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三七市镇初级中学改建工程项目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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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余姚市三七市镇初级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波市宇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三七市镇初级中学改建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三七市镇初级中学改建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三七市镇初级中学改建工程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基[2025]1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余姚市三七市镇初级中学,招标人为余姚市三七市镇初级中学,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市宇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2397.8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040.86万元,建设规模:改建房屋总建筑面积4604.8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05.1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一幢教学楼及连廊,配套改造道路、停车位、景观绿化及给排水、电气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地点:三七市镇初级中学校园内。
2.2 招标范围:桩基、土建、装修、附属、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7650541元。
2.3 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七市镇初级中学改建工程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自 / 年 / 月1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 /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5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 / 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7 自 / 年 / 月 / 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 / 业绩。
(三)其他:
□3.8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姚市三七市镇初级中学
地址:余姚市三七市镇市新南路6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宇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万成大厦24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1.招标条件
三七市镇初级中学改建工程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基[2025]1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余姚市三七市镇初级中学,招标人为余姚市三七市镇初级中学,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市宇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2397.8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040.86万元,建设规模:改建房屋总建筑面积4604.8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05.1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一幢教学楼及连廊,配套改造道路、停车位、景观绿化及给排水、电气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地点:三七市镇初级中学校园内。
2.2 招标范围:桩基、土建、装修、附属、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7650541元。
2.3 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七市镇初级中学改建工程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自 / 年 / 月1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 /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5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 / 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7 自 / 年 / 月 / 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 / 业绩。
(三)其他:
□3.8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姚市三七市镇初级中学
地址:余姚市三七市镇市新南路6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宇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万成大厦24楼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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