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2026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申报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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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嘉兴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6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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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示范项目申报开始啦!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以及消费品以旧换新和“人工智能+”行动的重要部署, 以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速推进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从“全覆盖”迈向“深覆盖” ,为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奠定坚实基础,现就组织2026 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重点领域
1.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细分行业,推动集群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上下游企业协同开展数字化转型,促进资源在线化、生产柔性化、产业链协同化,提升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
2.支持企业围绕典型场景实施软硬件一体化改造,推动生产设备和信息系统全面互联互通,优化业务流程,开展数字化集成应用创新,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企业或数字领航企业。
3.推进工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支持企业探索AI 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物流供应链等全流程的创新应用,重点培育打造一批“AI+智能工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鼓励企业聚焦业务场景,建设多模态高质量数据集,根据数据安全与业务需求,灵活选择第三方大模型平台或自建数据模型平台,开发实用化企业应用智能体,并通过智能体运行反馈持续优化数据集与平台能力,形成“数据-模型-智能体”的迭代闭环。
(二)支持内容
1.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企业内部物联网、IOT网络与装备、生产线、车间等融合改造;围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测监测、仓储物流、运营管理等各领域各环节实施的创新应用;数字孪生技术和虚拟仿真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环节的应用等。
2.核心业务数字化。CAD 、CAE 、PLM 等研发和产品业务系统; 自主可控的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等工业控制设备; MES 、APS 、EMS 、QM等生产业务系统;ERP 、SCM 、OA等管理业务系统;企业数据治理、产品主数据管理、数据中台等平台和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3.“AI+制造”场景创新应用。企业构建统一数据平台,开展高质量行业数据集构建与应用;行业垂直大模型训练的数据标注、语料库建设和行业垂直领域的示范应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物流供应链、营销服务等环节的创新应用,打造在产品生成式设计、虚拟验证、工艺优化、智能排产、质量检测、设备预测性维护、人机协同、采购预测、销售预测等典型场景的工业智能体创新应用。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成效好、行业示范带动性大,能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同类企业共同提升发展,单个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支出、厂房和基建投资,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下同)不低于500万元(软件投入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2.项目为软硬一体化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可包含数字化和绿色化协同改造项目),投入主要包括数字化设备投入和软件投入。数字化设备投入主要包括智能传感器、控制器、仪器仪表、显示终端、读码设备或视觉识别设备、数据采集等物联网设备;计算机、集线器、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储存器、调制解调器、工业防火墙、安全防护设备等信息化设备;CPU/GPU 等计算资源、高性能存储资源、网络设备等;焊接、喷涂、搬运、装配等工业机器人;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仓储物流设备等投入,鼓励采用首台(套)设备。软件投入包括国产工业操作系统、工业软件、信息系统软件、设备嵌入软件, 以及提供数字化系统应用集成的定制开发软件和相关技术服务投入,数据库、数据平台、数据标注工具和治理工具,智能体开发平台和工业智能体产品等,以及云服务投入,重点支持采用自主可控工业软件的系统,鼓励采用首版次软件。
3.项目可为新建项目或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完成进度不超过 50%),并须在 2026年底前完成。已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或工信部、省级工信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工作程序及政策支持
(一) 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5年12月3日前通过浙江省企业之家网(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首页(https://zj87.jxt.zj.gov.cn/)“浙企办”栏目进行申报,在线填报《浙江省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入库申请报告(2026 年)》(附件 1),明确项目实施计划、投资安排、实施成效,突出典型示范意义。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资金合法合规使用,以及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效果承担直接主体责任。
(二) 项目入库
省经信厅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组织对企业申报方案的前置手续、建设内容、软硬件比例等进行核查,符合申报条件的纳入专家评审范围。
省经信厅组织专家对项目清单进行评审,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商省财政厅确定入围项目清单后纳入省级项目库管理,并印发项目库清单。
(三) 实施激励
入围项目分ABC三档测算项目的补助金额,省级补助资金将综合考量入围省级项目库的项目数量、总体技术水平、投资规模、示范带动作用等因素,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市、县(市、区)。
申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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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浙江省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入库申请报告(2026年)
