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波市海曙区阳光广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A3302030230025828001001]
【招标公告】宁波市海曙区阳光广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A3302030230025828001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海曙公共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波市海曙区阳光广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 宁波市海曙区阳光广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 | 项目代码: | 2508-330203-04-01-102578 |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市海曙公共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47,49号<6-20> 联系人:***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 联系人:*** 电话:183****9200 |
| 项目概况: | |||
| 招标条件: |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
| 招标内容、范围: | 宁波市海曙区阳光广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 招标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200平方米,主要改造包括阳光广场地面及下沉广场基础设施(涉及原轨道鼓楼站出入口、设备、管网)改造提升。 | 标段(包)划分: | A3302030230025828001001 |
| 标段(包)名称: | 宁波市海曙区阳光广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3302030230025828001001 |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9,346,265.00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9-17至2025-10-08,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0-10,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4-87081373 |
| 来源平台: |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5-09-17 17:4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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