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浙江金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富中心7#B楼公区、10#楼办公、人才公寓8#B楼精装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湖州市 发布日期:2025-11-12

【招标公告】浙江金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富中心7#B楼公区、10#楼办公、人才公寓8#B楼精装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湖州市 采购单位 安吉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财富中心7#B楼公区、10#楼办公、人才公寓8#B楼精装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
财富中心7#B楼公区、10#楼办公、人才公寓8#B楼精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SAJCG-2025-11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价 最高限价
财富中心7#B楼公区、10#楼办 1
公、人才公寓8#B楼精装修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1项 4350万元 3915万
注:
1、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3915万元,报价包含设计费,设计费不超过建安费的2%,结算时设计费固定。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标。
2、本项目为全包交钥匙工程,包括设计。待采购人确定最终设计方案后,设备、材料的供货、装修装饰、
施工、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验收通过为止。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需同时具备: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
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资质应在浙江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囗接受/口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回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
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
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团3.2.1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
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单位,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叼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叼3.4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续(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
头人)单独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或
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备案表),业绩
证明材料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按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备案表)、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进行解释。
注: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不包括住宅、商住楼(含带底商的住宅)、厂房。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团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
业资格回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回同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项提供)。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
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团3.8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提供):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
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
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
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团3.10(1)本项目拒绝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参与投标。(2)本项目接受有效
合法的电子证书(其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在打印电子证书后,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3)建筑施工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须符合《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信息及相关要求的通知》(浙建政服函 (2023)297号)。(4)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
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
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失信企业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
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7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报名/发售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街道龙墩路129号(星辰家园)5幢
927号9楼。)
投标人以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请事先联系***
3、文件售价(元):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上午09:00时整
七、投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递铺街道龙墩路129号(星辰家园)5幢927号9楼,逾期送达或未按
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日上午09:00时整
九、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安吉县递铺街道龙墩路129号(星辰家园)5幢927号9楼,逾期送达或未按
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
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
(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100000元。递交方式: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拒收现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号:201000387400367
注:1、无论投标人以何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均需将相关证明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
视为不认同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投标无效。
2、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各投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
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3、由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出。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
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
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3)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
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本项目资格后审。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址:安吉县递铺街道龙墩路129号(星辰家园)5幢927号9楼
3、监管部门:浙江安吉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300812
安吉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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