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斜桥镇科创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斜桥镇科创中心工程EPC项目答疑纪要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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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嘉兴市 | 采购单位 | 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斜桥镇科创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斜桥镇科创中心工程EPC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斜桥镇科创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斜桥镇科创中心工程EPC项目答疑纪要01
第01号
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
“2.其他:①建筑安装工程费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采用总价合同,在业主没有提出重大变更的情况下,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本项目中标价,超过部分不予计算(材料涨价因素除外)。”
修改为“2.其他:①建筑安装工程费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实际按完成的工程量按实计量。在业主没有提出重大变更的情况下,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本项目中标价,超过部分不予计算(材料涨价因素除外)。”
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计费包干,结算不予调整。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合同采用总价合同,在业主没有提出重大变更的情况下,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本项目中标价,超过部分不予计算(材料涨价因素除外)。”
修改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计费包干,结算不予调整。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实际按完成的工程量按实计量。在业主没有提出重大变更的情况下,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本项目中标价,超过部分不予计算(材料涨价因素除外)。”
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4.1.2 关于合同价格计算的约定中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1.本工程采用总价合同。”
修改为“(二)建筑安装工程费1.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
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4.5.1 竣工结算申请中
“(一)结算方式:2、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结算(1)建筑安装工程费采用总价合同,除专用合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7条不可抗力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不作调整,中标价即为结算价。”
修改为“(一)结算方式:2、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结算(1)建筑安装工程费采用单价合同,除专用合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7条不可抗力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实际完成的工程造价采用工程量清单单价,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计量。”
招标人: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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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号
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
“2.其他:①建筑安装工程费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采用总价合同,在业主没有提出重大变更的情况下,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本项目中标价,超过部分不予计算(材料涨价因素除外)。”
修改为“2.其他:①建筑安装工程费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实际按完成的工程量按实计量。在业主没有提出重大变更的情况下,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本项目中标价,超过部分不予计算(材料涨价因素除外)。”
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计费包干,结算不予调整。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合同采用总价合同,在业主没有提出重大变更的情况下,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本项目中标价,超过部分不予计算(材料涨价因素除外)。”
修改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计费包干,结算不予调整。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实际按完成的工程量按实计量。在业主没有提出重大变更的情况下,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本项目中标价,超过部分不予计算(材料涨价因素除外)。”
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4.1.2 关于合同价格计算的约定中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1.本工程采用总价合同。”
修改为“(二)建筑安装工程费1.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
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4.5.1 竣工结算申请中
“(一)结算方式:2、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结算(1)建筑安装工程费采用总价合同,除专用合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7条不可抗力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不作调整,中标价即为结算价。”
修改为“(一)结算方式:2、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结算(1)建筑安装工程费采用单价合同,除专用合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7条不可抗力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实际完成的工程造价采用工程量清单单价,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计量。”
招标人: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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