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泰顺县南浦溪镇A-06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所属地区:浙江温州市 发布日期: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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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温州市 采购单位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泰顺县南浦溪镇A-06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泰顺县南浦溪镇A-06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以拍卖方式出让泰顺县南浦溪镇A-06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授权委托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期
 
起始价
 
泰顺县南浦溪镇A-06地块
 泰顺县南浦溪镇新仓村
13155平方米
旅馆用地
40年
561万元
竞买保证金
合同定金
增价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土地开发程度
建筑限高
绿地率
112.2万元
最终成交价的20%
10万元
或其倍数
≥1.3且≤1.6
≤45%
三通现状
28米
≥20%
备注
1.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5〕规划条件009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全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该地块建成后,允许分割销售的计容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
四、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5年  10月 28 日 11 时 00 分至2025年11月  17日11  时 00 分。
九、本次拍卖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17 日  11时  00分。
十、本次拍卖开始时间:2025年 11 月 19 日  15时 00 分。
十一、拍卖成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款不包含城市市政配套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契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楼)。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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