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公交专线服务(二)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0625-25215C99-2(单一)
项目名称:公交专线服务(二)
采购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
目 录
电子交易须知 ------------------------------------------------------------1
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5
前附表 ---------------------------------------------------------------5
一 总 则 ------------------------------------------------------------9
二 采购文件 ------------------------------------------------------10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11
四 协商 ------------------------------------------------------------13
五 合同授予 ------------------------------------------------------14采购内容及需求 -------------------------------------------15合同主要条款 ----------------------------------------------21响应文件格式 ----------------------------------------------29
电子交易须知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
2、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
第一章 邀请书
项目概况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交专线服务(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5215C99-2(单一)
项目名称:公交专线服务(二)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公交专线服务(二)
数量:1
单位:年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满足医院员工的通勤需求,确保员工能够从集中居住区、公交枢纽站等始发地安全、便捷地直达办公地。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均可)。
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递交(上传)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3: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层107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1日13:3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温一医新院区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55578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交专线服务(二) |
| 2 | 采购内容 及数量 | 公交专线服务(二) 数量:1年 |
| 3 | 预算金额 | 40.0万元。 |
| 4 | 合同形式 | 单价合同,累计采购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
| 5 | 公告媒体 |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
| 6 | 电子交易平台 |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
| 7 | 报价 | 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 的全部费用。 |
| 8 | 响应文件组成 |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等内容组成。 |
| 9 | 响应文件的编制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
| 10 | 响应文件的签章 | 采用电子签章。 |
| 11 | 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
| 12 |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 时间和地址 |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邀请书》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递交。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浙江省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层101室。 收件人:林财(15158188766) |
| 13 | 协商时间和地址 | 询价时间:详见《第一章 邀请书》 询价地址:供应商在线参加协商。 |
| 14 | 开启(解密)响应文件 |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协商,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协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 |
| 15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16 | 进口 | □允许 不允许 |
| 17 | 代理服务费 | 不收取 |
| 18 | 解释权 |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 19 | 其他 | |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协商、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单位:系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
2.供应商:系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合法获取采购文件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单位、采购人、用户相同;
5.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成交供应商相同;
6.“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7.“服务”系指采购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8.“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9.“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对标注“▲”的条款的负偏离将导致废标。
11.本项目“投标文件”系指对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响应文件,因政采云网站统称响应文件。
(三)协商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协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五)特别说明: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二、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合同主要条款
