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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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宁自然资规告[2025]010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概况和主要指标要求:
二、拍卖地块出让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竞买对象:
三、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竞买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五、拍卖报名、保证金缴纳、拍卖时间:
1.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18日;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8日9:00至2025年11月18日16:00;
3.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11月8日9:00至2025年11月18日16:00;
4.拍卖时间:2025年11月19日10:00。
具体详见《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及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六、竞得人确定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地块不设底价。
七、拍卖出让地块为“标准地”项目,竞得人无条件接受产业类型投资的约定条件,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需与做地单位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按照约定的建设时间、投资强度、用途等使用土地。十年内须自持全部物业,不得转让、不得改变实控人。竞得人未达到“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的建设、投资、税收等相关投资开发要求的,如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达产复核不予通过,按违约责任处理。投产初始运行期内最高一年或综合考核期任一年,亩均税收指标不足约定最低标准30%的,由相关单位按该地块实际成交价(不计利息)扣除已使用年限出让金(按出让年限平均分摊)后收回宗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由相关单位完成回购,其他由竞得人自行处置。
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联系人:杨先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4-59976830
华女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4-59976821
王先生(做地单位) 联系电话:18868664646
黄先生(银行) 联系电话:0574-65131797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9日
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宁自然资规告[2025]010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概况和主要指标要求:
|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用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产业类型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土地产出率(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R&D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规划指标要求 |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 1 | 宁海县宁东新城22-G-3地块 | 宁海县宁东新城创晖路西、金海东路南 | 36879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 | 健身器材制造(2443) | ≥320 | ≥700 | ≥32 | ≥3542.36 | ≥1.8% | ≥3.6 | 2.0-3.0 | ≤20% | ≤70% |
二、拍卖地块出让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竞买对象:
| 序号 | 地块名称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 竞买对象 |
| 1 | 宁海县宁东新城22-G-3地块 | 2550 | 2550 |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须单独申请竞买。 |
三、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竞买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五、拍卖报名、保证金缴纳、拍卖时间:
1.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18日;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8日9:00至2025年11月18日16:00;
3.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11月8日9:00至2025年11月18日16:00;
4.拍卖时间:2025年11月19日10:00。
具体详见《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及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六、竞得人确定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地块不设底价。
七、拍卖出让地块为“标准地”项目,竞得人无条件接受产业类型投资的约定条件,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需与做地单位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按照约定的建设时间、投资强度、用途等使用土地。十年内须自持全部物业,不得转让、不得改变实控人。竞得人未达到“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的建设、投资、税收等相关投资开发要求的,如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达产复核不予通过,按违约责任处理。投产初始运行期内最高一年或综合考核期任一年,亩均税收指标不足约定最低标准30%的,由相关单位按该地块实际成交价(不计利息)扣除已使用年限出让金(按出让年限平均分摊)后收回宗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由相关单位完成回购,其他由竞得人自行处置。
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联系人:杨先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4-59976830
华女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4-59976821
王先生(做地单位) 联系电话:18868664646
黄先生(银行) 联系电话:0574-65131797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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