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度现代化收购服务体系建设——电动架空伸缩棚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5年度现代化收购服务体系建设——电动架空伸缩棚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金华市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婺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现代化收购服务体系建设——电动架空伸缩棚采购安装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婺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25年度现代化收购服务体系建设——电动架空伸缩棚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XGL-HW2025-008
二、招标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需求: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3、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时间:自本公告发布后次日0时至2025年11月24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5、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响应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响应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作弃权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单位可于2025年11月25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三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11月25日9:30时在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三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 人)规范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版块。
十二、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金华市婺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0579-82227303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东路1000号创新大厦8楼
代理机构: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3735761268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8967983587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5楼
一、项目编号:ZXGL-HW2025-008
二、招标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 1 | 2025年度现代化收购服务体系建设——电动架空伸缩棚采购安装项目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53.8933万元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3、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时间:自本公告发布后次日0时至2025年11月24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5、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响应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响应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作弃权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单位可于2025年11月25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三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11月25日9:30时在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三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 人)规范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版块。
十二、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金华市婺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0579-82227303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东路1000号创新大厦8楼
代理机构: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3735761268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8967983587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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