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湖水域锂电池客船建造项目1艘锂电池动力客船(画舫船)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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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杭州市 | 采购单位 | 浙江外事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西湖水域锂电池客船建造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西湖水域锂电池客船建造项目(编号:A3301020001001286001001),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23页报价分计算方法:
报价分计算方法: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满分 30分,其投标报价得分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现澄清为:
报价分计算方法:
① 确定基准价: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有效评标价在5个(不含)以上时,所有有效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有效评标价在5个(含)以下3个(含)以上时,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
② 对比投标人的评标价与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报价的评分值,即:
a. 投标评标价等于基准价时得满分30分;
b. 投标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1分【每个扣分=(基准价-投标报价)/基准价*100*单位百分点扣分值】;
c. 投标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2分【每个扣分=(投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单位百分点扣分值】。
2.招标文件中第62页船舶建造相关附件:
现澄清为:
浙企采平台图纸文件已做同步更新。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顺延至2025年12月15日9:00,相应的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12月14日。招标文件中相关时间也做了相应更新。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实质响应。
特此公告。
招标人:浙江外事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27日
西湖水域锂电池客船建造项目(编号:A3301020001001286001001),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23页报价分计算方法:
报价分计算方法: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满分 30分,其投标报价得分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现澄清为:
报价分计算方法:
① 确定基准价: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有效评标价在5个(不含)以上时,所有有效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有效评标价在5个(含)以下3个(含)以上时,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
② 对比投标人的评标价与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报价的评分值,即:
a. 投标评标价等于基准价时得满分30分;
b. 投标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1分【每个扣分=(基准价-投标报价)/基准价*100*单位百分点扣分值】;
c. 投标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2分【每个扣分=(投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单位百分点扣分值】。
2.招标文件中第62页船舶建造相关附件:
现澄清为:
浙企采平台图纸文件已做同步更新。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顺延至2025年12月15日9:00,相应的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12月14日。招标文件中相关时间也做了相应更新。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实质响应。
特此公告。
招标人:浙江外事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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