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硖尖公路连接道路项目

所属地区:浙江嘉兴市 发布日期: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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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嘉兴市 采购单位 海宁市黄湾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硖尖公路连接道路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硖尖公路连接道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硖尖公路连接道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6-330481-04-01-30906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宁市黄湾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硖尖公路连接道路项目,位于海宁市黄湾镇硖尖公路东侧,道路设计等级四级公路,道路全长约139米,道路基宽度7.5m(0.5m土路肩+3.25m车道+3.25m车道+0.5土路肩),单向两车道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地方范围)及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合同段。
工期要求:2026年1月25日前完工,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质量目标: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相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提供2025年11月17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相对应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5日下午14:30,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11月19日 17 时 00分。招标人将于2025年11月24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下午14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4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准时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签到地址:黄湾镇便民服务中心3楼310室。
签到要求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文书格式,均参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复制件加盖公章。(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对上述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①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②现场签到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③如未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按要求进行签到的的,投标文件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上公布。投标人未及时获取信息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黄湾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                   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03室
邮    编:     314416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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