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或其在招标人所在地的经销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具有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为经销商,需提供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区域经销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产品为同一制造商的,只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按优先级顺序(制造商>唯一代理商>经销商)取一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有两家及以上经销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将对所有经销商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供应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询比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5年11月18日9:00至2025年11月2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询比文件。
2、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并及时下载本项目修改、补遗、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人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24日下午14:00时,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本次询比将于2025年11月24日下午14:00时在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询比会议。
七、响应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4000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询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5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询比保证金的,则应将询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0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项目预算 |
无人机反制系统(含导航诱骗设备及配套软件及相关配件和基础) | 详见采购需求 | 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 | 21.86万元(含增值税,税率为13%)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或其在招标人所在地的经销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具有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为经销商,需提供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区域经销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产品为同一制造商的,只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按优先级顺序(制造商>唯一代理商>经销商)取一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有两家及以上经销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将对所有经销商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供应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询比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5年11月18日9:00至2025年11月2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询比文件。
2、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并及时下载本项目修改、补遗、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人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24日下午14:00时,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本次询比将于2025年11月24日下午14:00时在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询比会议。
七、响应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4000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询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5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询比保证金的,则应将询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0楼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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