 大 厅,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网 址: 。 4.其他:/。 |
| 5.2 | 开标程序 | 1.投标文件开启顺序:先开商务标、再开技术标、资信标、资格 审查。 商务标评标基准价 K 值应当在商务标符合性评审完成后由招标人 代 表在开标现场抽取。 2.由招标代理建立钉钉群,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扫描招标公告中的 二 维码进入直播群。开标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3.由代理公司(或软件公司)在系统中发起解密,投标单位自行 解密。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后,应根据系统提示在 30 分钟倒计时 内解密,超过时间未完成解密而无法进入评标环节的视为投标无 效。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公证机构 ☑代理工作人员将现场宣布解密情况。 4.系统进行智能检测是否存在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文件制作机器码(指硬盘号、MAC地址和CPU号)相同;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 标系统确认,采用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投标人递交两份或 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上情形的,经评标委员会核实 后否决其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程序对各电子投 标 文件进行评审。 6.宣布开标结束。 7.以上环节均由行业监管部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代表、 □公证处共同监督见证下进行。 8.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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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 特殊情况处置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 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2.开标特别说明: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 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 件;投标人的“.JhTbs”无法解密,且未上传“.JhBfTbs”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 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 标文件。 3.其他:/。 |
| 6.1 |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共(5)人。其 中 招标人代表(1)人;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 家(4) 人【其中:经济专家(1)人,建筑工程技术专家(3)人 ,其他专家/ 人】;异地远程评标专家随机抽取人(其中:经 济专家( / )人, 技术专家(/)人,其他专家(/)人);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组长 1 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主持评标工作。 注:评标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
| 6.3 | 评标办法 | 金华市建设工程施工类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二): 投标人总得 分=商务标评分 92 分+资信标评分 8 分。 |
| 6.3.1 | 评标基准价的 确定方法 | 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详见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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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2 | 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 | □不采用评定分离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依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 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原则上按以下规定处理:注:出现特殊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有效投标人为1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 3.有效投标人为2家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所有投标人。 4.有效投标人为3家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5.有效投标人为 4 至 5 家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评标 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6.有效投标人为 5 家以上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评标 委员会推荐 5 名中标候选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 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 定 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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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 司 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出具银行保函、保险公司 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需满足以下条件: /)注:若采用现金转账,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历天内缴纳至招标人指 定账户,若采用银行保函或保单,则在中标通知书发放15日历天 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函、保单,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 中标人资格。 |
|
| 8.1 | 重新招标其他 情形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 工程规模不符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8.2 | 不再招标的情 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 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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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需要补充的其 他内容 | □公证机构:/。 行政监督部门: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投标监管联系方式:0579-86691080。 招 投 标 投 诉 受 理 联 系 方 式 : 0579-86691080 ,邮箱: 3072662872@qq.com。 |
| 10.1 | 商务标编制 相关规定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 理 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 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
| 10.2 | 投标文件的澄 清、质询 |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1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 未 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 权否决 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 作为投标人 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 要 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 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
| 10.3 | 发放中标通知 书前核查 | 1.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将组织: (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 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 于“合 格”状态。 (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 其他”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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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 | 陈述和答辩 | 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初步评审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 项目负责人。 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验 证身份并签到,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核验不通过的,视为自动放 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 0 分处理; (2)答辩开始前正式通知项目负责人参与答辩,并在核对身份后 集中监控,项目负责人须在收到通知后 15 分钟内参与答辩,同 时上交通讯工具,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该项按0分处理。 (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 辩。 4.陈述和答辩地点:/。 5.陈述和答辩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 拟定。 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 携带资料。 |
| 10.5 | 在建合同工程 的认定及变更 证明 |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 ”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 担 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 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 工 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 订日期 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 除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 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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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 供 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 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
| 10.6 | 否决投标的情 形 | 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 程 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智能检测内容: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指硬盘号、MAC 地址、 CPU 号三项均相同); 2.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采用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 编 制; (二)初步评审内容: (初步评审内容已包含在各评审环节中) (三)技术标评审内容: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法 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的 (适用于技术标采用明标的); 2.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及说明不能满足要求的; 3.主要施工方案不可行的; 4.工程质量保障措施不可行的; 5.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不可行的;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不可行的; 7.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不能满足要求的; 8.主要施工设备配置不能满足要求的; 9.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分的施工组织方案不可行的; 10.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暗标要求编写的(适用于技术标采用暗标 的);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提交投标资料的; 12.未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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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4.其他:/。 (四)资信标评审内容: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法 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 ”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的; 2.未按要求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3.未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其他:/。 (五)商务标评审内容: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法 定 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 ”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的; 2.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含多 份投标函中报价不一致的),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提交投标资料的; 4.未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 5.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 施 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 的; 6.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7.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 特征描述)的; 8.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注:暂列金额及专业工程暂估价由系统清标,其他暂估价由评标专家 核对。 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 其 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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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于其 成本价的; 10.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 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 1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 行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 不接受 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 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12.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13.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要求的; 14.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6.其他: (六)资格审查内容: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法 定 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 ”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的;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3.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 许 可证(若有)、业绩条件(若有)的;投标内容不符合本招标 文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范围;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 2025 年 月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 ”状态 的 (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招标文件规定的区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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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6.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如有); 7.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投标承诺书的; 8.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其他: /(七)其他: 1.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 2.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 面 询问核对。 |
| 10.7 | 特别说明 |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 容 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2.价款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施工过程分段结算:□房建工程分段节点按 划分(节点划分 :如可按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工 程划分,或分专业、分单项等);□市政工程分段节点按划分(节点划分:如道路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 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市政工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 节点;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程划 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桥梁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 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 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 /。4.□实施 BIM 的内容: 5.☑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 人 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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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重新 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6.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 □7. 省外企业中标后,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 8.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 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9.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10.其他: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通知书发布前,中标单 位应向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 中心 等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 签章处进 行签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与内容相 一致,投标文 件的水印码必须和投标文件电子版中的水印码一 致】 5 份。 |
| 10.8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
| 10.9 | 交易服务费 | 中标单位和招标单位按规定向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缴纳服务费(按东价(2018)25号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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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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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 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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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
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
1.12 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 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
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
的量化。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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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规范;