5.响应文件格式
(二)供应商的风险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2.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报价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运营公交所需的行政许可证明等;
(2)响应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5)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6)商务要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7)合同条款响应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8)实施方案;
(9)服务能力;
(10)随车服务和承诺;
(11)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及工作履历、项目实践证明、技术服务能力等证明材料;
(1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14)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就有关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协商报价
1.报价应按电子交易平台有关格式填写。
2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详见第三章),以及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
(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响应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纸质)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协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响应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七)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四、协商
(一)协商形式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协商,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协商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二)协商程序
1.向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2.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3.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澄清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4.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因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响应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其他原因导致协商失败的,作废标处理。
5、协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
五、合同授予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医院员工的通勤需求,确保员工能够从集中居住区、公交枢纽站等始发地安全、便捷地直达办公地,现就公交专线服务(二)进行公开采购。
二、技术要求
| 1 | 总体要求 |
| 以采购人需求为核心,合理规划公交专线、站点及布局,满足员工从集中居住区、公交枢纽站等始发地直达办公地的通勤需求,提供安全、准点、便捷的专线乘车服务。 |
| 2 | 往返线路 |
| 2.1 | 3号线:温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北站至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白象院区; 4号线:玕南锦园站至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白象院区; 8号线:广化桥站至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白象院区。 |
| 2.2 | 中途停靠站选在能按要求完成运营车辆安全停靠、便捷通行、方便乘车的公交站。具体线路站点、布局和班次时间详见附件1。 |
| 3 | 运营车辆 |
| 3.1 | 供应商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实际出行需求配置车辆。提供车辆配置清单。 |
| 3.2 | 车辆的左前方放置相对应线路编号指示牌。 |
| 3.3 | 供应商负责车辆维修保养,符合国家、途经地省市、行业标准要求。 |
| 3.4 | 供应商负责缴纳车辆保险,提供承运人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 |
| 4 | 运营服务人员 |
| 4.1 | 身体条件符合岗位工作的要求。 |
| 4.2 |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 4.3 | 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 |
| 4.4 | 岗位培训合格,并定期接受继续教育。 |
| 4.5 | 工作时按规定着装,佩带或放置服务证、卡。 |
| 4.6 | 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文明礼貌。 |
| 4.7 | 尊重乘客,态度和蔼,耐心解答乘客的询问。 |
| 4.8 | 在服务过程中,不吸烟、不吃零食、不与人闲谈,不做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工作岗位。 |
| 5 | 运营调度 |
| 5.1 | 运行时间为合同期内每个采购人的工作日。 |
| 5.2 | 发车时间: 3号线(4班次)早上首车首站6:35,次车首站6:55,下午首车末站16:50,次车末站17:20; 4号线(2班次)早上首站6:45,下午末站16:50; 8号线(2班次)早上首站6:30,下午末站17:10。 |
| 5.3 | 做到准点发车,首末站发车准点率不低于98%。 |
| 5.4 | 车辆应提前进站,按计划准时发车,首末班车不可提前或延迟发车。 |
| 5.5 | 车辆晚点、恶劣天气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
| 6 | 行车服务 |
| 6.1 | 驾驶员出车前应做好车辆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技术性能完好、牌证齐全和车辆内外整洁。 |
| 6.2 | 驾驶员应按照运营班次、运营时间准点发车,按规定路线行驶、规定站点停靠不可擅自越站甩客、掉头、改道行驶、无故抛停车辆。 |
| 6.3 |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按各路段的标志、标识行驶,不可争道抢行、超速行车和疲劳驾驶;驾车时不应有吸烟、饮食、闲谈、接打手机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
| 6.4 | 驾驶员行驶途中应履行安全职责,平稳驾驶,车停稳后再开车门,车门关好后再起步。 |
| 6.5 | 中途站停车时,车身应与道路保持平行,停直摆正。遇有积水或深坑时,车辆应避开停靠。 |
