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宁市骨灰寄存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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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嘉兴市 | 采购单位 | 海宁市殳山生态陵园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宁市骨灰寄存楼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海宁市骨灰寄存楼项目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宁市骨灰寄存楼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宁市骨灰寄存楼项目已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2402-330841-04-01-16231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
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
海宁市殳山生态陵园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海宁市殳山生
态陵园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海宁市骨灰寄存楼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4000万元,工程概算
130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6800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6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932.68平方米(地上10185.22
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747.46平方米),包含骨灰寄存楼及祭奠连廊两个单体,其中骨灰寄存楼建
筑面积10634.04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1.56米,结构采用框架结构,祭奠连廊
建筑面积298.64平方米,建筑高度5.17米,结构采用钢结构,建设地点:
海宁市海昌街道湖盐线北
侧、九亩浜东侧地块。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含桩基及基坑围护)、幕墙、装修、水电安装、消
防、电梯、暖通、空调、智能化及室外附属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
6300.9688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381个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1-01-01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已竣工的(时间以开工时间为准)公共建筑工程施
工业绩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4500万元及以上),须同时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及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
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
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
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
如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
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
3.4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
态;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
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
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业绩;
?3.8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
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
少于
2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上述3.10-3.14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年 10月23 日至2025年11月12日上午10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12 10: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殳山生态陵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
地址:
海宁市海昌街道殳园路2号
地址:
海宁市海洲街道长丰路436
号保安大厦10层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邮箱:
/
邮箱:
2025-10-23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宁市骨灰寄存楼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宁市骨灰寄存楼项目已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2402-330841-04-01-16231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
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
海宁市殳山生态陵园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海宁市殳山生
态陵园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海宁市骨灰寄存楼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4000万元,工程概算
130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6800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6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932.68平方米(地上10185.22
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747.46平方米),包含骨灰寄存楼及祭奠连廊两个单体,其中骨灰寄存楼建
筑面积10634.04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1.56米,结构采用框架结构,祭奠连廊
建筑面积298.64平方米,建筑高度5.17米,结构采用钢结构,建设地点:
海宁市海昌街道湖盐线北
侧、九亩浜东侧地块。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含桩基及基坑围护)、幕墙、装修、水电安装、消
防、电梯、暖通、空调、智能化及室外附属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
6300.9688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381个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1-01-01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已竣工的(时间以开工时间为准)公共建筑工程施
工业绩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4500万元及以上),须同时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及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
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
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
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
如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
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
3.4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
态;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
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
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业绩;
?3.8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
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
少于
2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上述3.10-3.14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年 10月23 日至2025年11月12日上午10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12 10: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殳山生态陵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
地址:
海宁市海昌街道殳园路2号
地址:
海宁市海洲街道长丰路436
号保安大厦10层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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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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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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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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