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兰溪交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聚羧酸减水剂母液供应商入围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关于兰溪交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聚羧酸减水剂母液供应商入围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金华市 | 采购单位 | 兰溪交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兰溪交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聚羧酸减水剂母液供应商入围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采购条件
兰溪交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聚羧酸减水剂母液供应商入围项目(下称“本项目”),本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兰溪交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聚羧酸减水剂母液供应商入围。
2.材料名称、规格等如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项目要求,要求具备生产低碱外加剂的能力;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本次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
2.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记录。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身的采购、加工、运输、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一定的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生产能力。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30万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或转账等形式汇入采购人账户,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四、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06日;上午:08:30-11:30 ;下午:2:00-5:30。
2、发售地点: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溪市西山路206号二楼)。
3、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发送至QQ邮箱1023565300@qq.com,并通知代理机构。
4、售价:采购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的方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
五、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生产能力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6、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09:30时
2、投标文件以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给本项目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溪市西山路206号二楼),★不接受其他快递。
3、快递材料或直接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5年11月07日09:30时(时间)在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溪市西山路206号二楼)开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九、其他:
1、本项目采用钉钉直播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须出席开标现场会议。
2、由监督人核对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建立钉钉群(应保证进入钉钉群的为授权委托书上的授权代表),并开启群视频直播(视频发起人为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余佳,钉钉号***)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启封各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开启全程录像,录制保存备查。
★注:如投标单位在2025年11月07日09时30分前,未收到采购人发送的钉钉群号,请及时联系采购人。
3、由监督人核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将现场宣布该项检查结果的视频公布到钉钉群进行确认。
4、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将每个环节现场宣布结果的视频公布到钉钉群进行确认。
以上环节均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见证下进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溪交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兰溪市兰江街道春兰路16号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溪市西山路206号二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023565300@qq.com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兰溪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9-88130028
兰溪交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报名表.doc (0.1 KB)
兰溪交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聚羧酸减水剂母液供应商入围项目(下称“本项目”),本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兰溪交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聚羧酸减水剂母液供应商入围。
2.材料名称、规格等如下: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最高单价限价 | 单位 | 服务期 | 入围单位家数 | 备注 |
| 聚羧酸减水剂母液 | 减水型 | *** | 元/吨 | 1年 | 10家 | (1)当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不足3家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2)有效投标单位数量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家数大于等于20家(含)时推荐10家入围候选单位;家数大于10家(含)小于20家时推荐8家入围候选人;家数大于3家(含)小于10家的则按淘汰20%的原则推荐入围候选单位(其中计算20%时,无论小数点后数字大小,均向上取整); (3)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相同,抽签决定入围单位。 |
| 保坍型 | *** | |||||
| 超缓释型 | *** | |||||
| 早强型 | *** | |||||
注: 1、由于供货数量不确定,最终结算按实际数量计算。 2、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为含税、含运费的附加单价限价,并不是各规格型号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的单价。 3、聚羧酸减水剂母液单价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960+(B-A)*0.4+C 注释: 公式中“2960”:为环氧乙烷7400元/吨×含固量40%=2960元/吨 A基准价:为环氧乙烷7400元/吨 B比较价:为结算日期前20个工作日“生意社”(www.100ppi.com)价格频道上海石化环氧乙烷网价算术平均值 C附加单价:为含税、含运费的附加单价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项目要求,要求具备生产低碱外加剂的能力;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本次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
2.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记录。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身的采购、加工、运输、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一定的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生产能力。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30万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或转账等形式汇入采购人账户,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四、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06日;上午:08:30-11:30 ;下午:2:00-5:30。
2、发售地点: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溪市西山路206号二楼)。
3、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发送至QQ邮箱1023565300@qq.com,并通知代理机构。
4、售价:采购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的方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
五、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生产能力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6、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09:30时
2、投标文件以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给本项目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溪市西山路206号二楼),★不接受其他快递。
3、快递材料或直接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5年11月07日09:30时(时间)在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溪市西山路206号二楼)开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九、其他:
1、本项目采用钉钉直播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须出席开标现场会议。
2、由监督人核对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建立钉钉群(应保证进入钉钉群的为授权委托书上的授权代表),并开启群视频直播(视频发起人为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余佳,钉钉号***)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启封各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开启全程录像,录制保存备查。
★注:如投标单位在2025年11月07日09时30分前,未收到采购人发送的钉钉群号,请及时联系采购人。
3、由监督人核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将现场宣布该项检查结果的视频公布到钉钉群进行确认。
4、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将每个环节现场宣布结果的视频公布到钉钉群进行确认。
以上环节均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见证下进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溪交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兰溪市兰江街道春兰路16号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溪市西山路206号二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023565300@qq.com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兰溪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9-88130028
兰溪交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报名表.doc (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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