(6)工程量清单;
(7)图纸及其他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 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 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2.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不具备法律效力。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 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 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 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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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组 成, 具体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目录内容。
3.2 投标报价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投标人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 要求。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 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并报价。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6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 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所需的费 用,并考虑风险因素,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即:综合单价=规定计量单位项目人 工费+ 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材料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机械使用费+取费基数×(企业 管理费率 +利润率)+风险费用。
3.2.7 本工程招标工期要求为150日历天。投标人必须考虑因缩短工期所发生 的夜间施工费、周转材料及因中小型机具一次投入量大等而增加的费用(即缩短工 期增加费)并填报。如投标人未填报缩短工期增加费的,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 他报价中。
3.2.8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 工费、临时设施费、施工现场消防要求及扬尘处理等发生的费用)报价不得低于投 标总价的2.0%,并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规定的弹性费率下 限的计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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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规费和税金的取费。规费政策平稳过渡期内不得低于下表费率的30%,否则做废标处理;税金没有计取或未按下表费率计取的作废标处理(下表中的计取 基数按浙江省建设施工取费定额(2018版)及有关规定)。
| 名称 | 规费(%) | 税金(%) |
| 建筑工程 | 25.78 | 9.00 |
| 安装工程 | 30.63 | 9.00 |
3.2.10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3.2.11 本工程的预算造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 件编制:
1、 建设单位提供的北桥中七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设计文件、图纸答疑回复、主要材料询价表、情况说明;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
4、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5、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6、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
7、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8、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9、 《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0、《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1、《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2、《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13、省、市有关造价方面的文件和规定;
3.2.12 本工程预算的取费标准:1、本工程取费按各专业工程中值取费:组织
措施费按非市区一般工程中值计取(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标化工地增加费):土
建工程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等工程中值计取,企业管理费16.57%,
利润8.1%;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非市区工程中值9.12%计取,规费按房屋建筑及构
33
筑物等工程工程标准费率25.78%计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0.11%计取;税金按9% 计取;市政土建工程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按道路、排水按道路、排水、安装工程中值 计取,企业管理费17.04%,利润9.99%;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非市区工程中值8.4% 计取,规费按市政土建工程标准费率18.75%计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0.13%计取;税金按9%计取;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 通信安装工程中值计取,企业管理费21.72%,利润10.4%;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非 市区工程中值6.81%计取,规费按、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 标准费率30.63%计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0.13%计取;税金按9%计取;景观工程 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按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中值计取,企业管理费18.51%,利润 11.07%;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非市区工程中值6.12%计取,规费按园林绿化及景观 工程标准费率30.97%计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0.15%计取;税金按9%计取;主要 材料价格按2025年9月份《金华造价信息》信息价、《浙江造价信息》信息价计算,市政工程中的黄砂(净砂)价格按财政发布的计价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二期)机制砂计入,无信息价的材料按市场询价或暂估价计入;2025年第9期《金华造价 信息》、《浙江造价信息》及市场价、2025年第9期人工价格信息;疫情常态化防 控、“智慧工地”相关费用暂按《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 知》2022年3月 24 日计入,若实际未实施,结算时予以调整;浙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 知》;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规范和相关法规规定;其他相关的工程预算资料。
3.2.13 本工程预算的依据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参照GB50500-2013《建设工 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编制。
3.2.14 本工程预算经审定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公布预算价,经审定后 的工程预算价为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的依据。
3.2.15 招标人对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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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 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 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 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 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缴 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 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 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3.1 招标项目无异议或投诉的,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后退还;招标项目有异议或投诉,但处理所需时间较长的,招标人将酌情退回与异议 或投诉无关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3.4.3.2 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 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目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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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 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 间插字或删除。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 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投标人应按电子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若有)内容,通过“投标工具 ”分 别编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并生成电子标书。编制完成后通过“投 标工具”合成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含企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介质)进行签 章和加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为“.JhTbs”),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 传至开标服务器。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后,应根据系统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内解密,超过时间不进行解密而无法进入评标环节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如 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不按本项规定制作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②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标书时,应分别将电子标书包括的各部分内容(含与投标相 关的证件、文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导入到“投标工具”指定位置。由于导入位置不正 确,造成评审内容与投标人导入的标书内容不对应,评标专家无法进行评审的,按否 决投标处理。
③投标人应将最后一次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开标服务器,如果要重新编制 电子标书,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上传,新上 传的文件会覆盖之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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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投标人在编制商务标投标文件时,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 清单项目及变更书面通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一致(包括清单排序、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⑤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录入“金华市市 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的,按否决投标处理。如经查实属故意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 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7.5 其他: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标书无法录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无法对电 子标书进行评审的,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如经查实 属故意废标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 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 为撤回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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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 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 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 ”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 为评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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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A)不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 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 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 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7.2(B)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7.2.1 定标方法采用: □直接票决法;□逐轮票决法;☑集体议事法;□其它。
7.2.2 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2.1 定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2.3 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定标原则:
(1)定标应遵循机会平等、权责对等、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2)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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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定标程序: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2.6 评标结果公示
7.2.6.1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本章第7.1条规定的媒介公示不少于3日,截止时间 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交异议书,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异议处理不满意的,可在招标人异议回复或明确 拒绝异议受理后十日内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书。
7.2.6.2 评标结果未被质疑、投诉的,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向拟中标人发放中标通 知书,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中标结果。
7.2.6.3 评标结果被质疑或投诉,使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格的,按以下 原则处理:
(1)所有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2)剩余中标候选人为两家时,中标候选人不另行替补,可按程序进入定标。(3)剩余中标候选人为一家时,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6.4 定标结束后3日内,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指定交易平台公告不 少于3日。
7.2.7 定标报告
(1)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 成员签字。
(2)定标报告应包括内容: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定标程序;定标结果;定 标委员会名单。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 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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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缴纳,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 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出现本章3.3.3项特殊情况,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4)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不再招标的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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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 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 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 异议
(1)投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二条、第四十 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是投诉的前提,未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投诉概不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对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 提出投诉,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应在规定期限提出,逾期 概不受理。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应当在开标 现场直播群(或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 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 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及时 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并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 书面答复,对3日内难以查实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异议的书面答 42
复,查实后应及时作出书面答复并及时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未作出答复前,应当暂 停招标投标活动。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自招标人作出答复的次日起10日内以 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4)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书面异议材料按照投诉书的要求执行。
(5)异议人单独或者在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同时,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异议 书的,不得视为已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 日。
9.5.2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 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照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 的 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 复期 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 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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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项目名称)施工开标记录表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
(一)唱标记录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承诺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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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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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
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予以回复。
问题:1、
问题:2、
.......
