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国家税务总局宁海县税务局2025-2028年食堂餐饮服务统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宁波市 发布日期: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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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宁波市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宁海县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宁海县税务局2025-2028年食堂餐饮服务统采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宁波京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NBSWZFCGTC2025003(ZJZC-251179)(招标文件编号:NBSWZFCGTC2025003(ZJZC-251179))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海县税务局2025-2028年食堂餐饮服务统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波京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路355号五楼
中标(成交)金额:399.89527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波京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宁海县税务局2025-2028年食堂餐饮服务统采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宁海县税务局县局大楼食堂(局机关、第一税务所和桃源税务所共用食堂)、力洋税务所食堂、西店税务所食堂、梅林税务所食堂共计4处食堂的厨房餐厅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保管工作;厨房餐厅保洁;原材料品质把控和验收;餐饮服务;食堂餐饮服务核定服务岗位不少于18个。      三年(2025年10月1日-2028年9月30日)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建国、鲍伟军、董素琴、狄行洲、薛凌霄(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0%,按照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1193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质疑的,须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宁波京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4.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宁海县税务局     
地址:宁波市宁海县安民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老师
电 话:  0574-6555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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