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4~28#通用泊位工程(陆域部分)高压旋喷桩施工劳务分包招标
【招标公告】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4~28#通用泊位工程(陆域部分)高压旋喷桩施工劳务分包招标: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4~28#通用泊位工程(陆域部分)高压旋喷桩施工劳务分包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标题:
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4~28#通用泊位工程(陆域部分) 高压旋喷桩施工 劳务分包招标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4~28#通用泊位工程(陆域部分)
高压旋喷桩施工 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4~28#通用泊位工程(陆域部分) 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高压旋喷桩施工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瓯江口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Ⅳ区东首,港区北临瓯江港区进港航道,后方与330国道相邻 。
建设规模: 港区陆域用地面积372895.00㎡(含公共通道区),红线范围内实际用地面积329466.00㎡,陆域建筑总面积2277.53㎡,堆场面积149367.04㎡,港内道路面积35123.50㎡,疏港公路道路面积20868.00㎡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4~28#通用泊位工程(陆域部分)内高压旋喷桩劳务施工 。
包件划分: 一个包件 。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9月11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上航局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上航局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网址: https://sc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 19 时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 1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 ”,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5 年 9 月 17 日 109时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 19时。投标人在上述日期内,将标书款汇 500 元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须注明标书款及招标文件编号),并及时将汇款单或银行回执发送邮件至邮箱hukejie@ccccltd.cn,方便招标人在系统上确认收款,方能下载投标文件。(标书款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标书款请按下述信息汇款:
账户名称: 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
帐 号: 33101984036050163587
注意:投标单位需在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ec.ccccltd.cn)上注册,并审核通过纳入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投标。已注册但报名时提示无权参与的供应商,应添加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为合作意向单位,并提交审核。投标人需上传本单位资质证书及增值税纳税人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注册成功或邀请之后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方可进入售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如若供应商在未经审批前提交标书款且最终未审批通过的,标书款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28 日 19 时 00 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方: 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221号
邮编: 315200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swbgck@163.com
招标文件澄清联系人: ***
电话: ***
2025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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