(工程名称)评标委员会
年 月 日
45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6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建设的位于(地点)的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层数、跨度、管径、
长度等),招标内容及范围为。于 年 月 日公开开标后,已完成评
标工作,并经过3日公示无异议,现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项目负责人为,
中标价为(币种,金额,单位),大写,中标总工期为 日
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标准。
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年月日时分前到(地点)与招标
人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招标方提
交履约担保。
|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 20 年 月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 20 年 月 日 |
| 交易见证单位:(盖章) 该项目已进场交易 20 年 月 日 | 监管单位:(盖章) 20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八份
47
附表五: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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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六:异议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
年 月 日
| 异议提出人 | 名称 | (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人* | (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 | 职务 | |
|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手机电话: |
| 异议受理人(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异议的基本事实 |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 有效线索和相关 证明材料(可以 另附材料) | |
| 备注 | |
注:异议人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七部委第 11 号令)规定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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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七:投诉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书
受理单位:年 月 日
| 投诉人 | 名称 | (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人 | (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 | 职务 | |
|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手机电话: |
| 被投诉人 | 名称 | |
| 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投诉的基本事实 |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 有效线索和相关 证明材料(可以 另附材料) | |
| 备注 | |
注:投诉人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七部委第
11 号令)规定提起投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诉,将不予受理: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
无任何利害关系;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
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
超过投诉时效的;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
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5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金华市建设工程施工类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二)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的 实质性内容。
一、评标程序
(一)商务标评审;
(二)评审区间确定;
(三)初步评审;
(四)技术标评审;
(五)资信标评审;
(六)投标人总得分计算;
(七)资格审查;
(八)推荐中标候选人;
(九)出具评标报告。
二、商务标评审(92分)
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 比分析。投标人存在初步评审或商务标评审中否决投标的情形的,商务标评审不予 通过,否决其投标。
商务标得分=商务总报价评分 82 分+报价质量分 10 分。
计算过程中各项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一)商务报价评分(82分)
51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最高投标限价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即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调 整系数(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
2.调整系数=(100-K)%,K为Z.XY,K值在Z.00~Z.99范围内随机抽取产生。
X、Y分别从0~9中抽取;
Z值的确定: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Z值确定为7 。
报价分的确定: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2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 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 1 分,即商务总报价得分=82-|投标报价-评标基准 价|/评标基准价×100×1;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 2 分,即商务总报价 得分=82-|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 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精度保留到元,除计算差错外,评标过程 中基准价保持不变。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 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 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二)报价质量分(10分)
| 报价质量 分 (10分) | ①投标报价大小写不符,但未达到否决投标规定的,扣1分;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算术性错误,但未达到否决投标规定的,扣1分; 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综合单价未填报的,但未达到否决投标规 定的,扣1分; ④其他:主要材料、设备要求一览表,品牌或规格有要求的,未响 应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 注:异常报价按以上评分原则进行统一扣分,扣分总值累计大于10 分的,按10分扣。其中①~③项由系统辅助审核,第④项(如有),由评标委员会手工评审。 |
三、评审区间确定
52
1.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30个时,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
2.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30个时,确定商务标得分前30个(含并列)的投 标人进入评审区间,若第30个投标人商务标得分存在并列情况时,与第30个商务标 得分相同投标人全数入围评审区间。
四、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若有投标人未通过初步 评审的,不再替补投标人。
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的情形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五、技术标评审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的情形的,技术标评审不 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六、资信标评审(8分)
(一)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3分)
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投标人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得3分;C级得2.5分;D 级得2.0分;E级得0分;未取得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得1.0 分。
(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5分)
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的得5分;项目负责 人信用等级D级的得4.8分;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E级的得4.6分;未取得与招标项 目相同专业类别信用得分的项目负责人得4.2分。
评标时,投标人信用等级、类别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 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 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金华市东阳市
(三)资信标得分=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3分+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5分。
七、投标人总得分计算
投标人总得分=商务标评分 92 分+资信标评分 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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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一)候选人入围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候选人入围。如出现总得分 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候选人入围次序:
1.投标报价低者;
2.若投标报价相同,由招标人代表用随机方式确定。
(二)候选人数量确定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按《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评定分离 ”操作指引(试行)》 (浙发改公管〔2023〕256 号) 相关规定 执行。出现特殊情况的,原则上按以下规定处理:
1.投标人少于 3 家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有效投标人为 1 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
3.有效投标人为 2 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
4.有效投标人为3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5.有效投标人为4至5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6.有效投标人为 5 家以上时,评标委员会推荐 5 名中标候选人。
7.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不得泄露。
8.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9.定标委员会采取集体议事法,最终确定中标人。
10.①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履约能力审查的候选人为中标 候选人。
②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或投诉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中标候选人入围数量 不再替补。
③所有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三)候选人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入围候选人的企业及拟派项 目经理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取消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候选人资格,并按本
54
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选出新的候选人进行替换。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的情形的,
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四)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九、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的商务得分明细的汇总、
技术内容、评标过程、投标人的优劣对比分析、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基本结论、
存在的问题和评标专家的不同意见。评标报告应经评标委员会所有专家签字,在
评标结束时当场提交给招标人。
十、公示考察
10.1评标结果公示
对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
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2考察(质询)
10.2.1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 。考察(质询) 组成员按《浙江省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操作指引(试行)》规定进行组建。
10.2.2考察(质询)组成员对所有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质询),了解中标候选人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履约能力、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形成 考察(质询) 报告。
十一、拟中标人的确定
11.1定标时间:详见评标结果公示。
11.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1.2.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11.2.2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定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定标、掌握定标进程、主持考察(质询)、编写定标报告等工作,定标委员会组长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 权利。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1.3定标要素及定标资料:
55
11.3.1考察质询报告内容:①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②企业信誉;
③ 企业实力;④价格因素;⑤投标方案优劣。
定标要素:1.考察(质询) 报告、2.投标方案优劣。
定标资料是定标委员会定标的唯一依据,定标资料包括: 考察(质询) 报告、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
11.4定标原则与标准
定标委员会应当根据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定标。
11.5定标程序
11.5.1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束当日,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宣布下列事项:①定标会议在项目评标结束后召开(一般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②中标候选人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两份)须在定标会议开始前以快递方式提供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在定标前密封保存)。