| 6.6 | 运营中车辆出现故障,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就近靠边停车,及时摆放警示牌,及时排除故障,故障未排除不应运营。 |
| 6.7 | 驾驶员不应在途中私自更换车辆或者将乘客移交他人运送。 |
| 6.8 | 车厢服务应符合GB/T22484-2016中第10章的规定。公共卫生事件管控过程中,应按防控要求做好车辆日常消杀和通风,并提醒旅客做好个人防护。 |
| 7 | 安全 |
| 7.1 | 安全管理 |
| 7.1.1 | 供应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接受交通、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管理,落实企业各项管理制度。 |
| 7.1.2 | 应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对从业人员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
| 7.1.3 |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驾驶员、乘务员等重点岗位建立安全背景审査制度,开展审查。 |
| 7.1.4 | 应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
| 7.1.5 | 应依法运营,制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
| 7.1.6 | 应建立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査双重机制,开展车辆、场站设施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
| 7.2 | 应急管理 |
| 7.2.1 | 应编制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向途经地应急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报备,加强培训,定期按照预案开展演练。 |
| 7.2.2 | 行驶途中,如遇突发路况或特殊天气等情况,可能影响运输安全的,驾驶员应立即就近在安全区域停车,查勘限制条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供应商应以安全第一为原则,及时调整运营组织方案,并告知当事驾驶员处置方案。 |
| 7.2.3 | 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保护伤者免受二次伤害、保护现场,拨打事故报警电话122、急救电话120等,同时向采购人及时、如实报告。 |
| 7.2.4 | 车辆发生火警、燃料泄漏等突发事件时,驾驶人员应按正确程序疏散乘客,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按照突发事件处置程序进行处理,同时向采购人及时报告。 |
| 8 | 提供本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配备、车辆维修保养、人员配置、应急工作(如车辆替代、临时用车)等。 |
| 9 | 提供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质控方案等。 |
| ▲10 | 供应商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客运。 |
三、其他投标要求
1、投标价
车辆服务费单价 元/辆•天。
车辆服务费包含承运车辆的维修费、燃料费、营运费、保险费、管理费、年审费、停车费、人工费、安全文明驾驶装备费、税金等完成整个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除车辆服务费外,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其他特殊商务要求
1、合同期:1年。合同期内,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
2、本项目合同执行金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
3、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供应商需提供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
4、配合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对车辆的班次、线路、站点及时间进行相应地增加和调整。
5、供应商须承诺响应所有商务要求和合同条款。
6、违约责任
6.1供应商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超出1天,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作为违约金,本违约条款累计违约款金额上限为预算总金额的10%。当本违约条款累计违约款金额达到该上限时,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6.2供应商无故不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预算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采购人可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6.3 供应商发生发车迟到、超过时刻表的时间10分钟未到达的、不按规定线路停靠、漏接乘客、不文明服务等情况时,采购人有权扣除500元,优先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6.4供货商所供服务内容不符合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的,每次扣除2000元违约金;累计达五次(含)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
7、详见合同模版的各项条款。但如合同模版条款与本章节商务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为准。
附件1
| 职工公交3号线(往返) |
| 序号 | 站点所在道路 | 需求候(下)车站点 | 第1班发车时间 | 第2班发车时间 | 第3班发车时间 | 第4班发车时间 |
| 起(终)点 | 永庆街 | 温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北 | 6:35 | 6:55 | / | / |
| 1 | 西山路 | 西山 | / | / | / | / |
| 2 | 西山东路 | 银来花苑 | / | / | / | / |
| 3 | 西山南路 | 西山南路 | / | / | / | / |
| 4 | 六虹桥路 | 金会昌家园南 | / | / | / | / |
| 5 | 划龙桥路 | 划龙桥路吴桥路 | / | / | / | / |
| 6 | 东龙路 | 金色家园 | / | / | / | / |
| 7 | 东龙路 | 广场路小学白鹿洲校区 | / | / | / | / |
| 8 | 温州大道 | 东屿 | / | / | / | / |
| 9 | 龙霞路 | S1龙霞路 | / | / | / | / |
| 10 | 龙霞路 | 龙霞住宅区 | / | / | / | / |
| 11 | 龙霞路 | 瓯海中学 | / | / | / | / |
| 12 | 龙霞南路 | 霞王 | / | / | / | / |
| 13 | 龙霞南路 | 南湖 | / | / | / | / |
| 14 | 龙霞南路 | 荷塘月色公园 | / | / | / | / |
| 15 | 渊渟路 | 南湖综合服务中心(返程不停) | / | / | / | / |
| 16 | 双凤路 | 国宾1号北区(返程不停) | / | / | / | / |
| 17 | 泽汇路 | / | / | / | / | / |
| 18 | 龙霞南路 | 霞坊桥 | / | / | / | / |
| 19 | 霞坊路 | / | / | / | / | / |
| 20 | 温瑞大道 | / | / | / | / | / |
