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浙南闽北中医特色医养中心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浙南闽北中医特色医养中心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庆元县中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浙南闽北中医特色医养中心项目监理招标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浙南闽北中医特色医养中心项目监理
招标序号:庆建招〔2025〕39号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7日
招标单位:庆元县中医院
代建单位: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
中标候选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傅伟明 注册号:33011173
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壹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整(¥***.00元)
监理服务期: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资格业绩:丽水花园邻里中心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城东邻里中心及停车场项目)监理;总建筑面积:79416.45㎡;竣工验收时间:2024.12.27
中标候选人资信:
公示时间: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2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6113262。
公示单位(盖章):庆元县中医院
代建单位(盖章):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5年09月17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工程名称:浙南闽北中医特色医养中心项目监理
招标序号:庆建招〔2025〕39号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7日
招标单位:庆元县中医院
代建单位: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
中标候选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傅伟明 注册号:33011173
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壹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整(¥***.00元)
监理服务期: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资格业绩:丽水花园邻里中心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城东邻里中心及停车场项目)监理;总建筑面积:79416.45㎡;竣工验收时间:2024.12.27
中标候选人资信:
|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丽水花园邻里中心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城东邻里中心及停车场项目)监理 | 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总建筑面积:79416.45㎡ 竣工验收时间:2024.12.27 |
| 傅伟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循环经济升级服务综合体)项目---二期新建工程及一期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项目监理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总建筑面积:40987.41㎡ 竣工验收时间:2024.08.15 |
| 傅伟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 / | /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发证日期:2014年01月29日 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 |
| 夏林青(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 张大军(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 | 技术职称:工程师 |
|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 | 2025年08月份“监理单位”企业信用等级A |
公示时间: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2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6113262。
公示单位(盖章):庆元县中医院
代建单位(盖章):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5年09月17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