2.数字化转型设备(软件)纳入补助清单
扫码查看附件
监制 | 黄 杨
主编 | 张 倩
编辑 | 顾雨潇 美编 | 李慧
来源 | 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示范项目申报开始啦!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以及消费品以旧换新和“人工智能+”行动的重要部署, 以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速推进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从“全覆盖”迈向“深覆盖” ,为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奠定坚实基础,现就组织2026 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重点领域
1.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细分行业,推动集群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上下游企业协同开展数字化转型,促进资源在线化、生产柔性化、产业链协同化,提升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
2.支持企业围绕典型场景实施软硬件一体化改造,推动生产设备和信息系统全面互联互通,优化业务流程,开展数字化集成应用创新,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企业或数字领航企业。
3.推进工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支持企业探索AI 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物流供应链等全流程的创新应用,重点培育打造一批“AI+智能工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鼓励企业聚焦业务场景,建设多模态高质量数据集,根据数据安全与业务需求,灵活选择第三方大模型平台或自建数据模型平台,开发实用化企业应用智能体,并通过智能体运行反馈持续优化数据集与平台能力,形成“数据-模型-智能体”的迭代闭环。
(二)支持内容
1.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企业内部物联网、IOT网络与装备、生产线、车间等融合改造;围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测监测、仓储物流、运营管理等各领域各环节实施的创新应用;数字孪生技术和虚拟仿真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环节的应用等。
2.核心业务数字化。CAD 、CAE 、PLM 等研发和产品业务系统; 自主可控的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等工业控制设备; MES 、APS 、EMS 、QM等生产业务系统;ERP 、SCM 、OA等管理业务系统;企业数据治理、产品主数据管理、数据中台等平台和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3.“AI+制造”场景创新应用。企业构建统一数据平台,开展高质量行业数据集构建与应用;行业垂直大模型训练的数据标注、语料库建设和行业垂直领域的示范应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物流供应链、营销服务等环节的创新应用,打造在产品生成式设计、虚拟验证、工艺优化、智能排产、质量检测、设备预测性维护、人机协同、采购预测、销售预测等典型场景的工业智能体创新应用。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成效好、行业示范带动性大,能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同类企业共同提升发展,单个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支出、厂房和基建投资,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下同)不低于500万元(软件投入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2.项目为软硬一体化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可包含数字化和绿色化协同改造项目),投入主要包括数字化设备投入和软件投入。数字化设备投入主要包括智能传感器、控制器、仪器仪表、显示终端、读码设备或视觉识别设备、数据采集等物联网设备;计算机、集线器、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储存器、调制解调器、工业防火墙、安全防护设备等信息化设备;CPU/GPU 等计算资源、高性能存储资源、网络设备等;焊接、喷涂、搬运、装配等工业机器人;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仓储物流设备等投入,鼓励采用首台(套)设备。软件投入包括国产工业操作系统、工业软件、信息系统软件、设备嵌入软件, 以及提供数字化系统应用集成的定制开发软件和相关技术服务投入,数据库、数据平台、数据标注工具和治理工具,智能体开发平台和工业智能体产品等,以及云服务投入,重点支持采用自主可控工业软件的系统,鼓励采用首版次软件。
3.项目可为新建项目或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完成进度不超过 50%),并须在 2026年底前完成。已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或工信部、省级工信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工作程序及政策支持
(一) 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5年12月3日前通过浙江省企业之家网(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首页(https://zj87.jxt.zj.gov.cn/)“浙企办”栏目进行申报,在线填报《浙江省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入库申请报告(2026 年)》(附件 1),明确项目实施计划、投资安排、实施成效,突出典型示范意义。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资金合法合规使用,以及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效果承担直接主体责任。
(二) 项目入库
省经信厅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组织对企业申报方案的前置手续、建设内容、软硬件比例等进行核查,符合申报条件的纳入专家评审范围。
省经信厅组织专家对项目清单进行评审,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商省财政厅确定入围项目清单后纳入省级项目库管理,并印发项目库清单。
(三) 实施激励
入围项目分ABC三档测算项目的补助金额,省级补助资金将综合考量入围省级项目库的项目数量、总体技术水平、投资规模、示范带动作用等因素,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市、县(市、区)。
申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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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浙江省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入库申请报告(2026年)
2.数字化转型设备(软件)纳入补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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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 黄 杨
主编 | 张 倩
编辑 | 顾雨潇 美编 | 李慧
来源 | 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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