| 21 | 学府北路 | / | / | / | / | / |
| 终(起)点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白象院区 | / | / | 16:50 | 17:20 |
| 职工公交4号线(往返) |
| 序号 | 站点所在道路 | 需求候(下)车站点 | 第1班发车时间 | 第2班发车时间 |
| 起(终)点 | 瓯海大道 | 玕南锦园 | 6:45 | / |
| 1 | 瓯海大道 | 瓯海公安分局 | / | / |
| 2 | 娄东大街 | 玕东 | / | / |
| 3 | 平天路 | 云泰锦园南 | / | / |
| 4 | 上河乡路 | 上河乡桥(上车) | / | / |
| 5 | 半塘街 | 半塘街(下车) | / | / |
| 6 | 沉木桥街 | 沉木河桥 | / | / |
| 7 | 古岸路 | 半塘公园 | / | / |
| 8 | 沉木桥街 | 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西 | / | / |
| 9 | 商汇路 | 云弘锦园(上车) | / | / |
| 10 | 沉木桥街 | 沉木桥街南(下车) | / | / |
| 11 | 永庆街 | / | / | / |
| 12 | 瓯海大道 | 高翔 | / | / |
| 13 | 瓯海大道 | 沙门 | / | / |
| 14 | 温瑞大道 | / | / | / |
| 15 | 学府北路 | / | / | / |
| 终(起)点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白象院区 | / | 16:50 |
| 职工公交8号线(往返) |
| 序号 | 站点所在道路 | 需求候(下)车站点 | 第1班发车时间 | 第2班发车时间 |
| 起(终)点 | 鹿城路 | 广化桥 | 6:30 | / |
| 1 | 鹿城路 | 西站 | / | / |
| 2 | 信河街 | 松台广场 | / | / |
| 3 | 信河街 | 沧河巷 | / | / |
| 4 | 百里东路 | 八字桥 | / | / |
| 5 | 百里东路 | 市中心医院 | / | / |
| 6 | 滨江西路 | 东门大厦 | / | / |
| 7 | 滨江西路 | 株柏 | / | / |
| 8 | 滨江西路 | 十八家 | / | / |
| 9 | 民航路 | 文景花苑 | / | / |
| 10 | 民航路 | 体育中心西 | / | / |
| 11 | 南浦路 | 南浦桥 | / | / |
| 12 | 南浦路 | 南浦小学南校区 | / | / |
| 13 | 温瑞大道 | 月乐垟 | / | / |
| 14 | 温瑞大道 | 河庄 | / | / |
| 15 | 温瑞大道 | 横港头 | / | / |
| 16 | 温瑞大道 | 三垟湿地西 | / | / |
| 17 | 学府北路 | / | / | / |
| 终(起)点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白象院区 | / | 17:10 |
附件
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编号: )货物和服务有关事项签订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供应商,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买方,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买方全额扣回预付款后 日止,最迟不超过开立之日起1年,即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7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温州市瓯海区 。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合同模板
甲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乙方:
根据 (招标公司) 招标结果(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就买方向卖方采购的货物及服务内容达成以下合同细则:
一、服务内容
|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 年 | 1 | |
| 清单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1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服务地点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指点地点。
四、合同价款
合同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 元整);
五、验收
1、合同分 期验收,每期 个月。合同每期付款前进行验收,根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2、每期验收前乙方将盖有乙方有效公章的验收周期内的所有工作报告单一并提交给甲方。报告单的内容将作为甲方对保修服务内容验收的依据。
3、验收过程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每期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款项。
2、开票信息为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纳税人识别号:12330000470005922L;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电话:0577-55578072;开户银行:建行温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3001623535050011522。
七、违约责任
1、服务供应商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每发生1例,服务供应商需支付违约金
***元,优先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2、因服务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的书面投诉,服务供应商应在3日内解决问题。未能在3日内解决的,每发生1例,扣除合同金额
***元,合同期内累计超过3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八、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是本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合同和合同附件未涉及的条款,按照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执行。
3、合同签订地址: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4、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附件1:职工公交路线时刻表
附件2:公交专线服务考核验收
附件3:月服务考核表
|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 地址: | 地址: |
| 账号: | 账号: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税号: | 税号: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
附件1
| 职工公交3号线(往返) |
| 序号 | 站点所在道路 | 需求候(下)车站点 | 第1班发车时间 | 第2班发车时间 | 第3班发车时间 | 第4班发车时间 |
| 起(终)点 | 永庆街 | 温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北 | 6:35 | 6:55 | / | / |
| 1 | 西山路 | 西山 | / | / | / | / |
| 2 | 西山东路 | 银来花苑 | / | / | / | / |