③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
11.5.2定标会当天,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方式确定定标委员会成员。
11.5.3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应采取以下方式之一确定中标人:集体议事法。①定标会议召开,招标人确认投标文件完整。
②定标委员会 5 位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进行查阅。③定标委员会集体对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商议。
④定标委员会从进入票决程序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投票表决方式确定2名中标 候选人,再以集体商议方式确定中标人。票数并列时,并列者均列入集体商议。
⑤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独立行使投票权;定标委员会每位成
员勾选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各成员签名
后将选票折叠交给组长。
⑥组长指定三名成员分别担任唱票员、统计员、监督员。
11.6完成定标报告
56
11.6.1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签字。
11.6.2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
(2)定标程序;
(3)定标结果;
(4)定标委员会名单。
11.7宣布定标结果
11.7.1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宣布定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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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
范文本)》(GF-2017-0201)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58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乡村环境及
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农文旅产业提升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
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乡村环境及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农文旅产业
提升项目。
2.工程地点: 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东发改备案2404-330783-04-01-325944文件。
4.资金来源: 自筹 。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5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
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现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标准。
59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60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
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
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
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
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发承包双方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十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六 份,承包人执 二份。
行业主管部门、东阳市财政局、东阳市审计局、交管办、代理公司各执一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住 所:住 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 话:电 话:
61
传 真:传 真:
账 号:工程款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农民工工资账户: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62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
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履行合同
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
提供的施工场地。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依据设计图纸确定。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
1.3法律
63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如《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省、市地方政府颁发的地 方性法令、法规及文件等。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国家及本工程所在地、行业的有关标准执行。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不另行提供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不另行提供;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另行提供。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执行通用条款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进场前一周内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标准图集由承包人自备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施工图(含勘察文件)及效果图、地下管 线资料等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专项施工 方案、人员到岗、设备配备情况、工程款申报计划;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进场前一周内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一式肆份 ;
64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本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现场代表)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总监及其指定的授权代表)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发包人指定的场外道 路至场内道路,以及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并承担相关手续费 用和建设费用。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用地红线范围内为场内交通,其余 为场外交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 定: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执行通用条款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
65
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
执行通用条款。
1.11.2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单位必须对本工程
相关资料做好保密工作。
1.11.3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能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
事项。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
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15%及以上时,应
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9.3条规定调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现场代表;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做好现场全过程协调、监督、
签证等管理工作及技术服务工作,行使工程质量管理、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量确
认、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材料价格的签证、工程价款的拨付等工作。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场地于 年 月 日前移交完
66
成,满足开工条件。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
发包方指定接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
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每月底自行向供水供电单位缴纳水电费;2.其他执行通用
条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合同签订后,提供与履约担保对等
的工程支付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单)或现金。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施工资料、
管线测绘数据CSV压缩包、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肆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及电子文档。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双方另行确定。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67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本工程实施,全面履
行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要求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同投标文件承诺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
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发包方处项目经理擅离天数乘人民币2000元/
日历天的违约金。
3.2.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变更项目经理,
按合同总价的 1.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不可抗力除
外),经发包人同意并向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后可进行更换项目经理,同时向发包人
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0.75% 。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不得低于原项目经
理资质等级。
3.2.4 发包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项目经理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
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每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且承包人应
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项目班子成员因意外死亡不进行处罚。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
订后7天内,由承包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组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 。
3.3.3 发包人有正当理由认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无正当
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处以人民币2万元违约金。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监理工程师批
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变
更项目技术负责人,按合同总价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擅自变更其他项目班
68
子成员的,按合同的总价的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不 可抗力除外)。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同意更换技 术负责人的,按合同总价的0.5%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经发包人同意更换其他项目 班的子成员的,按合同总价的0.25%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更换后的项目技术负责 人或其他项目班子成员资质等级不得低于原技术负责人或其他项目班子成员职称等 级。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带班生 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80%,工程其他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每月出勤均不少于 22天,发包人根据每月考勤,缺勤或擅自离岗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 项目班子成员按2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3.6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 事故发生,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违约金由承包人缴纳,人员变更的违约金在办理变更前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缴 纳,人员违约金按每检查一次处理一次当月结算,都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缴纳,不 得在工程款中扣除。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未交付使用前 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费用含在承包人 投标报价中。
69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合同签订前,提供合同价款2%
的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单)或现金。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详见
监理合同。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
项进行确定:
(1)/;
(2)/;
(3)/。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根据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70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共同检查前24小时
书面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12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2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
