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青田县快递共配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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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青田县快递共配中心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丽水市卓越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青田县快递共配中心项目
招标序号:青建招2025 第[69]号
招标人: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5名全数入围,如并列5名的情况则并列的投标人均入围)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中标候选人业绩:无要求
无效情况说明:浙江高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项目名称(青田县温溪北部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与本项目(青田县快递共配中心项目)不符合,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6条款,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0578-6838291;青田县公管办:0578-6506908。
招标人: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工程名称:青田县快递共配中心项目
招标序号:青建招2025 第[69]号
招标人: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5名全数入围,如并列5名的情况则并列的投标人均入围)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 丽水市卓越建设有限公司 | *** | *** | 540 | 合格 |
| 浙江省青田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62272135 | 严卫 | 540 | 合格 |
| 浙江丽豪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62271616 | 蒋爱荣 | 540 | 合格 |
| 浙江双潍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 | 陈丽伟 | 540 | 合格 |
| 丽水吉正建设有限公司 | *** | 陈安智 | 540 | 合格 |
中标候选人业绩:无要求
无效情况说明:浙江高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项目名称(青田县温溪北部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与本项目(青田县快递共配中心项目)不符合,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6条款,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0578-6838291;青田县公管办:0578-6506908。
招标人: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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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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