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华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新公区装修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金华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新公区装修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金华市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华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新公区装修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招标条件
金华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新公区装修改造项目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金华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新公区装修改造项目,招标控制价***元。
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零星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室内隔墙安装,墙面顶面喷刷涂料,消防管道、防排烟管道、空调管道改造等(具体明细详见图纸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3.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开发区金华之心11号楼17楼;
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三个月(2025 年6月、2025 年7月、2025 年 8月或更近)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8月1日(近三年内)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都符合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3.标书费:人民币2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交易方式,投标人须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CA加密上传,逾期系统将关闭上传提交通道。
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不见面直播开标室一。
3.开标形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在线直播的形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地点,在开标后规定时间(半个小时内)远程在线进行CA解密投标文件,并通过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观看开标过程直播,同时参与在线交互。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供应商账户汇出(户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
八、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上发布。
九、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其他事项:
1.招标人:金华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金华市浙中经济总部中心1号楼
联系人:***
电话:***
2.招标代理: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通过查阅“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手册。或拨打咨询热线0579-82056409/82050556/82058928。CA锁相关问题咨询杭州天谷客服(人工):400-087-8198。
金华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新公区装修改造项目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金华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新公区装修改造项目,招标控制价***元。
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零星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室内隔墙安装,墙面顶面喷刷涂料,消防管道、防排烟管道、空调管道改造等(具体明细详见图纸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3.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开发区金华之心11号楼17楼;
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三个月(2025 年6月、2025 年7月、2025 年 8月或更近)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8月1日(近三年内)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都符合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3.标书费:人民币2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交易方式,投标人须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CA加密上传,逾期系统将关闭上传提交通道。
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不见面直播开标室一。
3.开标形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在线直播的形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地点,在开标后规定时间(半个小时内)远程在线进行CA解密投标文件,并通过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观看开标过程直播,同时参与在线交互。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供应商账户汇出(户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
八、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上发布。
九、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其他事项:
1.招标人:金华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金华市浙中经济总部中心1号楼
联系人:***
电话:***
2.招标代理: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通过查阅“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手册。或拨打咨询热线0579-82056409/82050556/82058928。CA锁相关问题咨询杭州天谷客服(人工):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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