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安东升村生态共富智慧牧场

所属地区:浙江嘉兴市 发布日期: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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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嘉兴市 采购单位 海宁市合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安东升村生态共富智慧牧场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长安东升村生态共富智慧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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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安东升村生态共富智慧牧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安东升村生态共富智慧牧场已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以
2504-330481-20-01-184670批准建设,建设
资金来自
自筹及财政补助,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
海宁市合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海宁
市合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
长安东升村生态共富智慧牧场(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5800万元,工程概算
5798.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5306.17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为49.35亩,总建筑面积约24365.42m2,主要建设内
容:1~3#羊舍约16609.14m2、4#羊舍约1396.67m2、生产用房约2151.91m2、羊粪处理间约
1396.67m2、饲料存放配置间约2777.74m2、传达室约33.29m2,建设地点:
海宁市长安镇东升村
3组俞家涧。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4365.42m2,主要建设内容:1~3#羊舍约16609.14m2、4#
羊舍约1396.67m2、生产用房约2151.91m2、羊粪处理间约1396.67m2、饲料存放配置间约
2777.74m2、传达室约33.29m2及相关室外配套景观工程、智慧系统(物联系统、物联网辅助设
备、监控、液晶拼接屏、网络系统等)、兽医检测室仪器设备、全混合日粮料精准配制成套设备及饲
喂、饮水系统、空间、环境治理(废料清理及自动输送系统、臭气治理、环境调控系统、节能减排
等)、生物安全防疫系统、其他辅助设备(地磅、粉碎机、割草机、羊粪收集自动打包机等)及用电
工程等配套机电设备,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
约5172.6062万元(其中配套机
电设备约717.7237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240 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
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1-01-01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 1 个及以上(单
个合同价要求4000万元及以上,时间以项目的开工时间为准(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映的,由
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二选
一)、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必须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该工程的至少二张工程
款发票(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
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
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
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
如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
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
3.4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
体,牵头人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
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
标;
?3.5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
态;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
称: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
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
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
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
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 1 个及以上(单个
合同价要求4000万元及以上)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二选一)、经备案的中标通
知书(必须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
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
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
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
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
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
?3.8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
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
少于
2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上述3.10-3.14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1月5日上午09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05 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合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
地址:
海宁市长安镇东升村
地址:
海宁市海洲街道长丰路436
号保安大厦10层
联系人: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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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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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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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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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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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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