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
2018)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
求, 自费承担安全保卫工作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情
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各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 JGJ146-2013)标准。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浙江省、金华市文
明生产措施费管理规定。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
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7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
后7日内,逾期视为认可。
71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
到后5日内,逾期视为认可。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6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
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
资料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天。
7.5 工期延误
7.5.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形: 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
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
④不可抗力,或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需要延长工期的,
可按发包人、监理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后的书面签证予以顺延。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合同工期,提
前或按期完工,工期不奖不罚;若承包人达不到本工程施工工期的要求,延误 10 天
内每天向发包人支付 5000 元违约金;延误 11-30 天每天向发包人支付 10000 元
违约金(含前面的 10 天);延误 30 天以上每天向发包人支付 30000 元违约金(含
前面的 30 天);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承包人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缴
纳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若中途实际施工进度严重延期影响进度工期 20%及
以上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支付工程款。
72
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承包人必须按浙江省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安全文明施 工,工程竣工时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清、障清,若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 规定,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承包人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缴纳相应发生 的实际费用。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1%。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持续高温:连续三日日最高气温38℃以上;
(2)持续低温:连续三日日最高气温0℃以下;
(3)暴雨天气:日降雨量50mm,雨日超过1天及以上,或降雨强度大于20mm/h;
(4)大风天气:日风力在6级以上且持续时间不少于4小时,或阵风大于8级以 上台风灾害;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日降雪量4cm及以上;
(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异常恶劣的气候数据以工程所在地气象部门资料为准。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73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工程变更按照东政发(2016)
36号文件、东政发(2017)48号文件,承包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或变更。未经审
批的工程量变更一律不纳入工程款结算,但减少的价款仍将在工程结算中扣减,对此
引起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问题一律由承包方负责。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合同中已有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按已有的综合单
价计算。(2)合同中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
单价计算确定。(3)合同中没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按标底编制依
据编制单价,经发包人按《东阳市政府性投资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工程变更管
理办法》中的程序审核后,并以发包方编制的预算价与承包方的投标价之间的差额
与预算价的比率作为优惠下浮后,作为该项目的结算单价。(4)由于清单项目中项
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
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5)但以上议定的单价不能高于本项中标报价单价和浙江省
及金华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确定的单价。
74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应按《建设工
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9.3条规定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工程量增加或减少15%及以上时,应
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9.3 条规定调整。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
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 种方式确定。详见通用
条款规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3 种方式确定。
详见通用条款规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照东财建(2009)526号文件《关
于加强东阳市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意见》规定执行。
10.9暂估价由发包人按实签证,属于法定范围的按规定执行。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材料按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
23号专题会议纪要执行、人工按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29号专题会议纪要
执行。
75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2.1、单价合同(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施工机械 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风险因素 ,在风险范围内不作调整。但符合专用 条款11.1条规定的可以调整。
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固定单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量 按实结算。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因素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已包 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列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一)工程量的调整:
项目的工程量依据约定的计价规则按实调整;(二)单价的确定
根据合同专用条款11.1执行。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本合同专用条款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 。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且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进场、临 时设施搭设完毕后,发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按本合同专用条款 12.4 执行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支付预付款时需提供同等金额不可撤销的银行或保险公 司的预付款保函。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图纸及变更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浙江省、金华市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76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20日(逢法定节假日顺延)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 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中标价即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以下所述的合同价在付 款计算时应扣除暂列金额。如出现处罚或违约金,以现金或转账支付缴纳至发包人 的指定账户,不得在工程款中扣除。
(1)合同签订且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进场、临时设施搭设完 毕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占合同价款总额(扣除含税暂列金额及含税暂估价)10%的预付款及安全文明施工费、1%的工资性工程款(以 100 万为上限)。 发包 人有权对所有工程款进行监管。
(2)工程量按月计量,在完成后的当月 25 日前按已完工程量上报进度款支付 报表,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5%(已含当期工 资性工程款,若有违约金则予以缴纳。从第一个月支付进度款时开始扣回预付款,分 2 期扣回,每期按预付款的 50%扣,若所需支付的工程款低于预付款的,则该次 工程款不予支付;超出预付款时,支付差额),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规定质量 等级标准后,工程款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含已支付的安全生产文明措施 费及工资性工程款)。
77
(3)其余工程款待竣工结算经审定扣留 1.5%的质量保修金(或承包人递交
等 额的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后三个月内结清。质量保修金在竣工质量
验收 合格二年后并按规定履行了保修责任后付清(不计利息)。
(4)本项目工程款实行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具体按《东阳
市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分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东人社〔 2018 〕223号
)文件执行。同步按照中共东阳市委办公室、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纵深
推进根治欠薪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委办发〔 2021〕33号)、东阳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东阳市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四实”管理工作指引手册》执行。每
月工资性工程款按当月已完清单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30%支付。
(5)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款增减额支付按《东阳市政府性投资项目估算、
概 算、预算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6)项目结算审计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
意见》(东政发〔2020〕24 号)执行,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 30 日内,建设单
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提交项目结算书、竣工图等完整的项目结算资料,并提交
结算审计。施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因不配合,造成不能及时结算审计和支付工
程款的,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7)每次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应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因
承包人未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不视为发包人违约。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12.4.1周期计量工程量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12.4.1计量周期提交。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78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12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12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
法:按通用条款执行。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本工程不适用。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79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
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执行通用条款。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三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
请28天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4天内。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
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1.5 %的工程款;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
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80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承包人未能及时进行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
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发包人有权
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加收20%的管理费
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2、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
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工程保修期相应
顺延。
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因渗漏问题,两次整改不合格按每个渗漏点扣除保修金1000元,以此累加,