| 3 | 西山南路 | 西山南路 | / | / | / | / |
| 4 | 六虹桥路 | 金会昌家园南 | / | / | / | / |
| 5 | 划龙桥路 | 划龙桥路吴桥路 | / | / | / | / |
| 6 | 东龙路 | 金色家园 | / | / | / | / |
| 7 | 东龙路 | 广场路小学白鹿洲校区 | / | / | / | / |
| 8 | 温州大道 | 东屿 | / | / | / | / |
| 9 | 龙霞路 | S1龙霞路 | / | / | / | / |
| 10 | 龙霞路 | 龙霞住宅区 | / | / | / | / |
| 11 | 龙霞路 | 瓯海中学 | / | / | / | / |
| 12 | 龙霞南路 | 霞王 | / | / | / | / |
| 13 | 龙霞南路 | 南湖 | / | / | / | / |
| 14 | 龙霞南路 | 荷塘月色公园 | / | / | / | / |
| 15 | 渊渟路 | 南湖综合服务中心(返程不停) | / | / | / | / |
| 16 | 双凤路 | 国宾1号北区(返程不停) | / | / | / | / |
| 17 | 泽汇路 | / | / | / | / | / |
| 18 | 龙霞南路 | 霞坊桥 | / | / | / | / |
| 19 | 霞坊路 | / | / | / | / | / |
| 20 | 温瑞大道 | / | / | / | / | / |
| 21 | 学府北路 | / | / | / | / | / |
| 终(起)点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白象院区 | / | / | 16:50 | 17:20 |
| 职工公交4号线(往返) |
| 序号 | 站点所在道路 | 需求候(下)车站点 | 第1班发车时间 | 第2班发车时间 |
| 起(终)点 | 瓯海大道 | 玕南锦园 | 6:45 | / |
| 1 | 瓯海大道 | 瓯海公安分局 | / | / |
| 2 | 娄东大街 | 玕东 | / | / |
| 3 | 平天路 | 云泰锦园南 | / | / |
| 4 | 上河乡路 | 上河乡桥(上车) | / | / |
| 5 | 半塘街 | 半塘街(下车) | / | / |
| 6 | 沉木桥街 | 沉木河桥 | / | / |
| 7 | 古岸路 | 半塘公园 | / | / |
| 8 | 沉木桥街 | 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西 | / | / |
| 9 | 商汇路 | 云弘锦园(上车) | / | / |
| 10 | 沉木桥街 | 沉木桥街南(下车) | / | / |
| 11 | 永庆街 | / | / | / |
| 12 | 瓯海大道 | 高翔 | / | / |
| 13 | 瓯海大道 | 沙门 | / | / |
| 14 | 温瑞大道 | / | / | / |
| 15 | 学府北路 | / | / | / |
| 终(起)点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白象院区 | / | 16:50 |
| 职工公交8号线(往返) |
| 序号 | 站点所在道路 | 需求候(下)车站点 | 第1班发车时间 | 第2班发车时间 |
| 起(终)点 | 鹿城路 | 广化桥 | 6:30 | / |
| 1 | 鹿城路 | 西站 | / | / |
| 2 | 信河街 | 松台广场 | / | / |
| 3 | 信河街 | 沧河巷 | / | / |
| 4 | 百里东路 | 八字桥 | / | / |
| 5 | 百里东路 | 市中心医院 | / | / |
| 6 | 滨江西路 | 东门大厦 | / | / |
| 7 | 滨江西路 | 株柏 | / | / |
| 8 | 滨江西路 | 十八家 | / | / |
| 9 | 民航路 | 文景花苑 | / | / |
| 10 | 民航路 | 体育中心西 | / | / |
| 11 | 南浦路 | 南浦桥 | / | / |
| 12 | 南浦路 | 南浦小学南校区 | / | / |
| 13 | 温瑞大道 | 月乐垟 | / | / |
| 14 | 温瑞大道 | 河庄 | / | / |
| 15 | 温瑞大道 | 横港头 | / | / |
| 16 | 温瑞大道 | 三垟湿地西 | / | / |
| 17 | 学府北路 | / | / | / |
| 终(起)点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白象院区 | / | 17:10 |
附件2
公交专线服务考核验收
服务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
| 序号 | 考核验收事项 | 考核标准 | 考核情况 |
| 1 | 运营车辆要求 | 供应商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实际出行需求配置车辆。提供车辆配置清单。 车辆的左前方放置相对应线路编号指示牌。 供应商负责车辆维修保养,符合国家、途经地省市、行业标准要求。 供应商负责缴纳车辆保险,提供承运人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 | 有无违约: 违约次数: 扣款金额: |
| 2 | 运营服务人员要求 | 身体条件符合岗位工作的要求。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 岗位培训合格,并定期接受继续教育。 工作时按规定着装,佩带或放置服务证、卡。 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文明礼貌。 尊重乘客,态度和蔼,耐心解答乘客的询问。 在服务过程中,不吸烟、不吃零食、不与人闲谈,不做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工作岗位。 | 有无违约: 违约次数: 扣款金额: |
| 3 | 运营调度要求 | 运行时间为合同期内每个采购人的工作日。 发车时间: 1号线(4班次)早上首车首站6:45,次车首站7:20,下午首车末站16:45,次车末站17:25。 做到准点发车,首末站发车准点率不低于98%。 车辆应提前进站,按计划准时发车,首末班车不可提前或延迟发车。 | 有无违约: 违约次数: 扣款金额: |
| 4 | 行车服务要求 | 驾驶员出车前应做好车辆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技术性能完好、牌证齐全和车辆内外整洁。 驾驶员应按照运营班次、运营时间准点发车,按规定路线行驶、规定站点停靠不可擅自越站甩客、掉头、改道行驶、无故抛停车辆。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按各路段的标志、标识行驶,不可争道抢行、超速行车和疲劳驾驶;驾车时不应有吸烟、饮食、闲谈、接打手机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驾驶员行驶途中应履行安全职责,平稳驾驶,车停稳后再开车门,车门关好后再起步。 中途站停车时,车身应与道路保持平行,停直摆正。遇有积水或深坑时,车辆应避开停靠。 运营中车辆出现故障,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就近靠边停车,及时摆放警示牌,及时排除故障,故障未排除不应运营。 驾驶员不应在途中私自更换车辆或者将乘客移交他人运送。 车厢服务应符合GB/T22484-2016中第10章的规定。公共卫生事件管控过程中,应按防控要求做好车辆日常消杀和通风,并提醒旅客做好个人防护。 | 有无违约: 违约次数: 扣款金额: |
| 5 | 安全管理要求 | 供应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接受交通、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管理,落实企业各项管理制度。 应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对从业人员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驾驶员、乘务员等重点岗位建立安全背景审査制度,开展审查。 应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应依法运营,制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应建立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査双重机制,开展车辆、场站设施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 有无违约: 违约次数: 扣款金额: |
