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温州市七都岛老涂一期地块(七都岛03-B-14、03-B-15)建设项目-03-B-14地块防水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温州市 发布日期:2025-09-11

【招标公告】温州市七都岛老涂一期地块(七都岛03-B-14、03-B-15)建设项目-03-B-14地块防水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温州市 采购单位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温州市七都岛老涂一期地块(七都岛03-B-14、03-B-15)建设项目-03-B-14地块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七都岛老涂一期地块(七都岛03-B-14、03-B-15)建设项目-03-B-14地块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招标人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智联街与老涂一路交叉口03-B-14地块,东至规划绿地,南至规划通都西路,西至智联街,北至老涂一路。总建筑面积约116598 ㎡(不含示范区及精装样板房即3#楼、7#楼、11#楼、40#楼、41#楼、42#楼、物业用房、配电房及环网单元楼),其中地下室约51587.76㎡,地上3层共约65010.62㎡。预算造价2595万元(已包含总包下浮)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工期要求:2027年5月31日前完成安装分项工程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具体根据总包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服从项目部进度要求和管理。如果中标方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总包有权通知中标方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中标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步骤,加快工程进度,以使其符合完工工期限要求。前述所有要求的相关费用已包括中标价格内。 2.3质量安全目标: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争创“瓯江杯”优质工程,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中标人必须按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业主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创杯费用、奖励等相关费用已包括在中标价格内,不再额外奖励,若因投标人原因致使招标人不能创杯的,以最终结算价的1.5%予以扣除。 文明施工:按市级标化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并承担自身范围的安全文明责任及赔偿。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1)本工程招标范围:本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安装分项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所有相关的设计变更单、施工联系单、技术联系单等,不含智能化部分、抗震支架、附属景观室外部分电气及给排水。施工内容包括地下室及上部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强电系统、消电系统等,本项目无户内精装,且所有水电灯具洁具均由安装单位施工,与室外附属的界面为:电、水出主楼1.5m处接至附属第一个井道。工作包含且不限于:施工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作业、安装资料报验、材料复检及检测费、设备调试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工程款报表、工程联系单签证、标前标后核对、结算办理、竣工资料、质保期保修等相关分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其他说明如下:本项目室内临时消防用水、施工用水由分包单位负责安装(水泵、管材管件由总包提供);地下室临时照明电线在预埋导管内敷设由分包单位负责,临时灯具由分包单位负责安装(灯具由总包提供)。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2)招标人提供1间办公室,分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自理。 (3)现场仓库、材料堆场、加工棚采用定型化防护棚由分包自理,样式参照招标人。 (4)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工序交叉施工时,乙方应必须做好自身产品的成品保护工作,并对造成的成品损坏进行修复或更换。 特别说明:本工程业主单位采取第三方飞检模式(一年三次),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规范施工,加强自查自纠。若当次飞检分数低于总承包合同约定的限值,导致招标人被处罚,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扣分,招标人有权在中标人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按以下标准予以扣除,中标人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1-2分,按照1000元/分予以扣除; 2)3-4分,按照2000元/分予以扣除; 3)5分及以上,按照5000元/分予以扣除。 飞检不合格的,按以下标准处理: 1)轻微问题: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按5000元/次 扣款。 2)严重问题:停工整改,并扣1%--5%合同款,直至终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带网址的网页复制件。在定标阶段,招标方将再次核查投标方投标资质的最新动态核查结果,核查结果“不合格 ”的,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格条件: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安全员、两名施工员、一名材料员。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自2020年9月1日起须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或消防设施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及消防设施工程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以及竣工验收佐证材料; 3.4投标人须已录入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供商库专业工程类名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上午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7:30 时在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招投标室购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户名: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帐号:3305016288080000031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小南支行)。购领时携带缴纳凭证、单位介绍信、入库网页截图及其它投标人须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下午14时30分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招投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投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666号汇富大厦303室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 联系人:*** 电话:***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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