一直到整改合格。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24小时内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发包
人可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81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
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
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按通
用条款执行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完成款项
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必须按浙江省、东阳市相关保险规定,办
理相关保险。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82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1.补充条款
一、本合同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办,《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按本合同办。
二、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返回承包人。
三、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 都 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 质性 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 意思的 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和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 不会签定 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 合同实质性 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 方不构成任何 合同和法律约束力。
四、工期的计算:开工日期以批准的开工报告(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完成临时设施建设、配合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开工审查、提交开工申报表及开工报 告)开始计算,至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包括整改达到合格)之日为工期完 成。
五、施工管理人员到岗监督
(1)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并按《金华市建 筑 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预警管理办法》、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加强 推进全省“智慧工地 ”建设的通知》(浙建质安发<2019>208 号)执行。
83
(2)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包括经批准更换的人员),中标人应将投标 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项目竣工 验收后进行核销。
(3)项目班子成员必须录入实名制管理平台,并每月考核:要求项目经理每 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80%,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 到岗率按当月实施施工天计核。每月考勤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每缺勤一天罚款 2000 元,当月累计超过3次以上的,同时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处理。不按投标项目班子到 位的、班子成员月到岗率达不到要求的,或因施工方责任导致工期延长十天以上的,由建设单位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后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4)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更换外,其余工 程负责人如达不到业主要求的,须无条件更换,如施工单位自行需更换人员的,必 须经业主核准;
(5)承包人遇特殊情况确需要更换项目经理或其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指技 术负责人、安全员等)的,按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施工单位对防治扬尘污染的管理按《东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 法》(东政发【2015】45号)文件执行。若管理不符合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引起行 政处罚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行政处罚对发包人作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 对损失予以赔偿。
七、其他
1、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工程变更严格按照东政发(2016)36号、东政发(2017)48号文件规定执行,未经审批的工程量变更一律不纳入工程款结算。
2、工程支付担保严格按“浙建【2024】5号《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实施意见》”执行,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将工程款支付担保文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
8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须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实施,所 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2)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3)编制说明
(4)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5)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7)暂列金额明细表
(8)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9)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0)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
(11)计日工表
(12)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3)主要工日一览表
(14)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15)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16)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应按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联合颁布的计价政 策性文件以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实施。
(三)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最高投标限价,防止投标人围标 抬价。最高投标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不得高于批准的概算造价。
(四)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事项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实施。
(六)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的实际,结合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 规定要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创建等要求,采取合理措施,
85
进行相应报价。
附: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格式)
2.招标工量清单扉页(格式)
3.招标工量清单编制说明(格式)
4.工程量清单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的有关栏目(略)
86
附件1: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87
附件2:
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复 核 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 月 日 编制时间:年 月 日 |
88
附件3:
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 2.建设地点: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
3.本工程为东阳市虎鹿镇蔡宅村乡村环境及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农文旅产业提升项目;位于蔡宅村。建筑总面积3612.73平方米,其中 地下1015.66平方米,地上2597.07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其
他附属及配套设施。
二、编制依据
1.清单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5)《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2.其他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北桥中七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设计文件、图 纸答疑回复、主要材料询价表、情况说明。
三、有关说明
(一)蔡希陶纪念馆部分说明:
1.整体部分:
(1)各投标单位在进行综合单价报价时必须结合施工图、招标文件 中的相关条款及清单描述进行报价,清单子目中未能对各节点详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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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完全性描述的必须结合施工图详细节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已计入 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中,中标后将不调整综合单价;若招标文件中的相 关条款与清单描述有冲突,投标单位在答疑时提出疑问,未提出的以 招标人解释为准;
(2)本项目以“项”为计量单位的措施费用一次性包干,投标人根 据图纸、现场、规范等因素自行报价,费用计入总价,结算时不作调 整;
(3)工程量清单中项目描述不详之处,各投标人结合施工图纸、图 集及规范等要求进行报价和施工。不能以工程量清单描述不全作为要 求调整合同价款的理由;
(4)请投标单位结合现场综合考虑施工场地不能满足正常使用所产 生的额外费用;
(5)由于业主未提供相关消纳方案,本工程预算时土石方运距及消 纳费按 10 公里综合包干考虑,投标时投标人自行考虑;
2.土建部分:
(1)砼采用自拌还是商品砼由投标单位在报价时根据相关规范予以 明确,根据现场条件等自行综合考虑到投标单价内,并与实际施工保 持一致。混凝土的拌合和运输、抗渗等各种添加剂,水泥稳定层等半 成品运输,商品砼的泵送费,沥青混凝土的场内外运输等均由投标单 位在报价时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在施工条件受到限制不能采 用商品混凝土时,经甲方同意投标单位可根据相关规范采用自拌砼,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2)湿土排水、降水投标单位结合地质勘察报告及实际情况、现场 踏勘施工现场等可能涉及的其他费用均按“项”进行综合报价,中标 后不作调整;
(3)本工程中所有砂浆均使用干混预拌砂浆;
(4)本工程砼柱、剪力墙的竖向钢筋直径≥16 的按电渣压力焊考 虑,直径≤14 的按绑扎考虑;其余纵向钢筋混凝土构件:钢筋直径≥16 时采用套筒机械连接、其余均按绑扎连接考虑,实际施工不同按实
90
调整;
(5)本项目屋面檐口高度为 15.8m,垂直运输暂按卷扬机计入,实 际不同按实调整;
(6)根据《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承插型盘扣式钢管 脚手架”费用计取的通知》,本工程结构支模架体系及外脚手架须采 用承插式(或盘扣式)整体支模架体系,杜绝使用普通钢管扣件支模 体系;实际不同按实调整;
(7)本工程室内独立柱柱面装饰做法按其所在房间的墙面装饰计入,实际不同按实调整;
(8)填充墙与砼梁底、砼板底之间的空隙用发泡剂填充,相关费用 由投标人报价时在相应清单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9)地上地下部分计算口径为:以地下室顶板为界,顶板(含)以 下部分全部工程量计算至地下室单体中,楼梯地下室部分工程量(楼 梯混凝土、钢筋、楼梯面、楼梯底天棚、楼梯段踢脚线、楼梯栏杆、预埋铁件等)均计入地下室清单中;
(10)地下室土方回填按回填至黄海标高 127.00m 考虑;实际不同 按实调整;
(11)项目现状有部分土方已开挖,根据业主回复已开挖尺寸为 40*50*5 米,实际不同按实调整;
(12)基坑支护设计无设计图纸,预算编制按大开挖考虑,实际如 有不同按实调整;
(13)施工完成后的桩基检测费用不含在本次预算;
(14)屋面光伏暂未深化,不计入本次预算;
(15)本项目墙面抹灰高度都算至板底,实际不同,结算按实调整;(16)屋面琉璃瓦规格按 440*330*10 计入;
(17)坡屋面全部盖瓦,不需要做分仓缝;
(18)内墙 3 中的高分子防水涂膜防潮层按照 1.5 厚聚合物水泥基 防水涂料计入;
(19)地 2 防滑地砖楼地面最薄处 30 厚细石混凝土 0.5%找坡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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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混凝土标号为 C25 计入;
(20)本项目甲级、乙级防火门为钢制防火门;
(21)BYC0630/BYC0930 为铝合金百叶窗壁厚为 10×50mm 计入;(22)本项目窗户无护窗栏杆;
(23)消防水池中的不锈钢爬梯是选用《浙 J43 51 页》计入;(24)消防泵房中吸水池无盖板;
(25)卫生间镜面玻璃安装按照无框计入;实际不同按实调整;(26)卫生间洗手台台面按照 20 厚芝麻白花岗岩计入;实际不同按 实调整;
(27)无障碍卫生间扶手及卫生间纸盒用按不锈钢材质计入;实际 不同按实调整;
(28)本项目窗户按平开窗计入;
(29)一层、二层的配电间、弱电间无装饰做法,参照消控室做法 计入;实际不同按实调整;
(30)屋面檐沟按无保温计入;实际不同按实调整;
(31)外墙内侧墙面抹灰做法按照外墙内保温做法计入;实际不同 按实调整;
(32)室内装饰部分内墙 3 吸音板暂不计入本次预算;
(33)室内装饰部分抹灰高度暂按吊顶高度计算;
3.园林景观部分
(1)本项目加那利海枣(进口苗)、华盛顿棕榈干高 4 米计入,实 际不同按实际调整;
(2)侧石的结合层按 30 厚 1:2.5 水泥砂浆结合层计入。
(3)苗木养护期按一年计入,实际不同按实调整;
(4)回填土按照 50cm 计入,实际不同按实调整;
(5)本工程苗木树干暂按四脚桩计入,实际不同按实调整;
4.海绵城市部分
(1)溢流井箅子采用φ600 球墨铸铁井盖,承载等级 C250 计入;实 际不同按实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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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凹绿地盲沟按 1 根计入;实际不同按实调整;
(3)下凹绿地与路基连接处,路缘石与路缘石基座的材质及规格尺 寸同绿化园林做法采用 600*200*150 芝麻灰花岗岩计入;实际不同按 实际调整;
(4)雨污水管已计闭水试验费用,实际若未施工按实调整;
(5)雨污水管都按中粗砂回填至管顶 300mm 计入,实际不同按实调 整;
(6)化粪池按照图纸设计采用图集参照图集《22S702》3#钢筋混凝 土化粪池,G3-6SQF 型(可过车、有地下水、有覆土)计入,实际不同按 实调整;
(7)污水井及溢流井的深度暂按图纸设计计入,实际不同按实调整;(8)室外透水路面做法按景观园林做法计入,实际不同按实调整。
5.水电安装部分:
(1)进户电缆室外第一个电力井至配电房长度暂按 50 米计入,实际不同按实调整;
(2)室外给水管水表前端的给水管未计入;
(3)室内给水管接至室外第一只水表;
(4)排水管接至室外 1.5 米,实际不同按实调整;
(二)蔡宅人家广场景观提升部分说明:
(1)本工程村内景观提升地方需拆除部分按项包干,结算不做调整;(2)本工程文化大舞台按±0 处开挖考虑,结算按实调整;
(3)本工程路面白改黑处井抬升提升按 200mm 考虑,结算按实调整;(4)本工程水上栈道独基标高底暂按-3 米处考虑,结算按实调整;(5)本工程水上栈道独基按间距 5m 综合考虑;