| 6 | 应急管理要求 | 应编制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向途经地应急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报备,加强培训,定期按照预案开展演练。 行驶途中,如遇突发路况或特殊天气等情况,可能影响运输安全的,驾驶员应立即就近在安全区域停车,查勘限制条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供应商应以安全第一为原则,及时调整运营组织方案,并告知当事驾驶员处置方案。 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保护伤者免受二次伤害、保护现场,拨打事故报警电话122、急救电话120等,同时向采购人及时、如实报告。 车辆发生火警、燃料泄漏等突发事件时,驾驶人员应按正确程序疏散乘客,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按照突发事件处置程序进行处理,同时向采购人及时报告。 | 有无违约: 违约次数: 扣款金额: |
| 验收结果: 有无违约: 违约次数: 其他扣款情况: 扣款总金额: |
| 验收人签字、盖章 | | 供应商签字、盖章 | |
| 签字时间 | 年 月 日 | 签字时间 | 年 月 日 |
附件3
月服务考核表
服务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
| 序号 | 线路名称 | 配车数(车) | 运营天数 | 车辆服务费单价(元/车) | 合计(元) |
| 1 | | | | | |
| … | | | | | |
| 共计(元) | |
验收人签字、盖章: 供应商签字、盖章:
时间: 时间: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采购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项目名称:公交专线服务(二)
项目编号:0625-25215C99-2(单一)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2.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符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签章)
年 月 日
4.商务技术报价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运营公交所需的行政许可证明等;
(2)响应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5)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6)商务要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7)合同条款响应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8)实施方案;
(9)服务能力;
(10)随车服务和承诺;
(11)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及工作履历、项目实践证明、技术服务能力等证明材料;
(1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14)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4.响应声明函格式:
响应声明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 ), (供应商名称)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澄清(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2.供应商在参加协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协商日起90日。
4.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如成交,我公司将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6.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单一来源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此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_______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5.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响应价格(单价) |
| 1 | | | 车辆服务费单价 元/辆•天。 |
特别提醒: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确保政采云系统投标信息与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一致!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6. 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
采购需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注:
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一一对应如实填写技术响应表,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7.商务响应表格式
商务响应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8. 合同条款响应承诺函格式
合同条款响应承诺函
我公司已完全知晓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交专线服务(二)(项目编号:0625-25215C99-2(单一))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的所有内容,我公司承诺如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公司完全同意按《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签订合同。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9.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项目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10.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0625-25215C99-2(单一))并在此承诺:
如成交,我公司将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承诺方(供应商)法定名称: (签章)
承诺方(供应商)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承诺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期: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填写下述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章) (如制造商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