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鲲鹏海鲜岛电子大屏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温州市 发布日期:202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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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温州市 采购单位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鲲鹏海鲜岛电子大屏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鉴于鲲鹏海鲜岛的经营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国资公司将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组织实施鲲鹏海鲜岛电子大屏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现将比选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鲲鹏海鲜岛坐落于海经区霓澄路和瓯华路交叉口,总用地面积约2.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是以海鲜和灵昆农家乐为主,集美食体验、市集、休闲娱乐、亲子营地、户外运动于一体的消费集聚新空间。 鉴于鲲鹏海鲜岛经营需求,现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二、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服务内容 1. 依据所提供的项目清单以及具体需求,拟定该项目的报价方案。此报价方案应包含价格明细与配置方案,以便评标人员能够清晰了解每一项费用的具体构成。  2. 依据鲲鹏海鲜岛的整体规划布局与功能定位要求,需提供一份贴合该海鲜岛特色的大屏装饰设计方案。方案内容应涵盖空间布局规划、视觉形象设计、设施配置方案等方面,同时需附带能够完整展现设计效果的效果图,以保证设计方案的可行性与直观性。 四、施工期限 2025年12月5日前完工 五、比选响应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的组成与编制: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和资格审查材料三部分构成; 2.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应提供一式3份的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六、比选内容及要求 1.详见附件。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 1.本次采购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即供应商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比选文件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得分(即技术分与商务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根据采购要求,总分设定为100分:技术资信标40分,商务(报价)标60分; 2.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六、报名及比选相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请务必在此时间之前递交比选响应文件。逾期送达,将不予接收; 3.投标地点(可专人递送或邮寄):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3号楼12层国资公司综合办公司; 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开标地点: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3号楼12层1号会议室。 七、其它事项 1. 以下内容详见附件:(1)供应商须知、(2)比选响应文件要求、(3)比选内容及要求、(4)评标原则及方法、(5)合同样本; 2.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预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供应商需提供品牌证明相关材料、报价单、产品制造商授权书、装饰设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保修期)。 5.报价应包含LED屏安装过程中所需的全部材料及人工安装、调试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接收卡、屏体供电电源、视频处理器、超六类网线、空调、电脑、音箱(含大屏设计装饰)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3号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鲲鹏海鲜岛电子大屏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比选具体内容.doc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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