(6)本工程围堰高度暂按 2.85m 考虑,结算按实调整;
(7)本工程亲水平台、水上栈道挖土暂按独立基础顶开挖至垫层考 虑,结算按实调整;
(8)本工程给排水管道暂不考虑破除路面,结算按实调整;
(9)本工程检查井高暂按 1.72m 考虑,结算按实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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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苗木养护期暂按一年计入,实际不同按实调整;
(11)本工程苗木树干胸径 20 以下支撑暂按三脚桩,胸径 20cm 以 上支撑暂按四脚桩计入,实际不同按实调整;
(12)本工程草绳绕树干胸径 10cm 以下暂按 1 米计,胸径 10cm-20cm 暂按 1.5 米计,胸径 20cm 以上暂按 2 米计,结算按实调整;若 实际施工不用草绳绕杆,采用毛毯或其他材料时,单价按实调整;(13)所有苗木规格及栽植密度均按设计图纸要求,竣工验收时苗 木规格及种植密度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结算按实调整;
(14)本工程挂花土球直径暂按蓬径的 1/3 计算土球直径计算,结 算按实调整。
(三)蔡宅村内道路白改黑部分说明:
(1)工程路面白改黑处井抬升提升按 200mm 考虑,结算按实调整;(2)本工程夯实粘土处按土方回填不考虑粘土;
(3)本工程给排水管道暂不考虑破除路面,结算按实调整;(4)本工程检查井高暂按 1.72m 考虑,结算按实调整;
(5)本工程挡墙底处按±0 开挖考虑,结算按实调整;
(6)本工程雨水管处考虑开挖土方,结算按实调整;
五、招标人指定的建材品牌、规格、型号一览表见下表: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品牌 | 备注 |
| 1 | 钢筋 | 6-28 | 中天、沙钢、西城、首钢、永钢 | 优等品 |
| 2 | 水泥 | 32.5/42.5 | 红狮、海螺、虎山、三牛、尖峰 | 优等品 |
| 3 | 防水卷材、防水涂 料 | | 科顺、东方雨虹、北 新禹王、天信、中建 友 | 优等品 |
| 4 | 墙砖、地 砖 | | 牛角尖、蒙娜丽莎、莎米特、诺贝尔、冠 军 | 优等品 |
| 5 | 断桥隔热 铝合金门 | 含制作、含安装、油 漆、五金等 | 凤铝、兴发、格林森、亚铝、坚美 | 优等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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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 | | | |
| 6 | 外墙真石 漆 | | 多乐士、立邦、三棵 树、来威、嘉宝莉 | 优等品 |
| 7 | 无机涂料、防霉涂 料、耐水 腻子 | 环保型 E0 级 | 多乐士、立邦、三棵 树、来威、嘉宝莉 | 优等品 |
| 8 | 卫生器具 | 大便器、小便器、洗 手盆、拖把池、地漏 | 九牧、科勒、美标、箭牌、TOTO | 优等品 |
| 9 | 开关插座 | | 公牛、鸿雁、西蒙、松下、罗格朗 | 优等品 |
| 10 | 电线、电 缆 | | 中策、杭州、元通、永通、远东 | 优等品 |
| 11 | 灯具 | | 三雄极光、欧普、飞 利浦、雷士、西蒙 | 优等品 |
| 12 | 配电箱箱 体 | | 浙江铖元、杭州瑞元、杭州中开、杭州圣 力、义乌八方 | 优等品 |
| 13 | 配电箱元 器件 | | 施耐德、西门子、松 下、西蒙、ABB | 优等品 |
| 14 | 应急照明 | | 台谊、雷士、恒生、欧普、松下 | 优等品 |
| 15 | JDG管 | | 泰瑞安、宏发、中冀 天一、亿泰、天凡 | 优等品 |
| 16 | 镀锌钢管、焊接钢 管 | | 冠洲、马钢、首钢、金洲、友发 | 优等品 |
| 17 | 给水、排 水塑料管 材、PC电 线管 | | 中财、伟星、保利、公元、联塑 | 优等品 |
| 18 | 风机 | | 都乐、浙江上风、荣 文、方圆、专风 | 优等品 |
| 19 | 水泵 | | 凯泉、南方泵业、连 成、成峰、京川 | 优等品 |
| 20 | 消防报警 | | 松江、海弯、利达、青鸟、久远 | 优等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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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空调 | | 约克、大金、格力、开利、青岛海信日立 | 优等品 |
| 22 | 阀门 | | 尔约阀门、沪航、冠 龙、永泉、纽威 | 优等品 |
| 23 | 桥架 | | 固程、丰伟、远大、久固、欧远 | 优等品 |
注:1、中标单位使用的品牌必须为推荐品牌中的其中一个,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 换品牌时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选用比推荐品牌高一档的材料,但价格不再调整。
2、上表消防设备必须达到消防验收要求。
六、暂定除税价见下表: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计量单 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 一 | 暂定除税综合价 | | | | |
| 1 | 无障碍客梯:货梯电梯井道尺 寸 2460mm(宽)X2560mm(深),载 重 1250kg,3 层 3 门 | 项 | 2 | 150000 | 300000 |
| 2 | 无障碍客梯:货梯电梯井道尺 寸2460mm(宽)X2560mm(深),载 重1250kg,2层2门 | 项 | 1 | 140000 | 140000 |
| 3 | 钢结构雨棚 | 平方米 | 50.02 | 800 | 40016 |
| 4 | 小计(1+2+3) | | | | 480016 |
| 5 | 税金(9%) | 元 | | | 43201.44 |
| 6 | 合计 | 元 | | | 52321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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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图纸
(内容由招标人提供)
97
□图纸清单
设计人:第 页共 页
9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标准和要求:
1、本项目设计文件要求。
2、国家或浙江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文件要 求。
3、金华市级政府、金华市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文件要求。
4、东阳市级政府、东阳市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文件要求。
5、其它: / 。
主要材料(或设备)一览表
|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 | 品牌或相当于同等档次(原则上不得 少于5个) | 其他规定 |
| 1 | 钢筋 | 6-28 | 中天、沙钢、西城、首钢、永钢 | 1.施工期间同一种材料 /设备原则上选用同一 品牌;材料/设备需要 选用两个及以上推荐 品牌的,采购前要经 招标人同意。 2.施工期间有下列特 殊情况发生的,经 招标人同意后,中 标人可以选择与推 荐品牌相同档次的 其他品牌,但价格 不作调整: ①中标人发现材料/ 设备中有特殊规格 ,招标人推荐的品 牌厂家均不生产的。 ②中标人发现招标 人推荐品牌的材料/ 设备市场供应不足,均无法满足工程 施工进度要求的。 3.招标人推荐品牌在 标后原则上不作修 改,若招标人在标 后修改推荐品牌 的,中标人可要求 重新确定材料/设备 的单价。 4.所有推荐品牌内的 材料采购前,需将 采购品牌报招标人 |
| 2 | 水泥 | 32.5/42.5 | 红狮、海螺、虎山、三牛、尖峰 |
| 3 | 防水卷材、防水涂 料 | | 科顺、东方雨虹、北新禹王、天信、中建友 |
| 4 | 墙砖、地砖 | | 牛角尖、蒙娜丽莎、莎米特、诺贝尔、冠军 |
| 5 | 断桥隔热铝合金门、窗 | 含制作、含安装、油漆、五金等 | 凤铝、兴发、格林森、亚铝、坚美 |
| 6 | 外墙真石漆 | | 多乐士、立邦、三棵树、来威、嘉宝 莉 |
| 7 | 无机涂料、防霉涂 料、耐水腻子 | 环保型 E0 级 | 多乐士、立邦、三棵树、来威、嘉宝 莉 |
| 8 | 卫生器具 | 大便器、小便器、洗手盆、拖把池、地漏 | 九牧、科勒、美标、箭牌、TOTO |
| 9 | 开关插座 | | 公牛、鸿雁、西蒙、松下、罗格朗 |
| 10 | 电线、电缆 | | 中策、杭州、元通、永通、远东 |
| 11 | 灯具 | | 三雄极光、欧普、飞利浦、雷士、西 蒙 |
| 12 | 配电箱箱体 | | 浙江铖元、杭州瑞元、杭州中开、杭 州圣力、义乌八方 |
| 13 | 配电箱元器件 | | 施耐德、西门子、松下、西蒙、A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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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应急照明 | | 台谊、雷士、恒生、欧普、松下 | 同意。 |
| 15 | JDG管 | | 泰瑞安、宏发、中冀天一、亿泰、天 凡 |
| 16 | 镀锌钢管、焊接钢 管 | | 冠洲、马钢、首钢、金洲、友发 |
| 17 | 给水、排水塑料管 材、PC电线管 | | 中财、伟星、保利、公元、联塑 |
| 18 | 风机 | | 都乐、浙江上风、荣文、方圆、专风 |
| 19 | 水泵 | | 凯泉、南方泵业、连成、成峰、京川 |
| 20 | 消防报警 | | 松江、海弯、利达、青鸟、久远 |
| 21 | 空调 | | 约克、大金、格力、开利、青岛海信 日立 |
| 22 | 阀门 | | 尔约阀门、沪航、冠龙、永泉、纽威 |
| 23 | 桥架 | | 固程、丰伟、远大、久固、欧远 |
100
标准图集清单
以下标准图集,限于招标文件中指明的章节和内容,构成图纸的一部分。
第 页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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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投标文件商务标
1. 投标函;
2. 投标函附录;
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具体格式以投标工具生成为准);4. 主要材料、设备要求一览表(详见第七章);
5.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及说明;
2. 主要施工方案;
3. 工程质量保障措施;
4.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
5.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6.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7. 主要施工设备配置情况;
8.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分进行分析并阐明可行的施工组织方 案;
9.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投标文件资信标
1.《投标人资信分自评表》;
2.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3.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4.根据资信标评分条款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5. 投标人认为需附的其他材料。
四、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 102
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并提供符合招标公告第3.1条要 求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 经理)A 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B 类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 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职称证书。建造师以浙江省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 准。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 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
4.□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承诺书。
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保 证金联保证明的证明材料)。
8.财务状况:《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9.业绩汇总表。
☑10.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近3个月(2025年8月-10月)及以上的社保缴 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缴 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11.投标人认为需附的其他材料。
103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104
格式 1: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 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 日
105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的法定代表人。
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 日
(注:此证明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106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
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投标活动。代
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
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附
|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 日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107
格式3: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方的招标编号为(若有)的(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 (¥)
的投标总报价,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工期 个日
历天,按 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履行所有的义务,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
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汇
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函报价为准。
4.□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我方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规定的信用免缴的情形,并已在交易
系统中确认采用此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我方出现应当被扣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将在十五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补交保证金,否则愿意接受企业信用评价等级降级处罚,
同时允许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我方提起索赔。
5.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缴纳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招标人可补充其他说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_____年____月____ 日
108
格式4:
投标函附录
| 序号 | 项目内容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1 | 履约担保 银行保函金额 履约担保书金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 2 | 施工准备时间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 3 | 误期违约金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 4 | 误期赔偿费限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 5 | 提前工期奖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 6 | 创优质工程(如有)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 7 |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 8 | 预付款金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 9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 10 | 进度款付款金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 11 |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 12 | 保修期: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 13 | 主要材料(或设备)品牌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109
