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污泥料仓采购项目(重)的公开招标公告[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关于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污泥料仓采购项目(重)的公开招标公告[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温州市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污泥料仓采购项目(重)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污泥料仓采购项目(重)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GSS-GYJT-Z-2025163
二、项目名称: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污泥料仓采购项目(重)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24〕第51号)第十八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提供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南县灵溪镇仕华家园3幢一单元301-302室)。
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苍南水务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八、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获取文件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投标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采用线下辅助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在开标前于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完成注册,成为供应商,否则开标现场无法录入相关数据,后果自负。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4、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采购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6、投标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涌金路与银杏路交叉口(河滨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苍南县仕华家园3幢一单元302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50881236@qq.com
名 称: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苍南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805576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山海大道588号
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污泥料仓采购项目(重)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污泥料仓采购项目(重)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苍南县仕华家园3幢一单元302室(采购代理公司),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0881236@qq.com,并同时将该书面原件寄至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招标文件
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信息:
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污泥料仓采购项目(重).docx
121.0K
(盖章版施工图)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一期工程污泥料仓项目20250801(3).pdf
3.8M
一、项目编号:WGSS-GYJT-Z-2025163
二、项目名称: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污泥料仓采购项目(重)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简要技术要求 |
| 1 | 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污泥料仓采购项目(重) | 1 | 项 | ***元 | 1462586元 | 本项目在泥饼间北侧增设1套污泥料仓,料仓有效容积40m³,污泥料仓采用长方形锥形结构、重力卸料的高架料斗型式,并配套刮板输送机、电动鄂式阀、震动器、料位计、设备基础(含桩基础等,详见施工图纸)、钢结构平台(含检修平台、雨棚、楼梯、走道和栏杆)等,为成套供应设备,钢结构基础需满足设备荷载、活载和风载的全部荷载及力矩。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24〕第51号)第十八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提供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南县灵溪镇仕华家园3幢一单元301-302室)。
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苍南水务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八、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获取文件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投标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采用线下辅助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在开标前于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完成注册,成为供应商,否则开标现场无法录入相关数据,后果自负。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4、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采购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6、投标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涌金路与银杏路交叉口(河滨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苍南县仕华家园3幢一单元302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50881236@qq.com
名 称: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苍南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805576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山海大道588号
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污泥料仓采购项目(重)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污泥料仓采购项目(重)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苍南县仕华家园3幢一单元302室(采购代理公司),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0881236@qq.com,并同时将该书面原件寄至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招标文件
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信息:
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污泥料仓采购项目(重).docx
121.0K
(盖章版施工图)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一期工程污泥料仓项目20250801(3).pdf
3.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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