工程量清单报价
(一)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相关专业工程的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 规范》;省、市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规定;本企业定 额或参照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达到规定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资 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投标人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市 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其他相关资料。
(二)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 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
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投 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对投标工期、质量、安全、材料、施工等方面的承诺;综合单价 中考虑的风险因素、风险范围(幅度);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投标报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价: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用
(1)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投标人应 根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 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由 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所涵盖内容可自主 确定或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确定。
(3)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招标文件提供暂估价的材料,投标人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估价的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 料时,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报价说明中明确该材料的损耗率。
(4)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计算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计价依据计算。
投标报价时,企业管理费中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监控和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 用,以及施工企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 110
检验试验费等相关费用。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企业管理费报价可参照省建设主管 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5)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计算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 围和幅度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2.措施项目清单费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填报数量和价格,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0”计价。遇有措施项目清单 未列项的,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并报价。
(2)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 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
(3)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
(4)并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遇有缺项时,投标 人可补充措施项目。
(5)施工取费费率依照本省现行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 同约定,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由建设单位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投标报价 不得低于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
(6)投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
3.其他项目清单费用
(1)暂列金额,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金额填报;总承包服务费,投标 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确定费率并报价;计日工费,投标人 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报价。招标人对计 日工费内容和数量未作要求的,投标人不需要作出报价。
(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均为招标人估算、预测数量,投标时 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4.规费、税金
规费、税金按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规则内容和计费标准计算报价。省、市 政府及有关权力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对规费、税金的内容和计费标准有调整的,按 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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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费率不得低于现行标准费率的 30%;
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税率必须与现行规定相符;
(四)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内容。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 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规则向招标人提 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析,其各项报价分析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之间的金额(价格)应前后对应一致。
(五)清单报价中的任何算术性错误,招标人按下列原则予以调整: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合价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 计(合计)金额及总报价。
(六)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 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人 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情况说明、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合同书等。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根据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填报具体的表格(具体格 式以投标工具生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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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5:
投标人资信分自评表
注:本表无需填写信用评价分。
本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五)或资信标有附加分的情形。
投标人:(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 日
113
格式6: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文件, 自觉遵守中华
人 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
秩序, 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隐瞒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隐 瞒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并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 实弄虚作 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退还;
2.承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标。
3.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
以 上错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
并接受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 低价 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 意 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 求。
6.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 任 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 开始时 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 签订日期),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7.承诺我单位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 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 完整性负责。
8.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期间(开标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资质条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不合 格”状态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
9.承诺不存在招标公告 3.9至 3.14 项的情形。
10.承诺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制情形。114
11.承诺我方根据招标人推荐的品牌及其他规定进行投标报价。
12.承诺我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品牌与招标人推荐品牌不符的,以招标人 推荐品牌为准。
13. 承诺若我方中标,严格按招标人推荐品牌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因特殊 情况更换同档次品牌的,价格不作调整。
14.承诺标后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并缴纳社会保险。
15.其他: / 。
16.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或隐瞒不报,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并接受 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 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 围标串标行为,愿承担被执行失信惩戒并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后果。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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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7: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
根据《金华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实施方案》(金市建建〔2023〕6号)及相关规
定的解释,我公司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承诺如下:
我公司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承诺,拟派参加(项目名称)投标中的项目
负责人 (姓名) 自 2023
责人的情形。
年 月 日以来无在施工项目中调离(或变更)项目负
我公司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承诺,拟派参加(项目名称)投标中的项目
负责人 (姓名)自 2023 年 月 日以来在施工项目中调离(或变更)项目负责
人的情形有 次,已在资信标自评表中扣除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分 分,拟派项目
负责人信用评价等级为 级。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的处理并承担因 此
引发的一切责任。
注:1.上述“施工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 行
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调离(或变更)指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 招
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后,发生的调离(或变更)。
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结合项目负责人自身情况,在上述2种情况中勾选一种情形 并
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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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8:
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 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 间、规模、技术 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 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
| 1 | 例如:企业名称或 项目负责人或技 术负责人名字等 | 例如:XX工程 等 | 例如:XX公 司或指挥部 等 | 例如:X年X月X 日完成长度或深 度X米等 | 例如:施工 合同或中标 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 件第X页 |
| 2 | …… | | | | | |
| | | | | | |
备注:不填写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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